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管材挤出机防重力影响的机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674213阅读:544来源:国知局
一种管材挤出机防重力影响的机头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管材挤出机防重力影响的机头,包括栅板(1)、分流锥(2),所述的分流锥(2)由上半锥体(3)和下半椎体(4)构成,所述上半椎体(3)由左往右依次为圆锥体(5)、柱体(6)、圆台体(7)、柱体(8);所述下半椎体由左往右依次为圆椎体(9)、柱体(10)所述的圆椎体(5)与圆椎体(9)形状相同,但圆锥体(5)底面直径大于圆锥体(9)底面直径,构成分流锥(2)锥头。本发明作为一种管材挤出机,具有不被重力影响,生产效率高的优点。
【专利说明】
一种管材挤出机防重力影响的机头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管材制造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管材挤出机机头。
【背景技术】
[0002]无规共聚聚丙烯管材(PP-R)—般都是通过挤出机,挤出成型;现有技术中的挤出机机头部分,为分流锥和栅板组成,其分流锥与栅板之间设有空腔,但是其上空腔和下空腔均为一样大小,这样便会在某些情况下,因为重力的影响,而造成管材的顶部薄而底部粗的不均匀现象,从而降低了生产效率。
[0003]因此,提供一种能够减小或消除重力影响的挤出机机头,就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0004]为解决【背景技术】提到的问题,本发明提出如下技术方案:
[0005]—种管材挤出机防重力影响的机头,包括栅板(I)、分流锥(2),所述的分流锥(2)由上半锥体(3)和下半椎体(4)构成,所述上半椎体(3)由左往右依次为圆锥体(5)、柱体
[6]、圆台体(7)、柱体(8);所述下半椎体由左往右依次为圆椎体(9)、柱体(10)
[0006]优选的,所述的圆椎体(5)与圆椎体(9)形状相同,但圆锥体(5)底面直径大于圆锥体(9)底面直径,构成分流锥(2)锥头。
[0007 ]优选的,所述的柱体(8)与柱体(1)相同,构成挤出机模口( 11)。
[0008]优选的,所述的圆台体(7)较小面直径等于柱体(8)直径,较大面直径等于柱体(6)直径。
[0009]优选的,所述的锥头(11)的底面直径等于柱体(6)直径。
[0010]工作时,流料经过分流锥锥头会分流,而由于下半椎体的设置,流料大部分会流向上半锥体与栅板形成的空腔之中,这样会优先满足管材上半部分流料的需求,从而解决因为重力影响而造成管材上薄下粗的现象。
[0011]本发明作为一种管材挤出机,具有不被重力影响,生产效率高的优点。
【附图说明】
:
[0012]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下面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0014]—种管材挤出机防重力影响的机头,包括栅板1、分流锥2,所述的分流锥2由上半锥体3和下半椎体4构成,所述上半椎体3由左往右依次为圆锥体5、柱体6、圆台体7、柱体8;所述下半椎体由左往右依次为圆椎体9、柱体10
[0015]优选的,所述的圆椎体5与圆椎体9形状相同,但圆锥体5底面直径大于圆锥体9底面直径,构成分流锥2锥头。
[0016]优选的,所述的柱体8与柱体10相同,构成挤出机模口11。
[0017]优选的,所述的圆台体7较小面直径等于柱体8直径,较大面直径等于柱体6直径。
[0018]优选的,所述的圆锥体9的底面直径等于柱体6直径。
[0019]工作时,流料经过分流锥锥头会分流,而由于下半椎体的设置,流料大部分会流向上半锥体与栅板形成的空腔之中,这样会优先满足管材上半部分流料的需求,从而解决因为重力影响而造成管材上薄下粗的现象。
[0020]以上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发明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偏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上述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主权项】
1.一种管材挤出机防重力影响的机头,包括栅板(I)、分流锥(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分流锥(2)由上半锥体(3)和下半椎体(4)构成,所述上半椎体(3)由左往右依次为圆锥体(5)、柱体(6)、圆台体(7)、柱体(8);所述下半椎体由左往右依次为圆椎体(9)、柱体(10)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材挤出机防重力影响的机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圆椎体(5)与圆椎体(9)形状相同,但圆锥体(5)底面直径大于圆锥体(9)底面直径,构成分流锥(2)锥头。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材挤出机防重力影响的机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柱体(8)与柱体(10)相同,构成挤出机模口(1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材挤出机防重力影响的机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圆台体(7)较小面直径等于柱体(8)直径,较大面直径等于柱体(6)直径。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管材挤出机防重力影响的机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锥头(11)的底面直径等于柱体(6)直径。
【文档编号】B29C47/20GK106042319SQ201610518077
【公开日】2016年10月26日
【申请日】2016年6月30日
【发明人】陈三桂, 杨保欣, 韩燕莉
【申请人】六安中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