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爬梯拖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52459阅读:608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多功能爬梯拖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运输工具,具体说是一种多功能爬梯拖车。
目前居住楼房的居民,向家里搬运物品,一般还是手提肩扛,特别是搬运重物时,更感吃力,希望有一种多功能的小拖车,不但能在平地上拖物,也能在楼梯上拖物;不但能作拖物的运输工具,平时也可当家俱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多功能的爬梯拖车,使之能在平地和楼梯上拖运物品,平时也能替代童车、饭桌和写字台,满足楼房居民的生活需要,使一物多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设计一个装货的小货箱,在该箱体的底部,前后分别设计一长、一短的车架,使两车架的高度相差约两个台阶的高度,使货箱在楼梯上能处水平状态,在两个车架的底端通过直轴,轴承和螺母各连接有两个由四个小轮组成的滚轮组,四个小轮轮换着地受力,任一小轮运行至最高点时,地面与小轮的中心距应大于一个台阶的高度,前后两滚轮组之间的距离,可根据楼梯台阶的宽度移动前后车架上的螺丝孔位置来调节,在箱体两侧,设计有一可转动并能卡住的拉手,拉手前端连接有两个小滚轮,使拉手的长度加小滚轮半径之和等于长车架与滚轮组的总高度,便于在平地或家里使用,把拉手向下旋转至与地面垂直,并卡住定位,使拖车成为平稳放置并能前后滚动的小车,若加放一台板就可成为饭桌或写字台,在箱体的四个角上,设计有能安插蚊帐的支撑孔,若在箱内放入被褥,箱体四周插上蚊帐杆,就可成为婴幼儿用的童车。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1、结构简单,加工制作容易,成本低,便于推广应用;2、本拖车既可在平地拖物,又可在楼梯上拖物,平时可放在家里当饭桌或写字台,也可当婴儿睡觉的童车,一物多用;3、本车的两组滚轮上的四个小轮轮换受力,由于小轮运行至最高点时地面与小轮的中心距大于一个台阶高度,加之拉手的可旋转性,使拖车在楼梯上拖物时处于最佳省力状态。
以下结合附图介绍一个实施例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的主视图,图2是
图1的右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写字台的示意图。
参照附图设计一个宽500—550mm,长900~950mm,高100—150mm的小货箱(3),在箱体底部用螺钉连接有前支架(6),后支架(5),在前、后支架的底部用螺钉连接有直轴(8),直轴(8)的两端用螺母连接由轴承、滚轮板、四个分布均匀的小轮组成的滚轮组(7),因为楼梯每个台阶的宽度一般在250—280mm之间,每个台阶的高度一般在130—180mm之间,因此前后两滚轮轴心水平距离应大于两个台阶宽度的距离,选500—650mm,滚轮组轴心与小轮轴心的距离取90-95mm滚轮组上四个小轮的直径取90—100mm,在前支架(6)上方的箱体(3)上用销子(11)连接有可旋转的拉手(1),在拉手(1)的前端装有两个小滚轮(2),在拉手(1)的两侧通过销子连接两个撑杆(9),当拉手(1)转至与地面垂直,把小车当饭桌、写字台或婴儿童车使用时,用撑杆(9)扣住销子(10)以固定其位置;在箱体(8)的四角焊四节空心管(4),用以当婴儿拖车时插蚊帐之用。若作饭桌或写字台使用时,将台板(12)放在小货箱(3)上即可。
权利要求1.一种多功能爬梯拖车,包括小货箱(3),连接在该箱体两侧的拉手(1)、拉手(1)前端的两个小滚轮(2)、撑杆(9)、固定在箱体(3)底部的支架(5)、(6)及支架底端的滚轮组(7),其特征在于箱体底部固定的两排支架(5)、(6)长短不相等,相差约为两个楼梯台阶的高度,短的为前支架(6),长的为后之架(5),在两支架底部各固定有一根直轴(8),各直轴(8)的两端通过螺母连接有滚轮组(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爬梯拖车,其特征在于前后两排滚轮组的轴心距大于两个楼梯台阶的宽度,即500—650mm,滚轮组轴心的距离90—95mm,四个小轮直径90—100mm。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功能爬梯拖车,其特征在于在前支架(6)上方的箱体两侧上设有可旋转的拉手(1),在拉手(1)的前端装有两个小滚轮(2),在拉手(1)的两侧通过销子各连接有撑杆(9)。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爬梯拖车,其特征在于设计有一台板(12)置于货箱(3)上可作写字台,饭桌或存放其它物品。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爬梯拖车,其特征在于箱体(3)的四角设计有可安插蚊帐的空心管(4)。
专利摘要一种多功能爬梯拖车,包括拉手、小货箱,货箱底部的前、后支架,及前后支架底端的滚轮组,它的特点是前后支架的高度不相等,拉手可绕销子(11)旋转。该拖车结构简单,制作容易,成本低,平稳,安全省力,可在平地和楼梯上拖物,也可用它作婴儿拖车,放物,作饭桌或写字台,一物多用,适合城镇居民,特别是住高层楼房的居民家中使用。
文档编号B62B3/00GK2231996SQ95237460
公开日1996年7月31日 申请日期1995年8月22日 优先权日1995年8月22日
发明者林国华 申请人:林国华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