专利名称:可拆卸地安装在包括管状件的支承结构上的一个灯及一组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拆卸地安装在包括用于支承灯的管状件的支承结构上的一种灯,这种支承结构可包括如自行车架,机动车体、如汽车车体,船壳或飞机壳或任何类似的结构和架。但本发明尤其涉及与自行车连接使用的灯和技术领域。
本领域中的多种自行车灯结构已由多个专利申请说明书及外观设计登记图所公知。在其中描述自行车灯的专利说明书的例子有公开号为WO91/100210及WO92/14747的国际专利申请的公开件,美国专利US5197,795及公开的英国专利说明书,公开号为2202098。
可拆卸地安装在支承结构、如自行车架或自行车架一部分上的灯通常带有一定的缺点,因为一方面灯必须借助于单独的保持装置,如用于接收自行车灯的接收器,另一方面灯很大并难以用衣袋或手提箱存放及携带。与现有技术自行车灯有关的另一缺点是现有技术自行车灯的锐利边缘及粗大的结构,在某些情况下它们会引起存放自行车灯袋的损坏。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灯,用于可拆卸地安装在包括支承灯的管状件的支承结构,如自行车架上,该灯不需要使用用作将灯安装及固定在支承结构上的单独的保持部件或固定装置,该种灯可以极其紧凑的方式被存放并不占太多空间,并且还不呈现外部尖锐的角或边缘,该尖锐角或边缘可能引起存放灯的衣袋的损害。
本发明的特征涉及到,根据本发明的灯可以与另一相似的灯一起存放,它们构成用于自行车的一个头灯及一个尾灯的一组灯,这两灯使用同样固定部件,将两灯固定在一起及将灯固定在支承结构如自行车架上。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根据本发明的灯可以与另一附加灯以一组灯的方式储放,提供了用于自行车的一个头灯及一个尾灯,这组灯在存放状态时呈现非常紧凑的壳体,该壳体易于存放在例如一个袋中。
由以下根据对本发明的灯的优选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将会更加阐明本发明的上述目的、上述特征及上述优点及许多另外的目的、特征及优点,它们是借助于可拆卸地安装在包括一个用于支承灯的管状件的支承结构上的灯获得的,这种灯包括一个限定外表面及内腔的外壳;一个电力光发生装置,用于产生专门波长或专门波长范围的可见光,该光发生装置被容纳在该外壳的内腔中并被该外壳支承;一个电池供电装置,用于对该光发生装置供电;一个可在第一及第二状态之间转换的可开关电连接装置,该可开关电连接装置在第一状态时建立从电池供电装置到光发生装置之间的导电连接,用于使电能从电池供电装置供给光发生装置,及可开关电连接装置在第二状态时断开所述导电连接;该光发生装置用于通过对该装的供电从该灯发射可见光;
一种固定装置,用于可拆卸地将该灯固定及安装到管状件上,该固定装置从外壳的外表面上伸出;一个外壳部件从外壳外表面上伸出并具有与管状件的区段相似的尺寸;及固定装置及外壳部件相分开并相对外壳的外表面这样布置,以使得该固定装置及外壳部件与相似结构的另一灯的相似固定装置分别协同配合,用于使两灯彼此相连接。
根据本发明,本发明灯的固定装置用于双重目的,即将灯固定在支承结构的管状件上,如待可拆卸地安装灯的自行车架上的第一目的,及与另一相似灯的外壳部件相互配合用于将该灯与另一灯连接或接合在一起,提供一组用于自行车的头灯及尾灯的一组灯的第二目的。
在本文中,该灯涉及它的主要用途企图,即根据预定规章的与自行车相关的应用,该规章规定自行车必须在一专门时间中,如下午太阳落下后或晚上及次日晨太阳升起前的时间中,装设头灯及尾灯。但是,可以理解,本发明绝不被局限在自行车的技术领域中,因为它表明本发明的技术指导可与涉及可拆卸地将灯安装在支承结构上的其它应用相关地使用,以便在不使用单独的固定装置时提供对所述灯的可靠及简便的安装。
