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除尘设备,具体涉及一种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
【背景技术】
[0002]燃煤采暖炉经济又实惠,对于没有集中供暖和不具备燃气采暖条件的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采暖费用较低的燃煤采暖炉是理想的选择。但是燃煤采暖炉给人们带来温暖的同时,排放大量烟尘,严重污染了环境。
【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带有除尘设备的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
[0004]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0005]—种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包括采暖炉本体、第一除尘装置和第二除尘装置,所述第一除尘装置与所述采暖炉本体的烟筒相连通,所述第二除尘装置与所述采暖炉本体的外烟箱相连通。采暖炉中燃煤的烟,通过外烟箱时,部分粉尘和污染物会因为重力的作用而滞留在第二除尘装置里,同样所述第一除尘装置与所述采暖炉本体的烟筒相连通,这样通过烟筒的部分污染物和粉尘会由于重力的作用滞留在所述第一除尘装置里。
[0006]进一步地,所述烟筒包括第一段烟筒和第二段烟筒,所述第一段烟筒的下端与所述外烟箱相连通,所述第一段烟筒的上端与所述第一除尘装置相连通,所述第二段烟筒的下端与所述第一除尘装置相连通,所述第二段烟筒的上端空气连通。所述第一除尘装置将所述烟筒截成两段,而这两段烟筒又通过所述第一除尘装置连通。
[0007]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除尘装置包括两根管道和第一水箱,两根所述管道的一端均分别与所述第一段烟筒的上端密封连通,两根所述管道的另一端均分别插入所述第二段烟筒的下端,所述第二段烟筒的下端分别与两段所述管道和所述第一水箱连通。两根所述管道的一端均分别插入所述第一段烟筒的上端,也就是说烟从第一段烟筒的上端出来后一部分流过所述管道的一根,另一部分流过所述管道的另一根。两根所述管道的另一端插入所述第二段烟筒的下端,但两根所述管道的另一端并未封闭所述第二烟筒的下端,所述第二烟筒的下端未被封闭处固定有所述第一水箱,这样烟筒里的部分粉尘和污染物,由于重力的作用或者与第一水箱里的水平面相接触,便会被滞留在所述第一水箱中。依附图中的上方向为上,下方向为下。
[0008]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水箱上开设有第一进水口和第一清污口,所述第一进水口位于所述第一水箱的顶部,所述第一清污口位于所述第一水箱的底部。所述第一进水口的设置便于往所述第一水箱里加入水,所述第一清污口的设置方便将所述第一水箱的污水排除,并对第一水箱进行清理。
[0009]进一步地,所述第二除尘装置为第二水箱。
[0010]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水箱固定在所述外烟箱的底端,所述第二水箱与所述外烟箱连通。因所述第二水箱固定在所述外烟箱的底端,这样流经所述外烟箱的部分污染物和粉尘会因为重力的作用或与水面接触而滞留在所述第二水箱内。
[0011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水箱上开设有第二进水口和第二清污口,所述第二进水口位于所述第二水箱的顶部,所述第二清污口位于所述第二水箱的底部。第二进水口的设置便于往所述第二水箱中加水,第二清污口的设置便于将所述第二水箱中的污水排出和清理所述第二水箱。
[001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能减少民用采暖炉排放到空气中的污染物及粉尘,有利于保护环境。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包含了第一除尘装置和第二除尘装置,第一除尘装置能减少经过烟筒的污染物及粉尘,第二除尘装置能减少经过外烟箱的污染物和粉尘。
[0013]第二除尘装置的设置也方便了对外烟箱的清理。因第二除尘装置固定在所述外烟箱的底端,这样相当于落在外烟箱底端的粉尘或污染物直接落入到了第二除尘装置中,而清除这些粉尘或污染物时,只需要排出第二除尘装置里的污水,对第二除尘装置进行清洗就可以。
【附图说明】
[0014]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的结构示意图。
[0015]图中:1、采暖炉本体;2、第一除尘装置;21、第一水箱;3、第二除尘装置;4、第一段烟筒;5、第二段烟筒;6、外烟箱;7、第一进水口 ; 8、第一清污口 ; 9、第二进水口; 10、第二清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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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0017]—种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包括采暖炉本体1、第一除尘装置2和第二除尘装置3,所述第一除尘装置2与所述采暖炉本体I的烟筒相连通,所述第二除尘装置3与所述采暖炉本体I的外烟箱6相连通。采暖炉中燃煤的烟,通过外烟箱6时,部分粉尘和污染物会因为重力的作用而滞留在第二除尘装置3里,同样所述第一除尘装置2与所述采暖炉本体I的烟筒相连通,这样通过烟筒的部分污染物和粉尘会由于重力的作用滞留在所述第一除尘装置2里。
