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筒石灰窑燃烧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套筒石灰窑燃烧系统,尤其是由燃气进口管、燃气导管、燃气旋流器、助燃空气进口管、助燃空气旋流器、煤粉导管以及喷嘴等部分组成的套筒石灰窑燃烧器。
【背景技术】
[0002]目前,普通套筒石灰窑燃烧器均使用单一燃料,如中国专利CN104030580A公开了一种以高炉煤气为燃料的套筒石灰窑燃烧器,其结构是由燃气进口管、燃气导管、燃气旋流器、助燃空气进口管、助燃空气旋流器、喷嘴及喷嘴护壳组成,燃气和助燃空气在喷嘴处燃烧。这种结构的燃烧器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燃气不足甚至断供导致的套筒石灰窑无法工作的问题,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解决燃气不足或燃气断供而导致套筒石灰窑无法工作的问题而提供一种可使用多种燃料的套筒石灰窑燃烧器。
[0004]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0005]套筒石灰窑燃烧器包括燃气进口管、燃气导管、燃气旋流器、助燃空气进口管、助燃空气旋流器以及喷嘴,在所述燃气导管内设置有煤粉导管。
[0006]本实用新型在燃气导管内设置有煤粉导管,当燃气不足时,同时以燃气和煤粉为燃料;当燃气断供时,单独以煤粉为燃料,使套筒石灰窑可以保持正常工作。
[0007]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本实用新型可以这样实现:
[0008]在所述喷嘴中心处安装有钝体火焰稳定器,所述钝体火焰稳定器安装于导杆的左端,所述导杆穿经导向立柱和导向管,所述导向立柱通过螺纹固定于煤粉管内,所述导向管固定与煤粉管弯头处,在所述导杆右端螺接有调节螺母。
[0009]本实用新型在喷嘴中心部位安装有钝体火焰稳定器,而且通过转动调节螺母,该钝体火焰稳定器可以前后移动,通过调整钝体火焰稳定器的位置,即可根据实际需要来调整火焰的长度。
【附图说明】
[0010]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套筒石灰窑燃烧器实施方式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图1所示,套筒式石灰窑燃烧器由燃气进口管1、燃气导管2、燃气旋流器3、助燃空气进口管4、助燃空气旋流器5、煤粉导管6以及喷嘴7组成。燃气导管2从助燃空气进口管4内部穿过,与助燃空气进口管4右侧端口通过法兰、螺柱连接固定,燃气导管2左端接有喷嘴7,燃气导管2的左侧外壁上安装有助燃空气旋流器5,燃气导管2右端与燃气进口管I的左侧端口通过法兰、螺柱连接固定。煤粉导管6位于燃气导管2内腔,左侧端口与燃气端口 2左侧端口平齐,并在外壁上安装有燃气旋流器3 ;右端穿经燃气进口管I后制成弯管,煤粉导管6与燃气进口管I的右侧端口交接处通过法兰连接;煤粉导管6的内壁安装在通过螺纹连接固定的导向立柱11,弯管处安装有平直伸出煤粉导管6的导向管12。导立柱11和导向管12的导向孔内穿接有平直的位于煤粉导管6中心位置的导杆10,导杆10的左端安装有位于喷嘴7中心位置的钝体火焰稳定器9,右端伸出导向管12的部位螺接有调节螺母13,转动调节螺母13可以使钝体火焰稳定器9前后移动。喷嘴护壳8与助燃空气进口管4的左侧端口通过螺栓连接。
[0013]工作时,若燃气充足,则单独使用燃气做燃料;若燃气不足,则同时使用燃气和煤粉做燃料;若燃气断供,则单独使用煤粉做燃料。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转动调节螺母调整钝体火焰稳定器的位置来选择火焰的长度。
【主权项】
1.一种套筒石灰窑燃烧器,包括燃气进口管、燃气导管、燃气旋流器、助燃空气进口管、助燃空气旋流器以及喷嘴,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燃气导管内设置有煤粉导管。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套筒石灰窑燃烧器,其特征在于,煤粉导管左侧端口与燃气导管端口左侧端口平齐;右端穿经燃气进口管后制成弯管。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套筒石灰窑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喷嘴中心位置安装有钝体火焰稳定器,该钝体火焰稳定器安装于位于煤粉导管腔内中心位置的导杆左端,所述导杆穿经导向立柱和导向管的导向孔,在所述导杆右端伸出导向管处螺接有调节螺母,所述导向立柱安装于煤粉管内壁并通过螺纹固定,所述导向管平直伸出于煤粉管弯管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套筒石灰窑燃烧器,该燃烧器由燃气进口管1、燃气导管2、燃气旋流器3、助燃空气进口管4、助燃空气旋流器5、煤粉导管6、喷嘴7、喷嘴护壳8以及钝体火焰稳定器9组成。该燃烧器可以单独使用燃气或煤粉做燃料,也可以同时使用燃气和煤粉做燃料,这样就可以使套筒石灰窑在燃气不足甚至断供的情况下,用煤粉补充或单独使用煤粉做燃料进行工作,可以增加企业的产量,减少时间的浪费。通过调整钝体火焰稳定器9的位置可以选择不同的火焰长度。
【IPC分类】F23D17/00
【公开号】CN204786420
【申请号】CN201520441787
【发明人】宋海玉, 李振兴, 刘中胜, 李朋博, 韩朝
【申请人】河北博广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1月18日
【申请日】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