根据本发明的灯的固定装置及外壳部件可设置在外壳的任何合适的及有利的位置上,该位置应能满足根据本发明的灯的基本要求,即将灯可拆卸地安装在支承结构上以使得由电力光发生装置产生的可见光由灯发射出来的需要,及一个灯的固定装置与另一灯的类似外壳部件相互配合以使两个灯连接在一起的需要。根据本发明的灯的一个目前的优选实施例,外壳的外表面构成了一个闭合的、连续的凸表面的一半,其另一半是由所述另一灯的外壳的外表面构成的,灯的固定装置及外壳部件用于和另一灯的类似外壳部件及类似的固定部件分别相互配合,用来形成所述闭合的,连续的凸外表面。
由两个连接在一起的灯形成的闭合的、连续的凸表面可构作任何几何形状的表面部件,如一个球,立方体或菱形六面体或类似形体或它们的组合的外表面,用于提供一个限定被连接在一起的两个灯的外表面的闭合的、连续的凸外表面。
此外根据本发明的灯的现有优选实施例,其外壳是由塑料材料制成的并包括一个透光窗,用以发射由所述电力光发射发生的可见光。另外,外壳也可由金属,如铝、钢或另外合适的材料来制作,光发生装置本身也可以被放置在灯外壳的外表面上,不用通过外壳的透光窗传送光。根据本发明的指导,该电力光发生装置可由任何合适的光发生装置,如白炽灯泡,光二极管,荧光灯或类似光发生源。
根据本发明的指导,电池供电装置可由一个或多个电池构成,如普通电池或可充电电池,也可以由任何电源装置,例如通过连接灯及电源的电线向多个灯供电的电源装置来取代。
根据本发明的指导,可开关电连接装置用于在第一状态从电池供电装置向电力光发生装置供电,在第二状态关断从电池供电装置向电力光发生装置的供电。可开关电连接装置最好包括一个开关及通过该开关将电池供电装置与所述电力光发生装置相连接的电线。
根据本发明的灯的第一实施例,该开关是由手动操作的开通/关断开关构成的。根据本发明灯的第二实施例,该开关是由从外壳的外表面上伸出的微动开关构成的,以致通过与可拆卸地安装灯的管状件的接触而被操作,用以使电池供电装置通过微动开关向电力光发生装置供电,—如果该灯已被管状件支承。因此当灯安装在适于安装灯的支承结构的管状件上时,可开关电连接装置被移动并保持在第一状态中。当灯从可拆卸安装灯的支承结构的管状件上取下时,可开关电连接装置被转换到第二状态。
根据本发明的灯的第三实施例,该开关是由从外壳的外表面上伸出的微动开关构成的,以致通过与另一灯外壳的外表面的接触而相互配合,用以使从电池供电装置通过微动开关向电力光发生装置的供电被关断,—如果该灯与另一灯已连接在一起。因此如果两灯被连接在一起,灯就被关断,因为两个灯的微动开关被操作,以使可开关电连接装置转换到第二状态。
根据本发明的灯的又一或第四实施例,该开关是由舌簧触点构成的,可开关电连接装置还包括一个放置在外壳中的磁铁部件,舌簧触点用于借助所述外壳中的磁铁部件,舌簧触点用于借助另一灯类似的磁铁部件被操作,以使得从电池供电装置向电力光发生装置的供电被关断—如果该灯与另一灯连接在一起,及该磁铁部件用于与另一灯的相似舌簧触点协同工作,以使得另一灯电池供电装置向另一灯的电力光发生装置的供电被关断,—如果该灯及另一灯已连接在一起。根据本发明的灯的光发生装置可适于从灯外壳的任何适当部分、如通过外壳的透光窗发射光。
根据本发明的灯的现有优选实施例,灯的外壳部件包括透光窗,及固定装置是由一个接收夹紧装置组成的,该夹紧装置用于盖住另一灯的类似外壳部件的类似透光窗,及透光窗用于被另一灯的类似接收夹紧装置盖住,—如果该灯及另一灯已连接在一起。因此,根据本发明的灯的现有优选实施例,两个灯的连接夹紧装置盖住并保护了另一灯的透光窗,—假定这两个灯已连接起来。
根据其主要应用,根据本发明的灯构成用以安装在一对手把杆间的基本水平的杆部分上的自行车灯,灯的电力光发生装置可用于产生白或黄光。另外,该灯可构成被安装在装自行车座的基本垂直的杆上的自行车灯,及电力光发生装置用于产生红光。替换地或附加地,电力光发生装置可根据特殊需要用于产生连续的或间歇的光。
本发明也涉及一组灯,它用于可拆卸地安装在支承结构上,包括支承该灯的管状件,如自行车架。
