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生活用品领域,特别地,是涉及一种灰尘清除装置。
背景技术:
日常生活中,通常使用鸡毛掸清除物体表面灰尘,然而其在掸灰时,将使灰尘大量扬起,影响室内空气质量,使操作者大量吸入,并且较多灰尘仍然会落回物体表面;可见,鸡毛掸的清灰效果十分局限。鉴于此,目前已有一些静电除尘类产品或设计,可用于吸除物体表面灰尘,然而该种产品对于后期静电和灰尘的卸除通常十分麻烦,因此操作较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溶液除尘装置,该溶液除尘装置在吸收灰尘后,可以轻易消除静电效应,使吸附于该装置上的灰尘轻松脱落,便于操作。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溶液除尘装置包括空心棒、手柄;所述空心棒由绝缘体构成,其内部沿轴线设置有荷电轴,所述荷电轴包括沿空心棒轴线延伸的轴管,以及等距分布于轴管上的锥形管组;所述锥形管组包括绕空心棒轴线周向均布的、外端呈尖锥状的锥形管;所述空心棒、手柄之间设有一个贮有导电溶液的溶液腔;所述导电溶液只能在所述锥形管、轴管、溶液腔内流动,且导电溶液的体积大于所述锥形管、轴管的总容积,并小于所述溶液腔的容积;所述手柄内设有高压电源模块,所述高压电源模块的一个输出端电性连接一条沿着所述轴管的轴线延伸的直导线,另一个输出电极电性通过限流电阻后连接至所述手柄上的一个金属接触区。
作为优选,所述高压电源模块包括可充电蓄电池、直流升压模块。
作为优选,所述高压电源模块与所述直导线之间还设有通断开关。
作为优选,所述空心棒由空心玻璃棒构成。
作为优选,所述导电溶液为氯化钠溶液或硫酸铜溶液。
作为优选,所述溶液腔与所述轴管之间还设有一个手动阀,以使所述轴管与溶液腔之间保持连通或阻断。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该溶液除尘装置在除尘作业时,使所述空心棒的自由端倾斜向下,以使溶液腔内的导电溶液流入并充满所述轴管、锥形管,从而在空心棒内形成沿轴线均布的、由导电溶液构成的导电尖锥;操作者手部接触所述手柄上的金属接触区,则所述高压电源模块的一个输出端通过所述限流电阻和人体接地,而另一个输出端电性连接至各所述导电尖锥,使各导电尖锥形成对地电压,由此,使各导电尖锥上大量聚集静电荷,由此,通过穿过所述空心棒的静电场对物体表面的灰尘进行吸引,使灰尘吸附在空心棒表面;而当需要释放灰尘时,则只需将空心棒的自由端倾斜朝上,使导电溶液回流至溶液腔内,则空心棒内的所述导电尖锥完全消失,以消除尖端效应,从而解除空心棒对于灰尘的吸引力,此时,只要轻松抖动空心棒,即可使灰尘脱落,操作较为简单。
附图说明
图1是本溶液除尘装置实施例一的示意图。
图2是本溶液除尘装置实施例二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
在图1所示的实施例一中,该溶液除尘装置包括空心棒1、手柄2;所述空心棒1由绝缘体构成,其内部沿轴线设置有荷电轴3,所述荷电轴3包括沿空心棒1轴线延伸的轴管30,以及等距分布于轴管30上的锥形管组;所述锥形管组包括绕空心棒1轴线周向均布的、外端呈尖锥状的锥形管31;所述空心棒1、手柄2之间设有一个贮有导电溶液5的溶液腔4;所述导电溶液5只能在所述锥形管31、轴管30、溶液腔4内流动,且导电溶液5的体积大于所述锥形管31、轴管30的总容积,并小于所述溶液腔4的容积,以使导电溶液5可以完全流入溶液腔4内,又可以完全充满锥形管31、轴管30;所述手柄2内设有高压电源模块,所述高压电源模块的一个输出端电性连接一条沿着所述轴管30的轴线延伸的直导线(未标记),另一个输出电极电性通过限流电阻后连接至所述手柄2上的一个金属接触区21。
上述溶液除尘装置,所述高压电源模块包括可充电蓄电池、直流升压模块。所述高压电源模块与所述直导线之间还可设有通断开关。所述空心棒1由空心玻璃棒构成。所述导电溶液为氯化钠溶液或硫酸铜溶液。
上述溶液除尘装置在除尘作业时,使所述空心棒1的自由端倾斜向下,以使溶液腔4内的导电溶液5流入并充满所述轴管30、锥形管31,从而在空心棒1内形成沿轴线均布的、由导电溶液5构成的导电尖锥;操作者手部接触所述手柄2上的金属接触区21,则所述高压电源模块的一个输出端通过所述限流电阻和人体接地,而另一个输出端电性连接至各所述导电尖锥,使各导电尖锥形成对地电压,由此,使各导电尖锥上大量聚集静电荷,由此,通过穿过所述空心棒1的静电场对物体表面的灰尘进行吸引,使灰尘吸附在空心棒1表面;而当需要释放灰尘时,则只需将空心棒1的自由端倾斜朝上,使导电溶液5回流至溶液腔4内,则空心棒1内的所述导电尖锥完全消失,以消除尖端效应,从而解除空心棒1对于灰尘的吸引力,此时,只要轻松抖动空心棒1,即可使灰尘脱落,操作较为简单。
实施例二:
对于图2所示的实施例二,其与实施例一不同的是,所述溶液腔4与所述轴管30之间还设有一个手动阀40,以使所述轴管30与溶液腔4之间保持连通或阻断。由此,可以在不使用该除尘装置时,确保导电溶液5完全保持在溶液腔4内。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