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714966阅读:27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解铝生产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
背景技术
流眼砖是铝加工熔炼炉的重要部位之一,是铝水流出熔炼炉的通道,传统的流眼砖因与炉墙结合不紧密而发生渗铝、漏铝现象,从而影响炉体寿命,重者发生其他事故。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旨在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其外表面的一端设有楔形面,保证生产过程中流眼砖的位置不会变动,有效阻止铝水渗透,不但延长炉体寿命,而且确保了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其包括砖体和设置于所述砖体内的铝水通道,所述铝水通道的一端为出铝口,所述砖体于所述出铝口一端的外表面设有至少一个楔形面。优选的,所述砖体于所述出铝口一端外表面的上侧设有楔形面。优选的,所述砖体于所述出铝口一端外表面的下侧设有楔形面。优选的,所述砖体于所述出铝口一端外表面的上侧和下侧均设有楔形面。优选的,所述砖体外表面上设有与所述铝水通道垂直的凹槽,且所述凹槽设于所述砖体外表面的中间部位。本实用新型所阐释的铝工业炉用流眼砖,其外表面的一端设有楔形面,保证生产过程中流眼砖的位置不会变动,砖体不会进入炉体,有效阻止铝水渗透,不但延长炉体寿命,而且确保了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中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的A-A截面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另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的结构示意图;图4是图3中另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的B-B截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如图1、如图2所示的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其包括砖体I和设置于砖体I内的铝水通道2,该铝水通道2的一端为出铝口 3,砖体I于出铝口 3 —端的外表面的上侧设有楔形面4,楔形面4的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如图3、图4所示的另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其包括和设置于所述砖体I内的铝水通道2,该铝水通道2的一端设有出铝口 3,砖体I于出铝口 3 —端的外表面的上侧设有楔形面4'。更进一步的,砖体I外表面与通道2平行的表面的中间部位设有凹槽5,根据需要,凹槽可设置在其中一个或多个侧面上,在本实施例中,在流眼砖外表面与通道2平行的4个表面的中间部位均设有一条30mmX40mm的凹槽5。这样进一步的阻止了招水渗透,不但延长炉体寿命,而且确保了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在本实用新型中,可在砖体于出铝口一端外表面下侧设置楔形面,也可砖体于出铝口一端外表面的上侧和下侧同时设置楔形面,同样能达到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 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其包括砖体和设置于所述砖体内的铝水通道,所述铝水通道的一端为出铝口,其特征在于,所述砖体于所述出铝口一端的外表面设有至少一个楔形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其特征在于,所述砖体于所述出铝口一端外表面的上侧设有楔形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其特征在于,所述砖体于所述出铝口一端外表面的下侧设有楔形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其特征在于,所述砖体于所述出铝口一端外表面的上侧和下侧均设有楔形面。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其特征在于,所述砖体外表面上设有与所述铝水通道垂直的凹槽。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设于所述砖体外表面的 中间部位。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铝工业炉用流眼砖,其包括砖体和设置于所述砖体内的铝水通道,所述铝水通道的一端为出铝口,所述砖体上表面的一端的外表面设有至少一个楔形面。本实用新型的铝工业炉用流眼砖,其外表面设置楔形面,使得在机械堵塞炉眼时保证流眼砖的位置不会变动,因而砖体不会进入炉体,而且楔形面还会有效阻止铝水渗透,不但延长炉体寿命,而且确保了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文档编号F27D1/04GK203116518SQ20122063987
公开日2013年8月7日 申请日期2012年11月28日 优先权日2012年11月28日
发明者白明迅, 吴竹丽, 王仕英, 李燕宇, 李胜伟, 高传甲, 李哲 申请人:山东鲁明新材料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