由以下根据本发明的灯的优选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将会更加阐明的本发明的上述目的、上述特征及上述优点与许多另外目的、特征及优点将借助于可拆卸地安装在包括一个用于支承所述灯的管状件的支承结构上的一组灯获得的,所述这组灯包括两个灯,所述每个灯包括一个限定外表面及内腔的外壳;一个电力光发生装置,用于产生专门波长或专门波长范围的可见光,所述光发生装置被容纳在所述外壳的所述内腔中并被所述外壳支承;一个电池供电装置,用于对所述光发生装置供电;一个可在第一及第二状态之间转换的可开关连接装置,所述可开关电连接装置在所述第一状态时建立从所述电池供电装置到所述光发生装置之间的导电连接,用于使电能从所述电池供电装置供给所述光发生装置,及所述可开关电连接装置在所述第二状态时断开所述导电连接;所述光发生装置用于通过对该装置的供电从所述灯发射所述可见光;一种固定装置,用于可拆卸地将所述灯固定及安装到所述管状件上,所述固定装置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表面上伸出;一个外壳部件从所术外壳外表面上伸出并具有与所述管状件的区段相似的尺寸;及所述固定装置及所述外壳部件相分开;所述这组灯的两个灯用于彼此连接在一起,以致所述灯组的一个灯的所述固定装置及所述外壳部件与另一灯的所述外壳部件及所述固定装置相互配合。
这组灯基本包括根据本发明的两个灯,因此,它最好包括根据本发明的灯的上述任何特征。
现在参照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为
图1是用于自行车或类似车辆的包括一个头灯及一尾灯的一组灯的第一及目前优选实施例的透视图,图中头灯与尾灯在组合状态;图2是与图1相似的透视图,表示图1中所示的灯组在拆开的状态;图3是由头灯构成的图1及2中所示灯组中一个灯的透视图,图中该灯被固定在管状件或自行车杆上;
图4是图及2中所示一组灯的概要横截面图,表示一个灯的开通或关断开关的交替应用;图5a及5b是图1及2中所示的头灯及尾灯各自的透视、剖割及部分切去的图,表示各个灯的专门部件;图6是根据本发明的灯组的第二实施例的一个灯的透视图;图7是表示根据图6中所示的灯组的第二实施例的灯的稍加修改的实施例的与图6中的图相似的透视图;及图8是根据本发明的灯组的第四实施例的透视图。
在图1中表示出根据本发明的一组灯的第一个、也是当前的优选实施例。这组灯的整体用标号10表示并包括两个基本相同构型的灯,它总是由相应的一个头灯12及一个尾灯13组成的,它们各自产生白或黄色光及红色光。头灯12及尾灯13一起安装成一组装状态或构型,如图1中所示,其中头灯及尾灯一起确定了一个相当小的总体尺寸的连续外表面,这使得头灯及尾灯12及13可各自放置在一个衣袋、手提包或手提箱中不会占有太多空间,也不会呈现外部尖锐的角或边缘,这些尖角或边缘在某些情况下一方面会引起放灯的衣袋和类似容器的损坏,另一方面会防碍灯的放入。
在图2中所示的头灯12及后灯13处于拆卸状态或构型,在其中它们彼此分开,可以使这些灯分别定位在一个自行车或类似车辆的前部及后部,灯将在车辆必须装备前灯或头灯及后灯或尾灯的时间根据预定规章被安装在车上及被使用。
头灯12包括一个例如由塑料材料、如ABS,POM或等同强度及弹性的材料作成的外壳14,它的构型与尾灯13的类似外壳15相似并与该外壳15装配成如图1中所示的组装状态。头灯12的外壳14及尾灯13的外壳15设有相同构型的孔,用于分别接收透光及传送光的部件16及17,以便从头灯12及尾灯13分别传送及辐射白或黄色光及红色光。这些透光及传送光的部件16及17有相同的构型,但具有不同的光传送性能及特点,从以下的描述中将会明白。头灯12的外壳14上设有一个在外壳14上限定一个凹槽20的弹性舌部件18,在该凹槽中可以接纳一个自行车的杆或管状部件24,如图3所示,或是在其中接纳尾灯外壳15的部件17形成如图1中所示的组装状态。
类似地,尾灯13的外壳15上设有限定与头灯12的凹槽20类似的凹槽21的舌部件19。舌18的外自由端及类似地舌19的外自由端设有加厚的部分,用于当头灯或尾灯12,13各自安装在相应的管状部件上或如图1所示的互相卡合时,形成卡合效果。为了接收尾灯13的外壳15的舌19,在头灯12的外壳14上设有浅的顶部槽22,当如图1所示地将头灯12及尾灯13装配在一起时在该槽22中接纳舌18的加厚外端部。类似地,在尾灯13的外壳15上设有如图5b所示的浅凹槽23,用以在如图1所示的组合状态时接纳舌18的加厚外自由端。
在图3中,头灯12相对于构成自行车手把杆的水平杆的管形部件24形成卡合保持位置的定位。类似地,管形部件24也可是构成支承自行车座的杆子,用以在其上将尾灯13定位,该定位如图3中所示,在其中头灯12被固定及保持在管状部件24上。
