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验用多层电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253513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一种实验用多层电炉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炉,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实验用多层电炉。
【背景技术】
[0002]电炉是把炉内的电能转化为热量对工件加热的加热炉,同燃料炉比较,电炉的优点有:炉内气氛容易控制,甚至可抽成真空;物料加热快,加热温度高,温度容易控制。
[0003]在科学实验的过程中经常需要对实验对象进行加热。酒精灯加热比狗稳定,且加热时间不宜过长,会影响实验品质和结果。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加热稳定且持续时间长的实验用多层电炉。
[0005]本发明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实验用多层电炉,包含一底座,所述的底座上设有一固定杆,所述的底座的表面设有一第一加热炉体,所述的固定杆上可活动地固定一第一支持臂,所述的第一支持臂上固定连接一第二加热炉体,所述的固定杆上可活动地固定一第二支持臂,所述的第二支持臂的末端设有一连接头。
[0006]作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第二加热炉体的加热半径小于所述的第一加热炉体。
[0007]作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第二加热炉体可拆除。
[0008]由于本发明的实验用多层电炉在支架上设置了两个独立且单独可调的加热炉体,可以实现对加热对象稳定持久的加热,保证了实验品质。
[0009]
【附图说明】
[001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1]图1为本发明的实验用多层电炉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实验用多层电炉的立体结构示意图,此时为另一视角。
[0012]
【具体实施方式】
[0013]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
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0014]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加热稳定且持续时间长的实验用多层电炉。
[0015]如图1、图2所示,一种实验用多层电炉I,包含一底座21,所述的底座21上设有一固定杆22,所述的底座21的表面设有一第一加热炉体3,所述的固定杆22上可活动地固定一第一支持臂41,所述的第一支持臂41上固定连接一第二加热炉体42,所述的固定杆22上可活动地固定一第二支持臂51,所述的第二支持臂51的末端设有一连接头52。
[0016]如图1、图2所示,所述的第二加热炉体42的加热半径小于所述的第一加热炉体3。
[0017]如图1、图2所示,所述的第二加热炉体42可拆除。
[0018]该发明的实验用多层电炉在支架上设置了两个独立且单独可调的加热炉体,可以实现对加热对象稳定持久的加热,保证了实验品质。
[0019]以上仅仅以一个实施方式来说明本发明的设计思路,在系统允许的情况下,本发明可以扩展为同时外接更多的功能模块,从而最大限度扩展其功能。
[0020]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主权项】
1.一种实验用多层电炉(1),包含一底座(21),所述的底座(21)上设有一固定杆(2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21)的表面设有一第一加热炉体(3),所述的固定杆(22)上可活动地固定一第一支持臂(41),所述的第一支持臂(41)上固定连接一第二加热炉体(42),所述的固定杆(22)上可活动地固定一第二支持臂(51),所述的第二支持臂(51)的末端设有一连接头(5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验用多层电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加热炉体(42)的加热半径小于所述的第一加热炉体(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实验用多层电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加热炉体(42)可拆除。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实验用多层电炉,包含一底座,所述的底座上设有一固定杆,所述的底座的表面设有一第一加热炉体,所述的固定杆上可活动地固定一第一支持臂,所述的第一支持臂上固定连接一第二加热炉体,所述的固定杆上可活动地固定一第二支持臂,所述的第二支持臂的末端设有一连接头,所述的第二加热炉体的加热半径小于所述的第一加热炉体,所述的第二加热炉体可拆除。由于发明的实验用多层电炉在支架上设置了两个独立且单独可调的加热炉体,可以实现对加热对象稳定持久的加热,保证了实验品质。
【IPC分类】F27B17-02
【公开号】CN104567403
【申请号】CN201510049887
【发明人】周玉梅
【申请人】周玉梅
【公开日】2015年4月29日
【申请日】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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