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摇取火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手摇取火装置,包括手摇柄、壳体、发电机、电子火生成器,所述发电机置于所述壳体内部,所述手摇柄位于所述壳体外部,所述手摇柄与所述发电机的机械能输入端相连,所述发电机的电能输出端与所述电子火生成器相连。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电子火生成器的凹面结构,保证安全取火,并且将机械能转变成火,克服突发产生明火的可能,完全克服了打火机、火材的缺陷,是野外取火最佳选择。
【专利说明】
手摇取火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取火装置,尤其涉及手摇取火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目前里外取火主要是两种方式,一是“打火机”取火,另一种是“火材”取火。电子点烟器只能点烟,是不能取明火的。
[0003]“打火机”取火方式存在可能无气而不能打火,也有可能由于碰撞而发生烧伤人的事故,或由于无意引起森林大火;“火材”取火方式,可能由于受潮而失去取火能力。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手摇取火装置,包括手摇柄、壳体、发电机、电子火生成器,所述发电机置于所述壳体内部,所述手摇柄位于所述壳体外部,所述手摇柄与所述发电机的机械能输入端相连,所述发电机的电能输出端与所述电子火生成器相连。
[000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该手摇取火装置还包括输出线,所述输出线一端与所述发电机的电能输出端相连,所述输出线另一端与所述电子火生成器相连。
[000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输出线另一端设有插头,所述电子火生成器设有与所述插头配合的插口,所述插头能够插入所述插口内,且所述插头能够从所述插口内拔出。
[000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插头为USB接口。
[000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壳体设有开口,该手摇取火装置还包括与所述壳体的开口配合的盖体,所述盖体设有孔,所述输出线从所述盖体的孔中伸出。
[000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壳体与所述盖体通过螺纹连接。
[00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壳体外表面设有加强筋。
[001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电子火生成器的点火面为凹面结构。
[001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电子火生成器的凹面结构,保证安全取火,并且将机械能转变成火,克服突发产生明火的可能,完全克服了打火机、火材的缺陷,是野外取火最佳选择。
【附图说明】
[0013]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手摇取火装置,包括手摇柄1、壳体2、发电机、电子火生成器4,所述发电机置于所述壳体2内部,所述手摇柄I位于所述壳体2外部,所述手摇柄I与所述发电机的机械能输入端相连,所述发电机的电能输出端与所述电子火生成器4相连。
[0015]该手摇取火装置还包括输出线3,所述输出线3—端与所述发电机的电能输出端相连,所述输出线3另一端与所述电子火生成器4相连。
[0016]手摇柄I用于实现机械能,发电机用于将机械能变电能,输出线3用于将电量输送到电子火生成器4,电子火生成器4为用于产生能取火的装置。
[0017]所述输出线3另一端设有插头31,所述电子火生成器4设有与所述插头31配合的插口,所述插头31能够插入所述插口内,且所述插头31能够从所述插口内拔出;这样便于更换电子火生成器4。
[001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插头31为USB接口。
[0019]所述壳体2设有开口,该手摇取火装置还包括与所述壳体2的开口配合的盖体5,所述盖体5设有孔,所述输出线3从所述盖体5的孔中伸出。
[002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壳体2与所述盖体5通过螺纹连接。
[0021]当发电机发生故障的时候,可以将盖体5打开,从而方便对发电机进行维修。
[0022]所述壳体2外表面设有加强筋,加强壳体2的强度,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
[0023]所述电子火生成器4的点火面为凹面结构,电子火生成器4的点火面是指电子火生成器4正面,即电子火生成器4点火的一面,由于是凹面结构,所以能很好的防风,能保护安全取火,能保证取火的可靠性。
[0024]本实用新型通过电子火生成器4的凹面结构,保证安全取火,并且将机械能转变成火,克服突发产生明火的可能,完全克服了打火机、火材的缺陷,是野外取火最佳选择。
[0025]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手摇取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手摇柄(I)、壳体(2)、发电机、电子火生成器(4),所述发电机置于所述壳体(2)内部,所述手摇柄(I)位于所述壳体(2)外部,所述手摇柄(I)与所述发电机的机械能输入端相连,所述发电机的电能输出端与所述电子火生成器(4)相连。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摇取火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手摇取火装置还包括输出线(3),所述输出线(3)—端与所述发电机的电能输出端相连,所述输出线(3)另一端与所述电子火生成器(4)相连。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摇取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线(3)另一端设有插头(31),所述电子火生成器(4)设有与所述插头(31)配合的插口,所述插头(31)能够插入所述插口内,且所述插头(31)能够从所述插口内拔出。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摇取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头(31)为USB接口。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摇取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2)设有开口,该手摇取火装置还包括与所述壳体(2)的开口配合的盖体(5),所述盖体(5)设有孔,所述输出线(3)从所述盖体(5)的孔中伸出。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手摇取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2)与所述盖体(5)通过螺纹连接。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摇取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2)外表面设有加强筋。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摇取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火生成器(4)的点火面为凹面结构。
【文档编号】F23Q7/18GK205535950SQ201620329648
【公开日】2016年8月31日
【申请日】2016年4月19日
【发明人】李少民, 姜山
【申请人】深圳市伏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