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多段式气缸结构,尤其涉及一种全自动布料机用多段式气缸结构。
背景技术:
毛巾是人日常生活中的常用物品,其中,对于一些全棉毛巾类、医疗巾类等方形面料,在实际的生产加时,需要对其进行横向双边的缝制,而现有的操作方法大多采用人工进行分布加工,并且后续剪料、缝纫都是人工操作,在毛巾段的剪料过程中,往往会碰到切口不整齐、切下的毛巾段长度不一,加工效率低的问题,毛巾带的剪料、缝纫加工也一直无法做到全自动化加工,无法满足企业的自动化发展需求,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所以设计了一种全自动布料机,在全自动布料机的折边机构中,一个压边板需要有四个工位,但是现有的结构中没有实现这种功能的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能够通过笔型气缸和双头气缸实现压边板四个工位移动的全自动布料机用多段式气缸结构。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全自动布料机用多段式气缸结构,包括固定框架、双头气缸支撑板、双头气缸、转动块、转动杆、第一限位杆、第二限位杆、笔型气缸、限位块和压边板;所述固定框架上端设有双头气缸支撑板;所述双头气缸上端与双头气缸支撑板可转动相连,下端与转动块可转动相连;所述转动块一端设有转动杆,上述转动杆通过双头气缸可滑动的设置在固定框架的弧形槽内,另一端设有相对设置的第一限位杆和第二限位杆,且上述第一限位杆和第二限位杆的长度不同;所述固定框架上与弧形槽同一侧设有笔型气缸;所述笔型气缸的伸缩杆上设有位于固定框架内的限位块,且限位块和转动块相对设置;所述笔型气缸的伸缩杆下端设有压边板。
优选的,所述第一限位杆比第二限位杆的长度长。
优选的,所述第二限位杆比第一限位杆的长度长。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
本发明的全自动布料机用多段式气缸结构,结构简单实用,利用笔型气缸确定压边板的两个工位,然后通过双头气缸使得第一限位杆和第二限位杆分别与限位块相接触,从而能再确定折边的另两个工位,这样一个笔型气缸就能控制压边板的四个工位,满足了实际的使用需求,具有较好的实用价值。
附图说明
附图1为实施例一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附图1中的局部放大图;
附图3为实施例一的侧视图;
其中:1、固定框架;2、双头气缸支撑板;3、双头气缸;4、转动块;5、转动杆;6、第一限位杆;7、第二限位杆;8、笔型气缸;9、限位块;10、压边板;11、弧形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附图1-3所示的本发明所述的一种全自动布料机用多段式气缸结构,包括固定框架1、双头气缸支撑板2、双头气缸3、转动块4、转动杆5、第一限位杆6、第二限位杆7、笔型气缸8、限位块9和压边板10;所述固定框架1上端设有双头气缸支撑板2;所述双头气缸3上端与双头气缸支撑板2可转动相连,下端与转动块4可转动相连;所述转动块4一端设有转动杆5,且上述转动杆5通过双头气缸3可滑动的设置在固定框架1的弧形槽11内,另一端设有相对设置的第一限位杆6和第二限位杆7,且上述第一限位杆6和第二限位杆7的长度不同;所述固定框架1上与弧形槽11同一侧设有笔型气缸8;所述笔型气缸8的伸缩杆上设有位于固定框架1内的限位块9,且限位块9和转动块4相对设置;所述笔型气缸8的伸缩杆下端设有压边板10;所述第一限位杆6比第二限位杆7的长度长;所述第二限位杆7比第一限位杆6的长度长。
实施例一:
此时第一限位杆的长度比第二限位杆的长度长。在全自动布料机工作时,压边板需要有四个工位的设定,上述四个工位的设定是通过笔型气缸和双头气缸的相互配合来实现的,具体运作过程如下所述:
当双头气缸内的两个气缸都不工作时,转动块上的第一限位杆和第二限位杆都不与限位块相接触,这样笔型气缸就可以通过伸缩杆的伸出和收缩设定压边板的第一工位和第二工位。
当双头气缸内的一个气缸工作时,双头气缸驱动转动块通过转动杆在弧形槽上滑动一段距离,此时长度较短的第二限位杆与限位块位于同一水平线上,这样当笔芯气缸的伸缩杆收缩时,第二限位杆与限位块相接触,阻止限位块的移动,这样笔型气缸的伸缩杆下端的压边板就处于第三个工位上。
当双头气缸内的二个气缸都工作时,双头气缸驱动转动块通过转动杆在弧形槽上滑动一段距离,此时长度较长的第二限位杆与限位块位于同一水平线上,这样当笔芯气缸的伸缩杆收缩时,第一限位杆与限位块相接触,阻止限位块的移动,这样笔型气缸的伸缩杆下端的压边板就处于第四个工位上。
其中第一限位杆和第二限位杆的长度可以为第一限位杆长,也可以是第二限位杆的长度长。
本发明的全自动布料机用多段式气缸结构,结构简单实用,利用笔型气缸确定压边板的两个工位,然后通过双头气缸使得第一限位杆和第二限位杆分别与限位块相接触,从而能再确定折边的另两个工位,这样一个笔型气缸就能控制压边板的四个工位,满足了实际的使用需求,具有较好的实用价值。
以上仅是本发明的具体应用范例,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任何限制。凡采用等同变换或者等效替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权利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