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吊篮蔬菜运输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大棚蔬菜种植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吊篮蔬菜运输车。
背景技术:
目前,大棚种植蔬菜已经是很多地方的主要经济来源,它不仅避免了天气、气候等对大部分蔬菜种植的影响,而且所种蔬菜的质量和产量比一般露天种植的要好,但在种植大棚蔬菜时往往遇到很多的问题现有技术中,在大棚蔬菜收获的时候,往往采用人工操作,即人们将采摘的蔬菜先随地放置,最后再统一收集,这样不仅操作麻烦复杂,而且人工劳动量大,尤其对于大面积的大棚蔬菜种植来说,蔬菜收货更是一项巨大的任务。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吊篮蔬菜运输车,能够比较轻松方便地收获蔬菜,大大减轻人们的劳动量。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吊篮蔬菜运输车,包括吊篮,还包括水平设置的索道,所述索道上设有两个滚轮,所述滚轮的轮轴上固定有竖向设置的支架,所述每个支架的下端分别设有两个分支,所述每个分支的下端分别与所述吊篮连接。作为一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索道上设有若干“C”形的铁板,所述铁板的下端固定于所述索道的下部,所述铁板的上端连接有牵拉绳,所述牵拉绳的另一端固定于房顶上;所述铁板与支架分别设置在索道的两侧。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在水平设置的索道上设置了滚轮,同时滚轮的轮轴上设有竖向的支架,而支架的下方又通过分支连接吊篮,则吊篮可随着滚轮的滚动而沿着索道进行移动,从而在收获蔬菜的时候可将蔬菜放置于吊篮上, 然后推动吊篮前进,非常方便实用,当然,连接于吊篮上的分支对称设置,这样可以使该运输车在移动的过程中保证吊篮的水平稳定性,避免放置好的蔬菜掉落下来,增加额外的劳动量。由于在索道上设置了若干“C”形的铁板,而且铁板的下端固定于索道的下部,上端通过牵拉绳固定于房顶上,铁板与支架分别设置在索道的两侧,则不仅能够保证索道整体的水平性,而且不妨碍滚轮的滚动,尤其在比较大的大棚内使用时更能体现其实用性。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支架以及吊篮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滚轮部分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支架;2.分支;3.吊篮;4.滚轮;5.索道;6.铁板;7.牵拉绳。
具体实施方式
[0012]如
图1和图2共同所示,为吊篮蔬菜运输车的一种实施例,该实施例中包括水平设置于大棚内的索道5,为了使所述索道5在较大的大棚内具有良好的整体水平性,所述索道 5上设有若干“C”形的铁板6,该铁板6的下端固定于所述索道5的下部,上端固定在一牵拉绳7上,而所述牵拉绳7的另一端可固定于大棚的房顶上,这样,所述索道5便被若干牵拉绳7均勻地分成若干段,从而能够保持良好的水平性。所述索道5上设有两个可滚动的滚轮4,所述两个滚轮4的轮轴上均竖向设置有支架1,所述支架1的下端分别设有两个分支2,所述分支2的下端连接有用于盛放蔬菜的吊篮3,此处的支架1与铁板6应分别位于索道5的两侧,而且支架1所受的力与索道5应位于同一垂直面内,这样不仅能够使铁板6不妨碍到滚轮4的滚动,同时可以保证运输车在运动过程中所述吊篮3具有较好的水平稳定性。该吊篮蔬菜运输车的使用方法是将采摘的蔬菜放置于吊篮3上,然后手扶分支2将运输车向前推动,则吊篮3可随着滚轮4沿着索道5向前移动,等将其移动到合适的位置后,继续采摘蔬菜并放置于吊篮3 上,最后将吊篮3上的蔬菜一并收集即可。该吊篮蔬菜运输车不仅制作简单、使用方便,而且占用空间小,能够大大地减轻人们的劳动量,提高工作效率。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具体实施方式
,一切基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所作出的结构上的改进,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权利要求1.吊篮蔬菜运输车,包括吊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水平设置的索道,所述索道上设有两个滚轮,所述滚轮的轮轴上固定有竖向设置的支架,所述每个支架的下端分别设有两个分支,所述每个分支的下端分别与所述吊篮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吊篮蔬菜运输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索道上设有若干“C”形的铁板,所述铁板的下端固定于所述索道的下部,所述铁板的上端连接有牵拉绳,所述牵拉绳的另一端固定于房顶上;所述铁板与支架分别设置在索道的两侧。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吊篮蔬菜运输车,包括吊篮和水平设置的索道,在索道上设有两个滚轮,滚轮的轮轴上固定有竖向设置的支架,每个支架的下端分别设有两个分支,每个分支的下端分别与吊篮连接,另外,在索道上还设有若干“C”形的铁板,而且该铁板与支架分别位于索道的两侧,铁板的下端固定于索道的下部,上端通过牵拉绳固定于房顶上,这样不仅能够保持索道的水平性,同时能够不阻碍到滚轮的滚动,该吊篮蔬菜运输车不仅制作简单、使用方便,而且占用空间小,能够大大地减轻人们的劳动量,提高工作效率。
文档编号B65G7/12GK202156704SQ20112023930
公开日2012年3月7日 申请日期2011年7月8日 优先权日2011年7月8日
发明者刘树森, 刘钊, 夏连芹 申请人:山东省寿光市三木种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