头灯12及尾灯13彼此的不同,除上述由灯发射的光的颜色外,还在于头灯12适于定位在基本水平的杆上,而尾灯13适于定位在基本垂直的杆上。从两个灯、即头灯12及尾灯13发射出的光的图案具有不同形状,因为灯必须遵循预定规章在相应的光的指定位置上发射光,在世界的某些国家中其规章规定直自灯的300m距离上、在水平面中所述灯即头灯或尾灯的纵轴两侧115°角度中应可看到灯,而所述的灯即头灯或尾灯应在相对所述灯的指定使用位置的水平面以上15°及该水平面以下15°的相当小的角度范围中发射光。
为了使由头灯及尾灯12及13的部件16及17各自发射光及使光定向,部件16及17设有光定向及光散射结构的面部件,它们分别用标号26及27表示。
为了遵守上述的发光要求,即在相对头灯指定使用位置上头灯水平面中头灯12的纵轴115°的角度范围中能看到它,部件16设有侧翼件28,它能使可见的白光或黄光相对于头灯12的纵轴向侧面发射。尾灯13的部件17也具有和头灯12的部件28相似的侧翼件29;部件17的侧翼件29但不用于发射光的目的,它的唯一企图是能将同样结构的外壳用于头灯12及尾灯1 3,因为头灯及尾灯12及13各自的外壳14及15是相同的结构。
为了遵守上述的发光要求,在相对尾灯13的指定使用位置上尾灯13的纵轴两侧115°角度范围中能看到灯光,在该应用中尾灯相对于头灯的指定位置转动了90°,尾灯13的部件17设有光散射用的翼体31,它基本上用于和头灯12的部件16的侧翼件28相同的用途。
与尾灯13的部件17设有侧翼件29相似地,头灯12的部件16设有翼件30,它不用于透光或传递光的目的,而仅是为了使部件16的结构适于外壳14的构型,如上所述,它与外壳15具有相同构造。
由头灯12及尾灯13各自产生的白或黄光及红光可借助于选择白或黄及红光的发生源,如白或黄及红灯泡来分别实现。可选择及最好是用传统的发白或黄光的白炽灯泡来产生由头灯发射的白或黄光,而尾灯13发出的红光是利用产生白或黄光的类似白炽灯泡通过彩色的滤光部件来产生的,该彩色滤光部件可由尾灯13原部件17构成。不同的光源,如各自产生白或黄光及红光的发光二极管可替换使用。
在图4中表示出头灯12及尾灯13的垂直剖面图。它表示头灯12及尾灯13各自的外壳14及15的轮廓图及头灯12及尾灯13各自的透光及传光部件16及17的轮廓图。在图4中也表示出三个微动开关33,35及37,它们依赖于所述微动开关的位置使尾灯13开或关。当头灯12及尾灯13组合时微动开关被操作,因此当头灯12及尾灯13组合成图1中的状态或构型时,则产生引起尾灯1 3关断的关灯。与在非操作位置允许尾灯13发红光的构成关断开关的微动开关33及35向反,微动开关37构成开通开关,当尾灯被放置及保持在杆或管状部件,如图3中所示的管状部件24上时该开关被操作。为了当该两种灯组合成图1中的状态或构型时头灯12不会使尾灯13导通,在头灯12的外壳14的透光及传光部件16上设有一个槽,当头灯及尾灯被组合成图1所示状态时,微动开关37的外凸开关部件被容纳在该槽中。除了尾灯13的微动开关33,35及37外,当然在头灯12上也设有类似的微动开关,但它们未在图中未出。当然也可考虑改换微动开关的位置。
在图5a及5b中,表示出头灯12及尾灯13各自的透视及部分剖割图,用于较详细地揭示头灯12及尾灯13各自的内部。在图5a中所示的头灯12包括与图5b中所示的并参照图4在以上所述的尾灯13的关断用微动开关33类似的微动开关32。关断用微动开关32及33用于从两个电池提供电能,例如从传统的IECR6电池经由电线36及由青铜板部件作的坚固导线连接器将电能提供给所述灯光源。该头灯光源12是由标号38的白炽灯泡作成的。类似地,尾灯光源13是由标号39的白炽灯泡作成的。
头灯12及尾灯13各自包括一个抛物面的导光部件,它们用标号100及101表示。抛物面状导光部件100及101基本上具有相同的结构,包括两组抛物状部件,其中第一组由两个分别以标号102及103表示的第一抛物面部件组成,第二组由两个分别以标号106及107表示的第二抛物面部件构成。头灯及尾灯的抛物面部件的不同之处在于头灯的第一抛物面部件102被切割开形成向后弯的翼104,该翼的作用是使灯泡38的光引导到上述的相对头灯12水平面中头灯纵轴两侧115°的角度范围中。
