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燃气灶的助燃系统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509342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燃气灶的助燃系统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节能燃气具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燃气灶的助燃系统结构。
背景技术
燃气灶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十分广泛,传统的燃气灶结构如图I所示,包括灶腔4和设于灶腔4上的灶芯1,所述灶腔4下端连接有燃气管6,所述燃气管6与燃气连接管一 9和空气连接管8连通,所述灶芯I上设有中心助燃孔2和设于中心助燃孔2外围的若干燃烧孔3,所述燃气管6内套设有助燃气管7,所述助燃气管7上端连接中心助燃孔2,助燃气管7下端连接燃气连接管二 10。也就是说,传统的燃气灶的助燃系统包括,设于灶芯I上的中心助燃孔2,助燃气管7,所述助燃气管7上端与中心助燃孔2连接,助燃气管7下端与燃气连接管二 10连接,燃气直接从燃气连接管二 10经助燃气管7达到中心助燃孔2燃烧,如此结构设置,燃气未经与空气混和,直接经助燃气管7,中心助燃孔2排气燃烧,存在中心助燃孔2燃气燃烧不充分的缺陷,不但存在熏眼,刺鼻等不良现象,而且造成资源浪费,污染环境;另外,因燃烧不充分,火势较小,有时甚至熄灭,不能很好地发挥助燃的效果。故研制一种燃烧充分,助燃作用稳定的燃气灶十分必要。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调节方便,助燃效果好,燃烧充分的燃气灶的助燃系统结构。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燃气灶的助燃系统结构,包括灶芯和小火助燃气管,所述灶芯包括芯底盘和设于芯底盘上的芯盖,所述芯底盘与芯盖之间成型有混和腔,所述芯盖上中心位置设有若干小火助燃孔,所述芯底盘底部中心位置设有小火助燃通孔,所述小火助燃通孔通过设于芯底盘上表面的若干气孔与混和腔连通,所述混和腔与小火助燃孔连通;所述小火助燃气管上端与小火助燃通孔连接,小火助燃气管下端连接有燃气连接管二和空气连接管二。进一步地,所述芯盖底部设有环形脚架,所述小火助燃孔设于环形脚架内,所述环形脚架,芯盖以及芯底盘围成混和腔。进一步地,所述燃气连接管二和空气连接管二上均设有调节阀。进一步地,所述小火助燃气管底端连接有排污阀。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小火助燃气管下端连接有燃气连接管二和空气连接管二,以使空气和燃气实现第一次混和,在燃气中混入一定量空气,可有效提高燃气的燃烧率,更节能环保;所述小火助燃气管上端连接小火助燃通孔,混和气经小火助燃通孔,气孔进入混和腔进行进一步混和,后经小火助燃孔排出燃烧,其有效解决了现有技术助燃气燃烧不充分而引起的熏眼,刺鼻等缺陷和不足,助燃效果更稳定,极大地提高了本实用新型整体品质。
图I是现有技术整体结构不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图3是图2中A处放大图。图2图3中11、芯盖;111、小火助燃孔;112、主燃孔;114、环形脚架;13、芯底盘;131、小火助燃通孔;133、气孔;14、灶腔;16、燃气管;17、小火助燃气管;18、燃气连接管一 ;19、空气连接管一 ;20、排污阀;21、空气连接管二;22、燃气连接管二;23、混和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如图2以及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燃气灶的助燃系统结构,包括灶芯和小火助燃气管17,所述灶芯包括芯底盘13和设于芯底盘13上的芯盖11,所述小火助燃气管17上端连接于芯底盘13底部,小火助燃气管17下端连接有燃气连接管二 22和空气连接管二 21。所述芯底盘13与芯盖11之间成型有混和腔23,具体而言,所述芯盖11底部设有环形脚架114,所述环形脚架114,芯盖11以及芯底盘13围成混和腔23。所述芯盖11上中心位置设有若干小火助燃孔111,所述小火助燃孔111设于环形脚架114内。所述芯底盘13底部中心位置设有小火助燃通孔131,所述小火助燃通孔131通过设于芯底盘13上表面的若干气孔133与混和腔23连通,所述混和腔23与小火助燃孔111连通;所述小火助燃气管17上端与小火助燃通孔131连接。助燃气由分别经燃气连接管二 22和空气连接管二 21进入小火助燃气管17内的燃气和空气混和形成。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本实用新型所述小火助燃气管17内的气体为燃气和空气的混和物,有利于助燃气充分燃烧,且助燃效果稳定。助燃气再由小火助燃气管17进入小火助燃通孔131,再经气孔133进入混和腔23进一步充分混和,经小火助燃孔111排出,点燃助燃气即可燃烧。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其助燃气是经由空气与燃气的多次充分混和,可确保其燃烧充分,且燃烧稳定,起到很好的助燃效果。所述燃气连接管二 22和空气连接管二 21上均设有调节阀,可有效调节燃气和空气的进气量大小,最终达到调节助燃火焰大小的技术问题。所述小火助燃气管17底端连接有排污阀20,可以将空气与燃气中的水分以及从灶芯处漏下的水油体及时排出小火助燃气管17外,以达到更好的助燃效果。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在具体使用时,所述灶芯设于灶腔14上,灶腔14底端连接有燃气管16,所述燃气管16上连接有燃气连接管一 18和空气连接管一 19 ;所述小火助燃孔111外围设有若干主燃孔112,主燃孔112与灶腔14连通,主燃气由分别经燃气连接管一 18和空气连接管一 19进入燃气管16内的燃气和空气混和而成,经灶腔14,主燃孔112排出燃烧。为增加结构的紧凑性,本实用新型将所述小火助燃气管17套设于燃气管16内。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燃气灶的助燃系统结构,包括灶芯和小火助燃气管(17),其特征在于所述灶芯包括芯底盘(13)和设于芯底盘(13)上的芯盖(11),所述芯底盘(13)与芯盖(11)之间成型有混和腔(23),所述芯盖(11)上中心位置设有若干小火助燃孔(111),所述芯底盘(13)底部中心位置设有小火助燃通孔(131),所述小火助燃通孔(131)通过设于芯底盘(13)上表面的若干气孔(133)与混和腔(23)连通,所述混和腔(23)与小火助燃孔(111)连通;所述小火助燃气管(17)上端与小火助燃通孔(131)连接,小火助燃气管(17)下端连接有燃气连接管二(22)和空气连接管二(21)。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燃气灶的助燃系统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芯盖(11)底部设有环形脚架(114),所述小火助燃孔(111)设于环形脚架(114)内,所述环形脚架(114),芯盖(11)以及芯底盘(13)围成混和腔(23)。
3.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燃气灶的助燃系统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连接管二(22)和空气连接管二(21)上均设有调节阀。
4.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燃气灶的助燃系统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火助燃气管(17)底端连接有排污阀(20)。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节能燃气具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燃气灶的助燃系统结构,包括灶芯和小火助燃气管,所述灶芯包括芯底盘和设于芯底盘上的芯盖,所述芯底盘与芯盖之间成型有混和腔,所述芯盖上中心位置设有若干小火助燃孔,所述芯底盘底部中心位置设有小火助燃通孔,所述小火助燃通孔通过设于芯底盘上表面的若干气孔与混和腔连通,所述混和腔与小火助燃孔连通;所述小火助燃气管上端与小火助燃通孔连接,小火助燃气管下端连接有燃气连接管二和空气连接管二。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调节方便,助燃效果好,燃烧充分等特点。
文档编号F23D14/46GK202733962SQ201220332309
公开日2013年2月13日 申请日期2012年7月9日 优先权日2012年7月9日
发明者吴伟业 申请人:吴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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