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组合式水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780251阅读:327来源:国知局
一种组合式水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水瓶,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组合式水瓶。
【背景技术】
[0002]水瓶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日常生活用品,常见的水瓶为单体水瓶,只能装一种液体,两种以上的液体就需要装两个以上的瓶子,占据了储放空间,外出携带不方便。现有竖向组合瓶组合结构不稳定,容易脱开或损坏,造成液体流出。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的现有单瓶携带不方便以及现有竖向组合瓶组合结构不稳定的问题,而研宄设计一种组合式水瓶。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手段如下:
[0004]一种组合式水瓶,包括单瓶,所述单瓶包括瓶口、瓶体和瓶底,所述瓶口处设有外螺纹,所述瓶体包括瓶体上部、瓶体中部和瓶体下部,所述瓶底内凹形成能容纳瓶口和瓶体上部的内凹腔体,所述内凹腔体的上部设有与瓶口配合的内螺纹,所述内凹腔体的下部开口处与瓶体上部的下端的尺寸相配合,且当两个单瓶竖向组合状态下,即下方单瓶的瓶口旋入上方单瓶的内螺纹所述内凹腔体的状态下,下端开口处与瓶体上部的下端位置相对应。
[0005]进一步地,所述瓶体中部为束腰型结构。
[0006]进一步地,所述瓶体中部为对接八棱台形或对接十棱台形,所述对接八棱台包括均为正八棱台的上部结构体和下部结构体,所述上部结构体的面积较小的底面与所述下部结构体的面积较小的底面连接,且上部结构体和下部结构体的棱角位置相对应,对接十棱台同理。
[0007]进一步地,所述瓶体上部也为棱角位置与瓶体中部的棱角对应的正八棱台结构或正十棱台结构,所述瓶体上部与瓶体中部连接处设有棱角位置与瓶体中部的棱角相对应的正八棱柱或正十棱柱形的连接部,所述连接部的外接圆直径大于所述瓶体上部的下底面的外接圆的直径,所述内凹腔体的下端开口的直径与瓶体上部的下底面的外接圆的直径相配入口 ο
[0008]进一步地,所述瓶底的外部下边缘设有正八棱柱或正十棱柱形的凸缘,同一个单瓶上的凸缘与连接部的外接圆的直径相同,且棱角位置相对应,在两个单瓶竖向旋紧组合状态下,上方单瓶的凸缘的棱角位置与下方单瓶的连接部的棱角位置相对应。
[0009]进一步地,所述瓶口的上端设有限位豁口,所述内螺纹的上端设有与限位豁口配合的限位凸起,在两个单瓶竖向组合状态下,限位凸起位于限位豁口内,且此时上方单瓶的凸缘的棱角位置与下方单瓶的连接部的棱角位置相对应。
[0010]与现有技术比较,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组合式水瓶具有以下优点:
[0011]1、组合方式稳定,不易脱开或折损;
[0012]2、棱形设计,在横向放置时不易滚动,易于放置;
[0013]3、束腰式设计易于把握,符合人体工学的要求。
【附图说明】
[0014]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组合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0015]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所述的单瓶结构示意图。
[0016]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所述的瓶口结构示意图。
[0017]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所述的瓶底结构示意图。
[0018]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所述的单瓶结构示意图。
[0019]图6是图5的俯视图。
[0020]图7是图5的仰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1]实施例一
[0022]如图1至图4所示,一种组合式水瓶,包括单瓶,所述单瓶包括瓶口 1、瓶体2和瓶底3,所述瓶口 I处设有外螺纹9,所述瓶体2包括瓶体上部4、瓶体中部5和瓶体下部6,所述瓶底3内凹形成能容纳瓶口 I和瓶体上部4的内凹腔体7,所述内凹腔体7的上部设有与瓶口配合的内螺纹8,所述内凹腔体7的下部开口处与瓶体上部4的下端的尺寸相配合,且当两个单瓶竖向组合、下方单瓶的瓶口 I旋入上方单瓶的内螺纹8的状态下,所述内凹腔体7的下端开口处与瓶体上部4的下端位置相对应。
[0023]所述瓶体中部5为束腰形,更适合人手把握。
[0024]所述瓶体中部5为对接八棱台形,所述对接八棱台包括均为正八棱台的上部结构体10和下部结构体11,所述上部结构体10的面积较小的底面与所述下部结构体11的面积较小的底面连接,且上部结构体10和下部结构体11的棱角位置相对应。
[0025]所述瓶体上部4也为棱角位置与瓶体中部5的棱角对应的正八棱台结构,所述瓶体上部4与瓶体中部5连接处设有棱角位置与瓶体中部5的棱角相对应的正八棱柱形的连接部12,所述连接部12的外接圆直径大于所述瓶体上部4的下底面的外接圆的直径,所述内凹腔体7的下端开口的直径与瓶体上部4的下底面的外接圆的直径相配合,内凹腔体7在将瓶口 I固定的同时,还将瓶体上部4稳定限位与内凹腔体7内,增加了组合的稳定性。
[0026]所述瓶底3的外部下边缘设有正八棱柱形的凸缘13,凸缘13与连接部12的外接圆的直径相同,且棱角位置相对应,在两个单瓶竖向旋紧组合状态下,上方单瓶的凸缘13的棱角位置与下方单瓶的连接部12的棱角位置相对应,使瓶子在组合状态下,依然具有防止滚动的作用。