尾灯13的导光部件101的第一抛物面部件103未切割,象头灯12的导光部件100的第二抛物面部件106。尾灯13的导光部件101的第二抛物面部件107被切割开形成后后弯的翼109,它与头灯12的导光部件100的翼104具有相同的作用,即为了满足上述的在尾灯13的指定使用位置上尾灯的水平光分配图案的需要,在使用中尾灯相对于头灯12在其指定位置上的方向转过90°。
在图6中描绘了根据本发明一组灯中头灯的第二实施例,头灯的整体用标号42表示。可以理解,除去图6中的头灯42外,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一组灯中还包括尾灯,它在图6中未示出,其结构基本上与图6中所示的头灯42的结构相同,但是与图6中所示头灯42的不同之处是和以上借助图1,2,4及5b所述的尾灯12不同于以上借助图1,2,3及5a所述的头灯13的情况相同的。头灯42包括一个基本构成半球体的外壳,在其中容纳透光及传光部件46。该透光及传光部件46具有的构型及外径尺寸基本上与自行车上可放置头灯42的手把杆的水平杆部分的外径相似。
与上述的头灯12相似,头灯42包括一个卡锁舌48,用于抓住自行车手把杆的水平杆部分或者抓住尾灯的透光及传光部件,该部件是和头灯42的透光及传光部件相似的。在舌48中限定出一个槽50,用以接收上述的水平杆或上述尾灯的透光及传光部件。
与上述头灯12相似,头灯42还设有一个顶部浅凹槽52,用于接收尾灯外壳舌上的最外端,该最外端是与舌48的最外端相似的。为了使置于头灯42的外壳44中的光源导电或关断,设置了导通/关断开关54。头灯42的透光及传光部件46设有光束引导部件,其中的一个以标号56表示,并还设置了两个透光的侧部件,其中一个以标号58表示,其用途与上述头灯12的侧翼件28相同。
在图7中表示出一个对上述头灯第二实施例的稍有改动的实施例,它不同于上述图6实施例的地方在于省略了开通/关断开关54。取而代之的是在稍加变型的图7所示实施例42上设置了舌簧触点60及一磁铁部件62,这些部件用来与在图7中未示出的尾灯上的磁铁部件及舌簧触点分别配合工作,这个尾灯构成了包含头灯42的一组灯中的第二个灯。
假定头灯42处于与图1所示相似的和尾灯的组合状态,尾灯的磁铁部件使头灯42的舌簧触点60动作并关断头灯42的光源,该光源是由发射黄光的三个发光二极管57组成的。类似地,类似地,头灯42的磁铁部件62与尾灯的舌簧触点配合工作并关断尾灯的光源,最好该光源是由一组发射红光的发光二极管组成的。
在图8中表示出根据本发明一组灯的第四实施例。这组灯包括一个头灯72及一个尾灯73。头灯72及尾灯73分别地各包括一个外壳74及75,它们能被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紧凑的立方体灯组,它易于被存放在譬如一个衣袋中。在图8中头灯72及尾灯73分别以其被拆开状态表示。在外壳74及75的对立外壁上分别设有透光及传光部件76及77,它们分别地类似于以上详细描述的头灯12及尾灯13的部件16及17。
为了能抓住自行车的杆,例如自行车的手把杆的水平杆部分或安装车座的杆,外壳74及75设有分别类似于上述舌18及19的舌78及78。在舌78及79中分别设有两个凹槽80及81,用于接收在其中安装所述灯的杆或分别接收对方外壳75及74各自的圆柱壁部件85及84。
与上述图7中所示的稍作修改的实施例相类似的,在图8中所示的实施例中包括协同工作的磁铁部件及舌簧触点,在头灯72的舌78上设有磁铁部件88,用于和图8中未示出的尾灯73的舌簧触点协同工作,即用于当头灯72及尾灯73各自处于与图1所示类似的组合状态或构型时,使尾灯73的光源被关闭。尾灯73设有与上述部件88相似的磁铁部件89,它用于与头灯72的舌簧触点90相互协同工作。
