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梯装箱生产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梯装箱生产设备,尤其涉及一种电梯装箱生产线。
【背景技术】
[0002]目前电梯装箱,完全由人工作业,由于产品的特殊性,每个订单的部件种类、规格、数量没有规律可循,易产生错漏装等。且由于木箱种类繁多,箱体尺寸W=700-1800、L=1500-3400,如采用一般加工流程体很难实现全品种的覆盖,装箱作业体力繁重。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为解决装箱问题根据电梯行业装箱柔性大的特点,提供一种电梯装箱生产线。
[0004]—种电梯装箱生产线,包括:部件装箱机构、在线称重机构、箱体下线机构;其中,所述的部件装箱机构由至少两条平行布置的无动力滚筒输送带组成;所述的在线称重机构由称体框架和称重装置组成;所述的箱体下线机构为与部件装箱机构相对应的无动力滚筒输送带组成。
[0005]进一步的,所述的称重框架由托辊和托辊轴承组成。
[0006]进一步的,所述的无动力滚筒输送带由槽钢、无动力滚筒组成,无动力滚筒与槽钢之间通过滚筒轴承连接。
[0007]更进一步的,所述的轴承为外径42mm、内径15mm的6302轴承。
[0008]进一步的,所述的称重装置包括称重传感器和显示器。
[0009]进一步的,所述的部件装箱机构上方设置有扫描仪和摄像机。
[0010]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显著优点和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梯装箱生产线,采用无动力设计,采用滚筒线设计,结构新颖、可有效改善劳动强度,物流更加合理,减少错漏装,实现在线称重的生产线。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0012]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0013]图中1、托辊轴承,2、托辊,3、称体框架4、称重传感器,5、显示器,6、扫描仪和摄像机,7、滚筒轴承,8、无动力滚筒,9、槽钢。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后:
[0015]—种电梯装箱生产线,包括:部件装箱机构、在线称重机构、箱体下线机构;其中,所述的部件装箱机构由至少两条平行布置的无动力滚筒输送带组成,所述的无动力滚筒输送带由槽钢9、无动力滚筒组成,无动力滚筒与槽钢9之间通过轴承7连接;所述的轴承7为外径42mm、内径15mm的6302轴承;所述的在线称重机构由称体框架3和称重装置组成,所述的称重框架3由托辊2和托辊轴承I组成,所述的称重装置包括称重传感器4和显示器5 ;所述的箱体下线机构为与部件装箱机构相对应的无动力滚筒输送带组成;所述的部件装箱机构上方设置有扫描仪和摄像机6。
[0016]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显著优点和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梯装箱生产线,采用无动力设计,采用滚筒线设计,结构新颖、可有效改善劳动强度,物流更加合理,减少错漏装,实现在线称重的生产线。
[0017]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电梯装箱生产线,包括:部件装箱机构、在线称重机构、箱体下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部件装箱机构由至少两条平行布置的无动力滚筒输送带组成;所述的在线称重机构由称体框架和称重装置组成;所述的箱体下线机构为与部件装箱机构相对应的无动力滚筒输送带组成。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梯装箱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称重框架由托辊和托辊轴承组成。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梯装箱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无动力滚筒输送带由槽钢、无动力滚筒组成,无动力滚筒与槽钢之间通过滚筒轴承连接。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电梯装箱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轴承为外径42mm、内径15mm的6302轴承。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梯装箱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称重装置包括称重传感器和显示器。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梯装箱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部件装箱机构上方设置有扫描仪和摄像机。
【专利摘要】一种电梯装箱生产线,包括:部件装箱机构、在线称重机构、箱体下线机构;其中,所述的部件装箱机构由至少两条平行布置的无动力滚筒输送带组成;所述的在线称重机构由称体框架和称重装置组成;所述的箱体下线机构为与部件装箱机构相对应的无动力滚筒输送带组成。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梯装箱生产线,采用无动力设计,采用滚筒线设计,结构新颖、可有效改善劳动强度,物流更加合理,减少错漏装,实现在线称重的生产线。
【IPC分类】B65G39/09, B65G39/18
【公开号】CN205187214
【申请号】CN201520825708
【发明人】王海力
【申请人】天津利福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4月27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