[0027]所述瓶口 I的上端设有限位豁口 14,所述内螺纹8的上端设有与限位豁口 14配合的限位凸起15,在两个单瓶竖向组合状态下,限位凸起15位于限位豁口内14,且此时上方单瓶的凸缘13的棱角位置与下方单瓶的连接部12的棱角位置相对应,内螺纹8和瓶口 I之间通过密封垫进行密封,保证组合状态下的密封效果,在将下部单瓶旋入上部单瓶时,随着旋入程度接近旋紧,最后限位凸起15进入限位豁口 14中,终止了旋转,保证旋转终止后上下两个单瓶的相对位置,保证上方单瓶的凸缘13的棱角位置与下方单瓶的连接部12的棱角位置相对应,同时密封垫16的设置,保证了密封效果。
[0028]实施例二
[0029]如图5至图7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的不同点为:所述瓶体中部5为对接十棱台形,所述对接十棱台包括均为正十棱台的上部结构体10和下部结构体11,所述上部结构体10的面积较小的底面与所述下部结构体11的面积较小的底面连接,且上部结构体10和下部结构体11的棱角位置相对应。
[0030]所述瓶体上部4也为棱角位置与瓶体中部5的棱角对应的正十棱台结构,所述瓶体上部4与瓶体中部5连接处设有棱角位置与瓶体中部5的棱角相对应的正十棱柱形的连接部12。
[0031]所述瓶底3的外部下边缘设有正十棱柱形的凸缘13,在两个单瓶竖向旋紧组合状态下,上方单瓶的凸缘13的棱角位置与下方单瓶的连接部12的棱角位置相对应,使瓶子在组合状态下,依然具有防止滚动的作用。
[0032]本实施例的其他结构和原理同实施例一。
[0033]上述实施例在理论上可以无限连接,当需要倒出第一瓶里的液体时,只需把瓶口I的瓶盖16取下即可,当需要倒第二瓶液体时,只需将第一个瓶子旋下即可,以此类推,第一个瓶子的瓶盖16可以旋盖在任意一个瓶子上,如果想独立存放,只需配有足够的瓶盖即可。
[003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组合式水瓶,包括单瓶,所述单瓶包括瓶口、瓶体和瓶底,所述瓶口处设有外螺纹,其特征在于:所述瓶体包括瓶体上部、瓶体中部和瓶体下部,所述瓶底内凹形成能容纳瓶口和瓶体上部的内凹腔体,所述内凹腔体的上部设有与瓶口配合的内螺纹,所述内凹腔体的下部开口处与瓶体上部的下端的尺寸相配合,且在两个单瓶竖向组合状态下,所述内凹腔体的下端开口处与瓶体上部的下端位置相对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水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瓶体中部为束腰型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式水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瓶体中部为对接八棱台形或对接十棱台形,所述对接八棱台包括均为正八棱台的上部结构体和下部结构体,所述上部结构体的面积较小的底面与所述下部结构体的面积较小的底面连接,且上部结构体和下部结构体的棱角位置相对应,对接十棱台同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式水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瓶体上部也为棱角位置与瓶体中部的棱角对应的正八棱台结构或正十棱台结构,所述瓶体上部与瓶体中部连接处设有棱角位置与瓶体中部的棱角相对应的正八棱柱或正十棱柱形的连接部,所述连接部的外接圆直径大于所述瓶体上部的下底面的外接圆的直径,所述内凹腔体的下端开口的直径与瓶体上部的下底面的外接圆的直径相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式水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瓶底的外部下边缘设有正八棱柱或正十棱柱形的凸缘,同一个单瓶上的凸缘与连接部的外接圆的直径相同,且棱角位置相对应,在两个单瓶竖向旋紧组合状态下,上方单瓶的凸缘的棱角位置与下方单瓶的连接部的棱角位置相对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组合式水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瓶口的上端设有限位豁口,所述内螺纹的上端设有与限位豁口配合的限位凸起,在两个单瓶竖向组合状态下,限位凸起位于限位豁口内,且此时上方单瓶的凸缘的棱角位置与下方单瓶的连接部的棱角位置相对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组合式水瓶,属于生活用品领域,本实用新型包括单瓶,所述单瓶包括瓶口、瓶体和瓶底,所述瓶口处设有外螺纹,所述瓶体包括瓶体上部、瓶体中部和瓶体下部,所述瓶底内凹形成能容纳瓶口和瓶体上部的内凹腔体,所述内凹腔体的上部设有与瓶口配合的内螺纹,所述内凹腔体的下部开口处与瓶体上部的下端的尺寸相配合,且当两个单瓶竖向组合、下方单瓶的瓶口旋入上方单瓶的内螺纹状态下,所述内凹腔体的下端开口处与瓶体上部的下端位置相对应。本实用新型组合方式稳定,不易脱开或折损,易于携带,棱形设计,在横向放置时不易滚动,易于放置,束腰式设计易于把握,符合人体工学的要求。
【IPC分类】B65D21-032
【公开号】CN204489466
【申请号】CN201520142443
【发明人】孙强
【申请人】孙强
【公开日】2015年7月22日
【申请日】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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