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固化废料的方法,包括:
从废料中除去过量的水;
将至少一种聚合物与废料混合以提供聚合物-废物混合物;以及
固化聚合物-废物混合物中的聚合物,以提供具有包封废料的连续聚合物基质的固化的整料废料形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固化的整料废料形式具有比所述废料的原始体积小的约50%至约98%的体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固化的整料废料形式具有比所述废料的原始体积小的约75%至约95%的体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从废料除去过量的水包括使所述废料脱水或干燥所述废料中的至少一个。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至少部分地分解所述废料。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分解所述废料包括将废料加热到约150℃至约250℃的温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响应于将废物加热到约150℃至约250℃的温度,所述废料包括约0%至约80%的体积减少。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废料通过热油、高压蒸汽、电阻加热、微波加热中的至少一个被加热或者通过它们的任何组合被加热。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干燥之后冷却所述废料。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从废料中除去过量的水之后,将所述废料存储和计量到混合器,其中,将所述废料存储和计量到所述混合器包括体积计量或重量计量。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将所述至少一种聚合物与所述废料混合以提供所述聚合物-废物混合物之前,将所述至少一种聚合物计量到所述混合器。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聚合物包括热固性聚合物。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热固性聚合物包括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或网络、聚酯树脂体系、玻璃纤维树脂体系中的至少一种或者包括它们的任何组合。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多个废物容器中分配所述聚合物-废物混合物。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关闭和传送所述多个废物容器。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个废物容器中的每一个采用至少一种聚合物衬里。
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个废物容器中的每一个包括调平机构。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调平机构包括震动器、振动器、超声波诱导器、分度台中的至少一个或者它们的任何组合。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废物包括放射性废物或危险废物中的至少一种。
20.一种用于固化废料的方法,包括:
使废料脱水以除去过量的水;
干燥废料;
将废料存储和计量到混合器;
将聚合物计量到混合器;
在混合器中将聚合物与废料混合以提供聚合物-废物混合物;
将所述聚合物-废物混合物分配在多个废物容器中;以及
固化所述聚合物-废物混合物中的聚合物,以提供具有包封废料的连续聚合物基质的固化的整料废料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