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胸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373308阅读:51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文胸盒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文胸盒。
背景技术
文胸根据罩杯材料可分为海绵类和硅胶类,现有包装盒均为普通外盒,只适合容装普通的海绵文胸,不适合容装硅胶类文胸,因为硅胶类文胸即通常所说的隐形文胸均为单片结构,包装时需要独立包装以防止运输过程中多片文胸接触黏接,目前解决这一问题均为先将文胸装入塑料袋中,然后再打包运输,即不方便、也不透气,实用性差。

实用新型内容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便于包装、透气性好的文胸盒。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文胸盒,其中,包括具有罩杯形容置腔的罩杯形硬壳盒体,还包括用以供罩杯装入所述容置腔后于所述容置腔内压接在该罩杯上的罩杯形隔垫,所述隔垫上设有透气孔,所述盒体为两个,两个所述盒体于盒口相互对应的一侧位置上枢接彼此、并于盒口未枢接的一侧位置上设有用以供彼此扣合后卡固连接的卡扣结构。作为优选,所述卡扣结构包括凸设于一个所述盒体上的卡棱、连接于另一个所述盒体上的扣手以及凹设于所述扣手上的卡窝,所述卡棱适配插卡固接于所述卡窝中。作为优选,设有所述卡棱的盒体于盒口上紧邻所述卡棱两边的位置处分别设有凸块,所述扣手适配夹持于两个所述凸块间。作为优选,所述透气孔为多个且排列成“8”字形设置于所述隔垫上。作为优选,一个所述盒体上设有枢接座,另一个所述盒体上设有枢接轴,两个所述盒体通过所述枢接轴和枢接座的连接枢接彼此。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便于包装、透气性好,且美观大方,非常实用。此外,两个盒体的卡扣结构设计巧妙,卡扣操作十分方便。

图I为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I、容置腔;2、盒体;3、隔垫;4、透气孔;5、卡棱;6、扣手;7、卡窝;8、凸块;9、枢接座;10、枢接轴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更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及技术内容,请参阅以下有关本实用新型的详细说明与附图。请参阅图I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文胸盒,其中,其中,包括具有罩杯形容置腔I的罩杯形硬壳盒体 2,还包括用以供罩杯装入所述容置腔后于所述容置腔内压接在该罩杯上的罩杯形隔垫3,所述隔垫上设有透气孔4,所述盒体为两个,两个所述盒体于盒口相互对应的一侧位置上枢接彼此、并于盒口未枢接的一侧位置上设有用以供彼此扣合后卡固连接的卡扣结构,所述卡扣结构包括凸设于一个所述盒体上的卡棱5、连接于另一个所述盒体上的扣手6以及凹设于所述扣手上的卡窝7,所述卡棱适配插卡固接于所述卡窝中,设有所述卡棱的盒体于盒口上紧邻所述卡棱两边的位置处分别设有凸块8,所述扣手适配夹持于两个所述凸块间,所述透气孔为多个且排列成“8”字形设置于所述隔垫上,一个所述盒体上设有枢接座9,另一个所述盒体上设有枢接轴10,两个所述盒体通过所述枢接轴和枢接座的连接枢接彼此。但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可行实施例,并非用以局限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故凡运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变化,均同理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文胸盒,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罩杯形容置腔(I)的罩杯形硬壳盒体(2),还包括用以供罩杯装入所述容置腔后于所述容置腔内压接在该罩杯上的罩杯形隔垫(3),所述隔垫上设有透气孔(4),所述盒体为两个,两个所述盒体于盒口相互对应的一侧位置上枢接彼此、并于盒口未枢接的一侧位置上设有用以供彼此扣合后卡固连接的卡扣结构。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文胸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结构包括凸设于一个所述盒体上的卡棱(5)、连接于另一个所述盒体上的扣手¢)以及凹设于所述扣手上的卡窝(7),所述卡棱适配插卡固接于所述卡窝中。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文胸盒,其特征在于,设有所述卡棱的盒体于盒口上紧邻所述卡棱两边的位置处分别设有凸块(8),所述扣手适配夹持于两个所述凸块间。
4.如权利要求I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文胸盒,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气孔为多个且排列成“8”字形设置于所述隔垫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文胸盒,其特征在于,一个所述盒体上设有枢接座(9),另一个所述盒体上设有枢接轴(10),两个所述盒体通过所述枢接轴和枢接座的连接枢接彼此。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文胸盒,其中,包括具有罩杯形容置腔(1)的罩杯形硬壳盒体(2),还包括用以供罩杯装入所述容置腔后于所述容置腔内压接在该罩杯上的罩杯形隔垫(3),所述隔垫上设有透气孔(4),所述盒体为两个,两个所述盒体于盒口相互对应的一侧位置上枢接彼此、并于盒口未枢接的一侧位置上设有用以供彼此扣合后卡固连接的卡扣结构。本实用新型便于包装、透气性好,且美观大方,非常实用。此外,两个盒体的卡扣结构设计巧妙,卡扣操作十分方便。
文档编号B65D85/18GK202508476SQ20122016835
公开日2012年10月31日 申请日期2012年4月20日 优先权日2012年4月20日
发明者应国定 申请人:应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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