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换外观面板的微波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621246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可换外观面板的微波炉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ー种微波炉,具体是ー种可换外观面板的微波炉。
背景技术
现有的微波炉,在设计制造过程中,一般分为如下几个部分进行,如图I所示,包括微波炉本体I’、炉门组件、控制组件,炉门组件用于封闭微波炉本体I’ ;炉门组件一般分为门体2’和门面板3’,门体2’具有屏蔽微波的作用,门面板3’在很大程度上起到装饰及安全隔离的作用。在设计制造吋,设计师为了满足用户多方面的审美要求,会设计出各种各样的门面板3’,但是门面板3’的尺寸及厚度一般不变。有吋,即便很小的外观变化,也需要设计新的门面板。并且门面板3’的制造,通常需要単独配套的模具。如此以来,就造成了门面板的种类较多,管理起来不方便,而且当订单较少时,设计出来的门面板所需要的模具会面临搁浅及报废,造成很大的浪费。同时,设计周期也较长。因此,有必要进ー步改进。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g在提供ー种结构简单合理,可方便更换外观面板的微波炉,来提高生产制造能力的速度,节约制造成本,同时满足顾客多样化需求。按此目的设计的一种可换外观面板的微波炉,包括微波炉本体,其结构特征在于炉门内侧设置有金属屏蔽件,炉门外侧固定有门面板可换件,炉门内外侧之间还设置有门面板基础件,门面板基础件分别与金属屏蔽件和门面板可换件连接。所述门面板基础件前侧面均布有卡扣或螺孔,通过卡扣或螺钉与门面板可换件配合固定。所述门面板基础件后侧面均布有卡扣或螺孔,通过卡扣或螺钉与金属屏蔽件配
合固定。所述门面板基础件ー侧设置有控制面板基础件,与门面板可换件的对应位置设置的控制面板外观件相配合构成控制面板组件。所述门面板可换件前面设置有把手。本实用新型仅仅通过更换可换外观面板就可以用较低的制造成本实现较高的制造效率,轻松实现微波炉不同的控制方式和不同的开门方式及拉手的形态。不仅使外观更美观,更主要的是分解后的面板易加工,装配时易更换,易组装。节省材料和加工エ时,降低制造成本,提闻生广效率,便于广品ホ旲块化、系列化。

图I为现有微波炉的分解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分解结构示意图。图3为图2中门面板基础件的结构示意图。图4为另ー实施例门面板可换件的结构示意图。[0014]图5为另ー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ー步描述。第一实施例參见图2-图3,一种可换外观面板的微波炉,包括微波炉本体I,微波炉本体I的炉门正前方设置有金属屏蔽件2,用于阻断微波泄漏;微波炉本体I前侧固定有门面板基础件3,金属屏蔽件2位于门面板基础件3的内侧,并且于门面板基础件3的外侧固定有门面板可换件4,门面板基础件3与门面板可换件4通过卡扣或螺钉等方式互相配合固定;门面板基础件3 —侧设置有控制面板基础件3. I,与门面板可换件4的对应位置设置的控制面板外观件4. I相配合,构成控制面板组件。 第二实施例參见图4-图5,一种可换外观面板的微波炉,门面板可换件4前面设置有把手4.2。其它未述部分同第一实施例。
权利要求1.一种可换外观面板的微波炉,包括微波炉本体(I),其特征在于炉门内侧设置有金属屏蔽件(2),炉门外侧固定有门面板可换件(4),炉门内外侧之间还设置有门面板基础件(3),门面板基础件(3)分别与金属屏蔽件(2)和门面板可换件⑷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可换外观面板的微波炉,其特征在于所述门面板基础件(3)前侧面均布有卡扣或螺孔,通过卡扣或螺钉与门面板可换件(4)配合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可换外观面板的微波炉,其特征在于所述门面板基础件(3)后侧面均布有卡扣或螺孔,通过卡扣或螺钉与金属屏蔽件(2)配合固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可换外观面板的微波炉,其特征在于所述门面板基础件(3)—侧设置有控制面板基础件(3. I),与门面板可换件(4)的对应位置设置的控制面板外观件(4. I)相配合构成控制面板组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可换外观面板的微波炉,其特征在于所述门面板可换件(4)前面设置有把手(4. 2)。
专利摘要一种可换外观面板的微波炉,包括微波炉本体,在炉门内侧设置有金属屏蔽件,炉门外侧固定有门面板可换件,炉门内外侧之间还设置有门面板基础件,门面板基础件分别与金属屏蔽件和门面板可换件连接。门面板基础件前侧面均布有卡扣或螺孔,通过卡扣或螺钉与门面板可换件配合固定。本实用新型仅仅通过更换可换外观面板就可以用较低的制造成本实现较高的制造效率,轻松实现微波炉不同的控制方式和不同的开门方式及拉手的形态。不仅使外观更美观,更主要的是分解后的面板易加工,装配时易更换,易组装。节省材料和加工工时,降低制造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便于产品模块化、系列化。
文档编号F24C15/06GK202392849SQ20112052700
公开日2012年8月22日 申请日期2011年12月14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14日
发明者余锋, 刘锦贵, 李昌林, 林志, 林雨 申请人: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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