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便携式胶带切断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胶带切断器具,特别是一种便携式胶带切断器。
背景技术:
胶带是各类纸板包装箱装货后,封装的主要封口材料,每年消耗量都很大。然而以 往用于胶带切断的器具,尽管种类繁多,款式各异,也曾为用户切断胶带提供了方便,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可是由于所述的器具,除了普遍存在体积相对较大,自身较重,成本较高,结 构复杂的不尽如人意之缺点之外,更为突出的弊端是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隐患,在操作过 程中,稍不留意伤手的情况时有发生,给操作者造成痛苦。基于上述情况,使其推广应用受
到一定的局限。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体积小、重量轻、结构简单、成本
低;操作容易安全可靠的便携式胶带切断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实现的 —种便携式胶带切断器,包括一个其上具有切刀的切刀架,弹簧座组件分别设于 切刀架的两端,并通过连接杆将两个弹簧座组件连成一体。 所述的弹簧座组件,包括弹簧座壳体,弹簧装于弹簧座壳体内,压簧片置于弹簧 上。 所述的压簧片的左右两边横向向外延伸设有滑柱,并伸进弹簧座壳体两侧壁上的 纵向滑道中。 所述的压簧片的内侧端,穿过连接立耳下部的通孔,一直延伸到胶带的内圈。 所述的连接杆是通过连接立耳把两个弹簧组件连成一体。 所述的切刀是锯齿形切刀和直线形切削刃的切刀中的一种。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由于采用了其上具有切刀的切刀架、两端设有弹簧 座组件,并通过连接杆将两个弹簧座组件连成一体等一系列的技术措施,并经试验证明具 有操作容易,安全可靠,消除了现有技术伤手的弊端。重量轻,体积仅是以往的十分之一左 右,降低成本,携带方便,且由于是高分子塑料材质,还可以回收循环利用,利于推广应用。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2的A-A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切刀架,2、压簧片,3、弹簧,4、胶带,5、切刀,6、连接杆,7、连接立耳。
具体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结合附图加以详细描述 如图1所示的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其上具有切刀5的切刀架l,两端 设有弹簧座组件,连接杆6通过弹簧座壳体上的连接立耳7,将两个弹簧座组件连成一体, 连接杆6与切刀架1平行设置并在切刀架1的后边,保持一定间距,利于胶带通过。所述的 弹簧座组件、弹簧座壳体、弹簧3装于壳体内,压簧片2置于弹簧3上,压簧片2两边上的滑 柱伸进弹簧座壳体,两侧壁上的纵向滑道中,以利压簧片2的升降,压簧片2的内侧端,穿过 连接立耳7下部的通孔,一直延伸到胶带4的内圈如图4所示,以利胶带4的拉出和装卸。 所述的切刀5是锯齿形切刀和直线形切削刀的切刀中的一种。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向下按压两边的压簧片2,弹簧3受压縮,压簧片2向下移动并 伸进胶带巻内,胶带巻的两端被两个压簧片2挂住,开始操作,将胶带4从连接杆6与切刀 架1之间拉出到所需的长度后,胶带4平铺到锯齿形的切刀5上,稍用力一拉即被切断。然 后将胶带4粘接在连接杆6上,以备下次使用。
权利要求一种便携式胶带切断器,其特征是包括一个其上具有切刀(5)的切刀架(1),弹簧座组件分别设于切刀架(1)的两端,并通过连接杆(6)将两个弹簧座组件连成一体。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胶带切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弹簧座组件,包括弹 簧座壳体,弹簧(3)装于弹簧座壳体内,压簧片(2)置于弹簧(3)上。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胶带切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压簧片(2)的左右两 边横向向外延伸设有滑柱,并伸进弹簧座壳体两侧壁上的纵向滑道中。
4. 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种便携式胶带切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压簧片(2) 的内侧端,穿过连接立耳(7)下部的通孔,一直延伸到胶带(4)的内圈。
5. 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的便携式胶带切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接杆(6)是通过连 接立耳(7)把两个弹簧组件连成一体。
6. 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的便携式胶带切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切刀(5)是锯齿形切 刀和直线形切削刃的切刀中的一种。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便携式胶带切断器,它包括一个其上具有切刀(5)的切刀架(1),弹簧座组件分别设于切刀架(1)的两端,并通过连接杆(6)将两个弹簧座组件连成一体。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由于采用了其上具有切刀的切刀架、两端设有弹簧座组件,并通过连接杆将两个弹簧座组件连成一体等一系列的技术措施,并经试验证明具有操作容易,安全可靠,消除了现有技术伤手的弊端。重量轻,体积仅是以往的十分之一左右,降低成本,携带方便,且由于是高分子塑料材质,还可以回收循环利用,利于推广应用。
文档编号B65H75/32GK201442774SQ200920015829
公开日2010年4月28日 申请日期2009年7月24日 优先权日2009年7月24日
发明者于宗清 申请人:于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