例I一个上述第一也是目前优选实施例的图1-5中所示的一组灯的样机是由下述部件组成的;头灯12及尾灯13的各自外壳14及15是由POM铸出的。由头灯12及尾灯13构成的两个灯在一起限定出如图1所示构型的壳体,它的总外形最大尺寸为壳体长度是76mm,壳体最大宽度是60mm及壳体最大高度为54mm。这两个灯中的每个即头灯12及尾灯13具有的总外形长度为63mm最大宽度为60mm及最大高度为54mm。头灯12及尾灯13各自的透光及传光的部件16及17是由PMMA或PC作成的,这组灯的每个灯中包括两节IECR6电池及一个1.5V DC灯泡(250mA)。头灯12及尾灯13的导光部件100及101是由金属化的PMMA或PP作成的。头灯12及尾灯13各自的第一抛物面部件102及103各限定了7.25mm的聚集长度,头灯12及尾灯13各自的每个第二抛物面部件106及107确定出3.4mm的聚集长度。
虽然以上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指导实施的目前优选专门实施例进行描述的,但以上公开的内容决不能被看成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定,因为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显然可以作出许多变型和改型,这些变型和改型应被考虑为本发明的一部分。
权利要求
1.一种灯,用于可拆卸地安装在包括支承所述灯的管状件的支承结构上,所述灯包括一个限定外表面及内腔的外壳;一个电力光发生装置,用于产生专门波长或专门波长范围的可见光,所述光发生装置被容纳在所述外壳的所述内腔中并被所述外壳支承;一个电池供电装置,用于对所述光发生装置供电;一个可在第一及第二状态之间转换的可开关电连接装置,所述可开关电连接装置在所述第一状态时建立从所电池供电装置到所述光发生装置之间的导电连接,用于使电能从所述电池供电装置供给所述光发生装置,及所述可开关电连接装置在所述第二状态时断开所述导电连接;所述光发生装置用于通过对该装置的供电从所述灯发射所述可见光;一种固定装置,用于可拆卸地将所述灯固定及安装到所述管状件上,所述固定装置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表面上伸出;一个外壳部件从所述外壳外表面上伸出并具有与所述管状件的区段相似的尺寸;及所述固定装置及所述外壳部件相分开并相对所述外壳的所述外表面这样布置,以使得所述固定装置及所述外壳部件与相似结构的另一灯的相似外壳部件及相似的固定装置分别协同配合,用于使所述两灯彼此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灯,所述外壳的外表面构成了一个闭合的、连续的凸表面的一半,其另一半是由所述另一灯的外壳的外表面构成的,所述灯的所述因定装置及所述外壳部件用于和所述另一灯的所述类似外壳部件及所述类似的固定部件分别相互配合,用来形成所述闭合的、连续的凸外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2的灯,所述闭合的、连续的凸表面是由一个球,一个立方体,一个菱形六面体或类似体或它们的组合的外表面构成的。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的灯,所述外壳是由塑料材料制成的并包括一个透光窗,用以发射由所述电力光发生装置发生的所述可见光。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的灯,所述电力光发生装置是由一个白炽灯灯泡、一个发光二极管或类似光发生源构成的。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的灯,所述电池供电装置是由一个或多个电池,例如传统电池或可充电电池构成的。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的灯,所述可开关电连接装置包括一个开关及将所述电池供电装置经过所述开关与所述电力光发生装置相连接的电线。
8.根据权利要求7的灯,所述开关是由手动操作的开通/关断开关。
9.根据权利要求7的灯,所述开关是由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表面上伸出的微动开关,以致通过与所述管状件的接触而被操作,用以使所述电池供电装置通过所述微动开关向所述电力光发生装置供电,—如果所述灯已被所述管状件支承。
