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包装用材料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包装用材料板,特别是一种以灵镁土为主料,锯沫、粉煤灰为辅料,并用调和剂调制加工成的可用于代替现有包装中的木板材的包装用材料板。
目前的产品包装,特别是工业产品的包装普遍用木板材,而且使用中木材的利用率最高仅有75%,浪费损失极大。而胶合板材、纤维板材强度不够,防潮性也比较差。
本发明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种成本低廉、制作工艺简单,利用率可达百分之百,并可代替包装木板材的新型包装用材料板。
本发明在板材中采用加强筋增加强度,以灵镁土(氧化镁含量75%以上)、锯沫、粉煤灰为原料,并用调和剂调制制成背板材,该板材上还可有一层装饰性彩色层。
本发明制造背板材的原料灵镁土(氧化镁含量75%以上)、锯沫、粉煤灰投入的重量比例为(6~10)∶(1~3)∶(0.5~1.5),混合后用调和剂调制。
本发明装饰性彩色层的原料是以灵镁土、锯沫、彩色无机颜料,其重量比为(6~10)∶(0.5~1)∶(0.2~0.6),混合后用调和剂调制。
本发明使用的调和剂是把氯化镁溶于水中配制成波镁度24°~28°的溶液,然后再把按生产一平方米的材料板投入(0.02~0.06)公斤的硫酸亚铁用水溶解后与之混合制成。
本发明的加强筋材料是选用竹片和红麻。
本发明产品的制作方法如下(1)在工作台上放好一定形状、尺寸的模具,模具可用五层胶合板制作。在模具上铺上隔离膜(聚脂膜)把调好的装饰性彩色层的原料均匀地展布在模具上,厚度为1.5~2.5毫米;然后把剪成25~30厘米长并梳理好的红麻均匀地散布在面料上,要轻轻压实;并再把背板料展布在上面抹平,厚度为3~4毫米;把厚2~3毫米,宽10厘米左右的竹片纵横10厘米左右摆放,上面铺上红麻,压实;再把背板料展布在上面抹平,厚度为4~6毫米。将初步制作好的包装板连同模具抬起放在架子上,室温保持在20℃左右为宜,经48小时的自然干燥就可以去掉模具,取下隔离膜;然后把包装板在室内平坦的地方上垛,上面用平面的重物压上,以防变形,再经七天干燥固化后即可使用。
从上述包装板的制作过程可以看出,它的尺寸可根据需要加工,也可有定型尺寸,并且可钉、可锯,利用率可达百分之百。从而大大减轻了包装工人的劳动强度,节省工时增加效益。该包装板由于采用了装饰性彩色层,因此外观很美。此外,它还具有防水、防火的优点。
下面对本发明所需原料、最佳配比及其调制做进一步说明(1)制作板材所需原料包括氯化镁、硫酸亚铁、灵镁土(含氧化镁75%以上)、锯沫(干燥)、粉煤灰(干燥)、竹条、红麻。
(2)调和剂的配制过程把氯化镁溶于水中配制成波镁度24°~28°的溶液,把硫酸亚铁按生产一平方米的材料板投入0.03公斤的计量用水溶解后加入该溶液中,即配制成调合剂。
(3)装饰性彩色层原料的配制把灵镁土(氧化镁含量75%以上)锯沫(干燥)、彩色无机颜料(如氧化铁等)按重量比例8∶0.75∶0.5混合后,用配制好的调和剂将其调成糊状后即可。
(4)背板料的配制把灵镁土(氧化镁含量75%以上)、锯沫(干燥)、粉煤灰(干燥)按重量比例8∶1.5∶1配好后,用配制好的调和剂将其搅拌均匀后即可使用。
本发明的包装用板材虽然强度比木板材差一些,但非常适用于有托盘和骨架包装的围板,并可达到包装用要求,从而节约大量木材。其成本也大大低于木材。这种包装板还可用来做室内天棚板和间壁用墙板。
权利要求
1.一种包装用材料板,其特征在于它中间采用加强筋,由灵镁土(氧化镁含量75%以上)、锯沫、粉煤灰以重量配比为(6~10)∶(1~3)∶(0.5~1.5)混合后用调和剂调制制成背板材,该板材上还可有一层装饰性彩色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材料板,其特征在于装饰性彩色层是以灵镁土(氧化镁含量75%以上)、锯沫、彩色无机颜料为原料,重量比为(6~10)∶(0.5~1)∶(0.2~0.6),混合后用调和剂调制。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材料板其特征在于调和剂是把氯化镁溶于水中配制成波镁度24°~28°的溶液,然后再把按生产一平方米的板料板投入(0.02~0.06)公斤的硫酸亚铁用水溶解后与之混合制成。
4.本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材料板,其特征在于加强筋材料是选用竹片和红麻。
5.本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材料板,其特征在于加强筋材料是选用竹片和红麻。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包装用材料板,特别是一种以菱镁土为主料,锯末、粉煤灰为辅料,并用调和剂调制加工成的可用于代替现有包装中的木板材料的包装用材料板。该材料板具有成本低亷、制作工艺简单,防水、防火等优点。它可根据需要加工,可有定型尺寸,并且可钉、可锯、利用率可达百分之百,大大减轻了包装工人的劳动强度,节省工时增加效益。此外,由于它采用了装饰性彩色层,外观很美。
文档编号B65D65/38GK1030728SQ8810426
公开日1989年2月1日 申请日期1988年7月7日 优先权日1988年7月7日
发明者程国君 申请人:程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