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套伞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331479阅读:28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多功能套伞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包装机械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在室内的公共场所,如银行、酒店、商场遇到阴雨天气时,常常会被顾客的雨伞带进很多雨水洒在地面上,很容易滑倒。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只能用套伞机,由于老式套伞机结构不合理,只能套长雨伞不能套短雨伞,而且经常出机械故障,带来很多麻烦。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自动将任何湿雨伞包装在塑料袋内的包装机械。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一种多功能套伞机,它由机体、联动机构、上端盖组成,机体的两侧面装有出伞门,机体的上端装两套对应的联动机构,被上端盖罩住,上端盖两端开有穿伞孔,其特征在于联动机构由档杆、复位弹簧、推杆、杠杆、止退杆构成,其两档杆的尾端分别安装在机体对应一侧出伞门两端的各自定位销上,它们的头端交叉接触,挡住机体对应一侧的出伞门,两档杆的尾端挂有各自的复位弹簧,两复位弹簧的另一端分别固定在机体上;两档杆的尾端活动联接各自的推杆,两推杆的另一端活动联接各自的杠杆,两杠杆安装在机体的各自对应的杠杆销上,两杠杆的另一端联接各自的止退杆,两止退杆的另一端压在伞架杆上,伞架杆为“π’型杆,它固定在机体上,其两侧杆位于机体对应侧出伞门的两端,并穿有数个伞袋,伞袋与伞袋之间有粘连,联动机构的两止退杆的外端就分别压在伞架杆的两侧杆对应位置外表面上。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结构简单且自动装伞,使用方便。长短雨伞均可装袋。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
图1的联动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机体是一立体矩形由机体1、联动机构2、上端盖3组成。机体1的两侧面装有出伞门4,机体1的上端装两套对应的联动机构2,被上端盖3罩住。上端盖3两端开有穿伞孔5。联动机构2由档杆6、复位弹簧7、推杆8、杠杆9、止退杆10构成,其两档杆6的尾端分别安装在机体1对应一侧出伞门4两端的各自定位销11上,并可以摆动,它们的头端交叉接触,挡住机体1对应一侧的出伞门4,两档杆6的尾端挂有各自的复位弹簧7,两复位弹簧7的另一端分别固定在机体1上。两档杆6的尾端还活动联接各自的推杆8,两推杆8的另一端活动联接各自的杠杆9,两杠杆9安装在机体1的各自对应的杠杆销12上可以摆动,两杠杆9的另一端联接各自的止退杆10,两止退杆10的另一端压在伞架杆13上。伞架杆13为“π’型杆,固定在机体1上,其两侧杆位于机体1对应侧出伞门4的两端,并穿有数个伞袋,伞袋与伞袋之间有粘连,联动机构2的两止退杆10的外端就分别压在伞架杆13的两侧杆对应位置外表面上。当雨伞垂直插入上端盖3后,就套入了伞袋,再横向拉出时,推动档杆6,档杆6摆动,使其杠杆9摆动,而带动止退杆10离开伞架杆13放出第2只伞袋。当雨伞拉出伞机脱离档杆6后,档杆6在定位弹簧7的拉力下使其复位,并带动杠杆9摆动,使止退杆10复位挡住第3只伞袋不使其拉出。第2只伞袋进入待装位置。以后以此类推。
权利要求1.一种多功能套伞机,它由机体、联动机构、上端盖组成,机体的两侧面装有出伞门,机体的上端装两套对应的联动机构,被上端盖罩住,上端盖两端开有穿伞孔,其特征在于联动机构由档杆、复位弹簧、推杆、杠杆、止退杆构成,其两档杆的尾端分别安装在机体对应一侧出伞门两端的各自定位销上,它们的头端交叉接触,挡住机体对应一侧的出伞门,两档杆的尾端挂有各自的复位弹簧,两复位弹簧的另一端分别固定在机体上;两档杆的尾端活动联接各自的推杆,两推杆的另一端活动联接各自的杠杆,两杠杆安装在机体的各自对应的杠杆销上,两杠杆的另一端联接各自的止退杆,两止退杆的另一端压在伞架杆上,伞架杆为“π”型杆,它固定在机体上,其两侧杆位于机体对应侧出伞门的两端,并穿有数个伞袋,伞袋与伞袋之间有粘连,联动机构的两止退杆的外端就分别压在伞架杆的两侧杆对应位置外表面上。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动将湿雨伞包装在塑料袋内的包装机械,它由机体、联动机构、上端盖组成,机体的两侧面装有出伞门,联动机构的两档杆的尾端分别安装在机体对应一侧出伞门两端的各自定位销上,它们的头端交叉接触,挡住机体对应一侧的出伞门,两档杆的尾端挂有各自的复位弹簧,两复位弹簧的另一端分别固定在机体上;两档杆的尾端活动联接各自的推杆,两推杆的另一端活动联接各自的杠杆,两杠杆安装在机体的各自对应的杠杆销上,两杠杆的另一端联接各自的止退杆,两止退杆的另一端压在伞架杆上,伞架杆为“π”型杆,它固定在机体上,其两侧杆位于机体对应侧出伞门的两端,并穿有数个伞袋,伞袋与伞袋之间有粘连,联动机构的两止退杆的外端就分别压在伞架杆的两侧杆对应位置外表面上。
文档编号B65B5/00GK2546338SQ01266629
公开日2003年4月23日 申请日期2001年11月20日 优先权日2001年11月20日
发明者曹坤林, 陈大梅 申请人:曹坤林, 陈大梅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