10.根据权利要求7的灯,所述开关是由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表面上伸出的微动开关组成的,以致通过与所述另一灯外壳的外表面的接触而相互配合,用以使从所述电池供电装置通过所述微动开关向所述电力光发生装置的供电被关断,—如果所述灯与所述另一灯已连接在一起。
11.根据权利要求7的灯,所述开关是由舌簧触点构成的,及所述可开关电连接装置还包括一个放置在所述外壳中的磁铁部件,所述舌簧触点用于借助所述另一灯的类似磁铁部件被操作,以使得从所述电池供电装置向所述电力光发生装置的供电被关断,—如果所述灯及所述另一灯连接在一起,及所述磁铁部件用于与所述另一灯连接在一起,及所述磁铁部件用于与所述另一灯的相似舌簧触点协同工作,以使得所述另一灯的电池供电装置向所述另一灯的电力光发生装置的供电被关断,—如果所述灯及所述另一灯连接在一起。
12.根据权利要求4的灯,所述外壳部件包括所述透光窗,及所述固定装置是由一个接收夹紧装置组成的,所述连接器夹紧装置用于盖住所述另一灯的所述类似外壳部件的类似透光窗,及所述透光窗用于被所述另一灯的类似接收夹紧装置盖住,—如果所述灯及所述另一灯连接在一起。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的灯,所述灯是被安装在一对于手把杆间的基本水平的杆部分上的自行车灯,及所述电力光发生装置产生白色或黄色光。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的灯,所述灯是被安装在装自行车座的基本垂直的杆上的自行车灯,及所述电力光发生装置产生红色光。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的灯,所述电力光发生装置用于产生连续的或间歇的光。
16.一组灯,用于可拆卸地安装在包括支承所述灯的管状件的支承结构上,所述这组灯包括两个灯,所述每个灯包括一个限定外表面及内腔的外壳;一个电力光发生装置,用于产生专门波长或专门波长范围的可见光,所述光发生装置被容纳在所述外壳的所述内腔中并被所述外壳支承;一个电池供电装置,用于对所述光发生装置供电;一个可在第一及第二状态之间转换的可开关连接装置,所述可开关电连接装置在所述第一状态时建立从所述电池供电装置到所述光发生装置之间的导电连接,用于使电能从所述电池供电装置供给所述光发生装置,及所述可开关电连接装置在所述第二状态时断开所述导电连接;所述光发生装置用于通过对该装置的供电从所述灯发射所述可见光;一种固定装置,用于可拆卸地将所述灯固定及安装到所述管状件上,所述固定装置从所述外壳的所述外表面上伸出;一个外壳部件从所述外壳外表面上伸出并具有与所述管状件的区段相似的尺寸;及所述固定装置及所述外壳部件相分开;所述这组灯的两个灯用于彼此连接在一起,以致所述灯组的一个灯的所述固定装置及所述外壳部件与另一灯的所述外壳部件及所述固定装置相互配合。
17.根据权利要求16的一组灯,所述灯组的每个灯包括根据权利要求2至15中任一项的灯的任何特征。
全文摘要
一种灯,用于可拆卸地安装在一个支承结构上,例如包括管状件的自行车架上,它包括一个限定外表面的外壳(14,15),一个容纳在外壳(14,15)中的电力光源,用于向光源供电的电池,一个固定接收夹持器(18,19),用以可拆卸地将灯固定及安装到车架上并从外壳(14,15)的外表面上伸出,一个外壳部件(16,17)从外壳上伸出并具有支管状件的区段相似的尺寸。该固定接收夹持器(18,19)及外壳部件(11,17)相分开并这样地布置,以致使夹紧器(18,19)及外壳部件(16,17)分别与类似结构的另一灯的类似外壳部件(17,16)及类似夹紧器(19,18)互相配合,用于将这两个灯(12,13)彼此相连接。
文档编号B62J6/00GK1120646SQ9510404
公开日1996年4月17日 申请日期1995年3月17日 优先权日1994年3月17日
发明者L·贝克 申请人:巴斯塔拉斯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