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实验室用燃气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燃烧燃气的炉具,更确切讲是一种用于实验室,特别是供化学实验室使用的,可以使用多种燃气,如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为燃料进行加热作业的燃气灯。
现有技术的这种炉具是用煤气作为燃料。现有技术中的煤气灯在使用中可以通过调节煤气的进气量和空气入孔的开度调整灯具燃烧的气氛和温度,特别是可以获得较低的燃烧温度,也能得到较高的燃烧温度,这样既可以便于实验室中适用低温度加热的要求,也可以满足实验室拉制玻璃管的需要。
近年米由于天然气供应和普遍使用,许多的实验室以天然气代替了传统的煤气,还有一些地方还采用了易于运输的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气,代替煤气进行有关的实验。由于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与煤气成份不同,使原有的煤气灯不能进行正常燃烧,而需更换新的以相应燃气为燃料的专用实验室用炉具。这需要有较大的资金投入,同时废弃旧煤气灯本身也是一种浪费。由于液化石油气易于运输,而天然气在多数城市已在多数城市普及,而在一些城市也还存在着同时供应天然气和管道煤气的情况。因此,提供一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适用于多种气源燃烧的灯具应当是现阶段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应解决的一个问题。
南京的某学校对旧煤气灯进行了改造,将现有煤气灯的煤气输入管口直径缩小至0.5毫米左右,同时将混合燃气室下部的空气入口改为由6个均布的5毫米孔。经如此改进的灯具在用于液化石油气时是完全能够正常工作,同时可以通过对空气入孔开度的调整实现对燃烧的控制。但这种经改造的灯具却不能再用于煤气,而且当所用的气源为天然气时,在燃烧时伴有黑色的烟,并且火焰温度较低,无法用其拉制玻璃管。另一方面,当关闭这种燃气灯时,会在火焰熄灭前产生更多的黑色烟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对已有的煤气灯进行改造的技术方案,同时又不需要太多的资金投入,经改造的燃气灯既可以使用天然气为燃料,也可以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也能用煤气为燃料,而且可以实现灯具较高的燃烧温度,以拉制[实验室用的玻璃管。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措施实现将现有的煤气灯按如下要求进行改造,使混合燃气室的长度为混合燃烧室直径的1.4~1.8倍,混合燃气室的直径为燃气输入管末端开口直径的16.5~17.5倍,在混合燃气室的上游处设两排空气入孔,所述的每排孔由等直径的四个孔组成,每排孔的孔截面积和为燃气输入管末端开口面积的80~90倍,两排孔间距离为8~15毫米。经如此改造后的燃气灯可在城市管道煤气供应条件下正常燃烧,同时还可以适用于天然气的燃烧。本实用新型在燃烧时无黑色烟尘产生,而且在火焰熄灭过程中也不会产生黑烟。另外在实际的使用中可见,通过调节燃气进入量和调节空气进口的开度,可以改变火焰的温度。本实用新型在燃烧时,火焰温度最高时可以听到明显的燃烧啸叫声,在这一火焰下可以很容易的拉制试验玻璃管,特别是拉制硬质的高温玻璃管。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是在燃气混合室的下游末端套有一段延长管,延长管的直径为混合燃气室直径的0.4~0.7倍,延长管的长度为其直径的3.7~4.3倍。采用这种结构,在套上延长管时可以用本实用新型直接燃烧液化石油气,而且其燃烧的效果与前述的燃烧天然气或管道煤气的效果相同。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非常简单实用,改造的成本很低,而且可以满足与现有的相关实验装置配合使用。经实际使用证明本实用新型可以保证天然气的完全燃烧,完全满足化学实验的各种需要,在燃烧时火焰层次清楚,燃烧稳定,不仅可以调节燃烧火焰的大小,而且还可调节燃烧火焰的温度,其最高火焰温度可高于900℃以上,能完全满足化学实验室拉制玻璃管,特别是拉制硬质玻璃管的要求。
