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内部混合式废(燃)油、废液雾化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雾化器,它可将废(燃)油、废液等液体与高压空气在雾化器内部的混合室内均匀混合后,经由特殊喷嘴喷出非常微细的颗粒,再送进液体焚化炉内燃烧,使得炉内燃烧能够完全而且燃烧速率也可增高并有效地节省助燃油。
市面上目前所用的雾化器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1、离心式雾化器此种雾化器系带动马达或气涡轮使转速达到3600-10000rpm,利用其离心力使油雾化。
2、马达、送风机、泵同轴起动式雾化器此种雾化器系将送风机、泵与马达装置于同一轴上,当起动马达运转时,该送风机和泵也可同时起动,使空气、燃油同时送进炉内进行燃烧。
3、高压式雾化器此种雾化器则把废(燃)油、废液等液体由泵加压(约20kg/cm2以上)再经类似喷枪的结构直接喷出。
以上三种雾化器均存在废(燃)油、废液等液体无法与空气完全相互均匀混合的缺点,使得喷出的液体扩散分布不均匀,且雾状颗粒较大容易相互撞击结合产生更大的颗粒,因而燃烧速率无法提高、燃烧不完全。另一缺点是因为雾状颗粒大,焚化炉燃烧室空间必须加大,造成成本高。还有一个缺点,因炉内燃烧所需要的空气是直接由外面抽入的大量冷空气,所以需要的助燃油量比较大。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常见雾化器所存在的缺点,提出一种能使喷出至炉内的液体能够微细化,使燃烧得以完全并提高其燃烧速率,减少助燃油的浪费。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提出的雾化器在其内部设有一混合室,并在雾化器本体上开有一油液进入口及一压缩空气送入口与混合室相通,在混合室内装有一转轮,该转轮上开有油液注液孔与压缩空气注气孔,使得由油液进入口进入的油液在此能与由压缩空气送入口送入的压缩空气混合,而且高压空气能使转轮旋转,形成一极为均匀的混合液,然后再经混合管送至喷嘴,形成一雾状油膜气泡喷入炉内燃烧,这样使得燃烧速率大大提高,燃烧也完全,并且在焚烧不燃废液时可大幅度节省助燃油。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图面
图1为本实用新型雾化器本体的零件装配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雾化器本体的部分剖视图。
图3为将本实用新型安装在液体焚化炉上的上视图。
图4为将本实用新型安装在液体焚化炉上的前视图。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较详细的说明。
如
图1所示,该雾化器本体1设有一油液进入口11和压缩空气进入口12,在雾化器本体1内部的混合室13内装设一转轮2,油液从油液进入口11进入转轮2的注液孔21与从压缩空气送入口12进入转轮2注气孔22的压缩空气混合,因该转轮2在注气孔22处形成一个与内孔24相切的沟槽23,所以压缩空气从注气孔22进入时会带动转轮22旋转,使得压缩空气与油液在此能够均匀混合后,再经外有包覆护管15的混合管14送至喷嘴3形成雾状油液气泡至炉内燃烧,使燃烧得以完全及迅速。
图3和图4为该雾化器实际使用的状态,图中8为液体焚化炉,雾化器本体1装置在该炉8的左侧面上,当经雾化器本体1的喷嘴3(见
图1、图2)所喷出的微细气泡送入焚化炉8内时,即受到两侧燃烧器9的热影响而使该微细油液气泡得以被完全燃烧,燃烧后所产生的废气可由烟道6排出,所产生的少量灰烬则由另一侧的灰出口81清出,在燃烧过程中,操作人员可以由观测孔82观察其燃烧情形而调整雾化器本体1上废液与压缩空气的比例流量,使能达到最佳的燃烧状况。
上述本实用新型的构成具有下列优点1、由本实用新型的喷嘴喷出的气泡颗粒非常微细且分布均匀,所以燃烧速度快,而且破坏去除率也高,例如10μ粒径的颗粒比50μ粒径的颗粒的重量比为1251,而燃烧速度也差125倍。
2、因本实用新型的雾化效果良好,燃烧所需的理论空气量少,空气加热所的热量也少(过量空气系数一般传统雾化器,M=18倍,而本实用新型的M=11倍),故所需的助燃油也非常节省。
权利要求1.一种内部混合式废(燃)油、废液雾化器,包括一雾化器本体、一混合管及一保护管与一喷嘴所构成,其特征在于雾化器本体内设置一混合室,并在雾化器本体上开有一油液进入口及一压缩空气送入口与混合室相通,在混合室内还设置有一转轮,该转轮开有油液注液孔与压缩空气注气孔,使得油油液进入口进入的油液在此能与由压缩空气送入口送入的压缩空气混合后,经由混合管送至喷嘴喷出雾状油液气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部混合式废(燃)油、废液雾化器,其特征在于雾化器本体混合室内的转轮在注气孔处开有一与转轮内孔相切的沟槽,使压缩空气进入注气孔内后能带动转轮旋转。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废(燃)油、废液的雾化器,该雾化器可将废(燃)油、废液等液体经由雾化器内部的混合室与高压空气混合后,再由特殊喷嘴喷出无数微小气泡,当气泡破裂后即形成非常微细的颗粒,使得炉内燃烧速率大幅度提高且燃烧得以完全,并在焚烧废液时可有效节省助燃油。
文档编号F23D11/40GK2132085SQ9223126
公开日1993年5月5日 申请日期1992年8月27日 优先权日1992年8月27日
发明者黄哲元 申请人:黄哲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