[0018]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时,第一除尘装置2将所述烟筒分为第一段烟筒4和第二段烟筒5,所述第一段烟筒4的下端与所述外烟箱6相连通,所述第一段烟筒4的上端与所述第一除尘装置2相连通,所述第二段烟筒5的下端与所述第一除尘装置2相连通,所述第二段烟筒5的上端与空气连通。
[0019]作为一种比较优选的实施例,所述第一除尘装置2包括两根管道和第一水箱21,两根所述管道的一端均分别与所述第一段烟筒4的上端密封连通,两根所述管道的另一端均分别插入所述第二段烟筒5的下端,所述第二段烟筒5的下端分别与两根所述管道和所述第一水箱21连通。两根所述管道的一端均插入所述第一段烟筒4的上端,也就是说烟从第一段烟筒4的上端出来后一部分流过所述管道的一根,另一部分流过所述管道的另一根。两根所述管道的另一端插入所述第二段烟筒5的下端,但两根所述管道的另一端并未封闭所述第二烟筒的下端,所述第二烟筒的下端未被封闭处固定有所述第一水箱21,这样烟筒里的部分粉尘和污染物,由于重力的作用或者与第一水箱21里的水平面相接触,便会被滞留在所述第一水箱21中。
[0020]为了方便往所述第一水箱21中加水,及对所述第一水箱21进行清理,所述第一水箱21上开设有第一进水口 7和第一清污口 8,所述第一进水口 7位于所述第一水箱21的顶部,所述第一清污口 8位于所述第一水箱21的底部。
[0021]作为比较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第二除尘装置3为第二水箱,所述第二水箱固定在所述外烟箱6的底端,所述第二水箱与所述外烟箱6连通。因所述第二水箱固定在所述外烟箱6的底端,这样流经所述外烟箱6的部分污染物和粉尘会因为重力的作用或与水面接触而滞留在所述第二水箱内。
[0022]为了方便往所述第二水箱中加水,及对所述第二水箱进行清理,所述第二水箱上开设有第二进水口 9和第二清污口 10,所述第二进水口 9位于所述第二水箱的顶部,所述第二清污口 10位于所述第二水箱的底部。
[0023]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主权项】
1.一种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其特征在于:包括采暖炉本体、第一除尘装置和第二除尘装置,所述第一除尘装置与所述采暖炉本体的烟筒相连通,所述第二除尘装置与所述采暖炉本体的外烟箱相连通。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烟筒包括第一段烟筒和第二段烟筒,所述第一段烟筒的下端与所述外烟箱相连通,所述第一段烟筒的上端与所述第一除尘装置相连通,所述第二段烟筒的下端与所述第一除尘装置相连通,所述第二段烟筒的上端与空气连通。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除尘装置包括两根管道和第一水箱,两根所述管道的一端均分别与所述第一段烟筒的上端密封连通,两根所述管道的另一端均分别插入所述第二段烟筒的下端,所述第二段烟筒的下端分别与两根所述管道和所述第一水箱连通。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水箱上开设有第一进水口和第一清污口,所述第一进水口位于所述第一水箱的顶部,所述第一清污口位于所述第一水箱的底部。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除尘装置为第二水箱。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水箱固定在所述外烟箱的底端,所述第二水箱与所述外烟箱连通。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水箱上开设有第二进水口和第二清污口,所述第二进水口位于所述第二水箱的顶部,所述第二清污口位于所述第二水箱的底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配备除尘设备的民用采暖炉,包括采暖炉本体、第一除尘装置、第二除尘装置,所述第一除尘装置与所述采暖炉本体的烟筒相连通,所述第二除尘装置与所述采暖炉本体的外烟箱相连通。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设备能减少民用采暖炉排放到空气中的污染物及粉尘,有利于保护环境。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第一除尘装置能减少经过烟筒的污染物及粉尘,第二除尘装置能减少经过外烟箱的污染物和粉尘。第二除尘装置固定在所述外烟箱的底端,相当于落在外烟箱底端的粉尘或污染物直接落入到了第二除尘装置中,而清除这些粉尘或污染物时,只需要排出第二除尘装置里的污水,即方便对外烟箱的清理。
【IPC分类】F23J15/00, F24B1/02, F24B13/00
【公开号】CN205316391
【申请号】CN201620009585
【发明人】朱海峰
【申请人】朱海峰
【公开日】2016年6月15日
【申请日】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