从图中还可看到,在燃气混合室的下游末端套有一段延长管8,延长管的直径应为混合燃气室直径的0.4~0.7倍,长度应为其直径的3.7~4.3倍。加设这段延长管是为满足液化石油气正常燃烧。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的实施例,其燃气输入管末端直径为1.3毫米。作为混合燃气室的管5的长度为47毫米,管5的直径为22.5毫米,在管5的一端设有近20毫米的内螺纹,管5上所设的两排空气入孔的距离为15毫米,而每排设4个空气入孔,每个空气入孔的孔径为5毫米,在管5上不设内螺纹段的端部距最近一排空气入孔的距离为22毫米。本实施例的延长管8的工作长度(即位于管5上缘外的部分)为57毫米。
本实施例在用于天然气和煤气燃烧时不使用延长管,在点燃后通过调节阀门4的开度和旋转管5调节空气入孔的开度,可对燃烧条件进行控制。在燃烧过程中,包括对燃气和空气进入量进行调节和关闭火焰时,均没有黑色烟产生。使用天然气燃烧时,在将本实施例调整至燃烧火力最大时可明显听到燃烧的啸叫声,其温度高于900度,并且可以在这一火焰下很容易的拉制硬质玻璃管,如拉制95料9毫米直径的玻璃管。在使用煤气燃烧时,在将火焰调至最大时虽也可以听到燃烧啸叫声,但其温度较低;如要用本实施例燃烧煤气并获得较高的温度以拉制硬料玻璃管,可以先将管5旋出卸下,此时本实施例中没有混合燃气室,然后直接从燃气输入管的末端将火焰点燃,调节阀门4使火焰最大,这时可听到明显的燃烧啸叫声,在些温度下也可以很容易的拉制95料9毫米直径的玻璃管。
当用本实用新型燃烧液体石油气时,应先将延长管套于管5上,再点燃,其燃烧结果与前述基本相同,而且在整个燃烧过程中也不产生黑色的烟,在调整火力最大时也可以听到明显的燃烧啸叫,而且也可以在这一火焰下很容易的拉制95料8毫米直径的玻璃管。
权利要求1.一种实验室用燃气灯,包括灯座,位于灯座上方的混合燃气室,位于混合燃烧室上游的燃气输入管,位于燃气输入管上的可控制燃气进气量的阀门,其中混合燃气室的上游设有可调节开度的空气入孔,燃气输入管末端开口位于混合燃气室的底部,其特征在于在混合燃气室的长度为其直径的1.4~1.8倍,混合燃气室直径为燃气输入管末端开口直径的16.5~17.5倍,燃气输入管末端开口的直径为1~1.8毫米,混合燃气室的上游处有两排空气入孔,每排孔由数个孔组成,每排孔的孔截面积之和为燃气输入管末端开口面积的80~90倍,两排孔间的距离为8~15毫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灯,其特征是燃气混合室的下游末端套有一段延长管,延长管的直径为混合燃气室直径的0.4~0.7倍,延长管的长度为其直径的3.7~4.3倍。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燃气灯,其特征是本实用新型的燃气输入管末端直径为1.3毫米,混合燃气室的长度为47毫米,直径为22.5毫米,在混合燃气室的一端设有20毫米的内螺纹,并有两排空气入孔,两排空气入孔的距离为15毫米,而每排设4个空气入孔,每个空气入孔的孔径为5毫米,混合燃气室上不设内螺纹段的端部距最近一排空气入孔的距离为22毫米,本实用新型的延长管的工作长度为57毫米。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燃烧燃气的炉具,特别是供化学实验室使用的,以天然气或其它燃气为燃料的燃气灯。本实用新型是对已有的煤气灯进行改造,使混合燃气室的长度为混合燃烧室直径的1.4~1.8倍,混合燃气室的直径为燃气输入管末端开口直径的16.5~17.5倍,在合燃气室的上游处设两排空气入孔,每排孔的孔截面积和为燃气输入管末端开口面积的80~90倍,两排孔间距离为8~15毫米。在燃气混合室的下游末端还可套有一段延长管。
文档编号F23D14/04GK2554478SQ02262029
公开日2003年6月4日 申请日期2002年7月31日 优先权日2002年7月31日
发明者蔡成良 申请人:蔡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