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余热回收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367959阅读:492来源:国知局
一种余热回收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节能环保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余热回收机。
【背景技术】
[0002]螺杆式空压机余热回收是一项重要的节能环保领域,目前,现有的余热回收设备多采用传统的热交换技术,由于传统换热器及应用方法的原因,利用余热回收加工热水,最高温度一般都低于摄氏70度,有时甚至还达不到生活用水的温度,品质及效率低,严重影响螺杆式空压机余热回收的推广利用。
[0003]但是现有技术经常会出现由于废气中存在纤维、粉尘及漂浮物等污染物会附着到余热回收机内壁,影响热回收效率,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余热回收机,能够保证热回收效率。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余热回收机,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无法保证热回收效率的技术问题。
[0005]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如下:
[0006]—种余热回收机,包括机体和蒸汽入口 ;所述蒸汽入口处设置有蒸汽开关阀;所述机体还包括隔板和多根热管,所述热管均横穿隔板,所述隔板将机体一分为二,机体上半部分设置有进水口、出水口和排污口 ;机体下半部分设置有烟气出口、烟气进口、烟气排污口。
[0007]进一步的,所述进水口和烟气出口位于机体同一侧,所述出水口、排污口和烟气进口位于机体同一侧。
[0008]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余热回收机具有以下优势:
[0009]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余热回收机为了防止烟气中纤维、粉尘及漂浮物粘附在余热回收机内壁,特设有蒸汽进口,在使用过程中,随时可开启蒸汽开关阀,以清除换热器内污物;而且还可减少废气对车间的热辐射,降低定型车间温度,为车间工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排放出的热水还可以储存在水箱做其它用途。
【附图说明】
[001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不意图;
[0012]图中:1_进水口,2-烟气出口,3-机体,4-出水口,5-排污口,6-隔板,7-蒸汽入口;8-蒸汽开关阀,9-烟气进口,I O-热管,11-烟气排污口。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4]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如附图1所示,一种余热回收机包括机体3和蒸汽入口7;蒸汽入口 7处设置有蒸汽开关阀8 ;机体还包括隔板6和数个热管1,热管1均横穿隔板6 ;隔板6将机体3—分为二,机体3上半部分设置有进水口 1、出水口 4和排污口 5,机体3下半部分设置有烟气出口 2、烟气进口 9、烟气排污口 11。
[0015]优选的,进水口 I和烟气出口 2位于机体3同一侧,出水口 4、排污口 5和烟气进口 9位于机体3同一侧。
[0016]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余热回收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机体和蒸汽入口 ;所述蒸汽入口处设置有蒸汽开关阀;所述机体还包括隔板和多根热管,所述热管均横穿隔板,所述隔板将机体一分为二,机体上半部分设置有进水口、出水口和排污口;机体下半部分设置有烟气出口、烟气进口、烟气排污口。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余热回收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口和烟气出口位于机体同一侧,所述出水口、排污口和烟气进口位于机体同一侧。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节能环保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余热回收机,包括机体和蒸汽入口;所述蒸汽入口处设置有蒸汽开关阀;所述机体还包括隔板和多根热管,所述热管均横穿隔板,所述隔板将机体一分为二,机体上半部分设置有进水口、出水口和排污口;机体下半部分设置有烟气出口、烟气进口、烟气排污口,所述进水口和烟气出口位于机体同一侧,所述出水口、排污口和烟气进口位于机体同一侧本实用新型能够保证热回收效率。
【IPC分类】F28G9/00, F28D15/02
【公开号】CN205279820
【申请号】CN201521042989
【发明人】陈成勋, 胡建中, 陈成举
【申请人】天津市野龙港水产养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6月1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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