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物质锅炉的高温烟气净化设备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锅炉烟气净化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生物质锅炉的高温烟气净化设备。
【背景技术】
:
[0002]生物质锅炉是锅炉的一个种类,就是以生物质能源做为燃料的锅炉叫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的效率一般都在80%以上,比燃煤锅炉平均效率水平高15%。但其燃烧后仍会释放大量含尘烟气,如果直接排放到大气中,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净化效果好、节能性强的生物质锅炉的高温烟气净化设备。
[0004]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
[0005]一种生物质锅炉的高温烟气净化设备,与生物质锅炉房相连,由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旋流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和烟囱组成,所述生物质锅炉房的烟气通过吸尘管道进入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所述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一侧设有进水口,另一侧设有出水口,所述旋流器内部设有火星捕集器,旋流器与脉冲袋式除尘器连接的吸尘管道上设有冷风阀,所述脉冲袋式除尘器与烟囱之间设有风机,所述风机将处理达标的气体送入烟囱。
[0006]所述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上设有检查孔。
[0007]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
[0008]根据风机抽排风原理,使锅炉含尘烟气进入吸尘管道,经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使高温烟气降至100°c以下,再通过旋流器使大量烟尘与竹焦油及水分充分混合吸附成颗粒状粉尘,使大部分粉尘分离,并起到火星捕集作用,防止火星进入袋式除尘器烧毁布袋,最后通过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使烟尘进一步净化后经烟囱达标排放。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0](I)间接水冷换热器采用双流体结构,降温幅度大、时间短,余热水可作锅炉补水及生产热水,节能效果好;
[0011](2)旋流器采用特殊结构设计,既去油、水,同时又起到火星捕集作用。
【附图说明】
:
[0012]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3]其中:1-生物质锅炉房;2_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3_旋流器;4_脉冲袋式除尘器;5-烟囱;6-进水口 ;7-出水口 ;8-火星捕集器;9_冷风阀;10-风机;11-检查孔。
【具体实施方式】
:
[0014]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0015]如图1所示,一种生物质锅炉的高温烟气净化设备,与生物质锅炉房I相连,由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2、旋流器3、脉冲袋式除尘器4和烟囱5组成,生物质锅炉房的烟气通过吸尘管道进入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一侧设有进水口 6,另一侧设有出水口 7,旋流器内部设有火星捕集器8,旋流器与脉冲袋式除尘器连接的吸尘管道上设有冷风阀9,脉冲袋式除尘器与烟囱之间设有风机10,风机将处理达标的气体送入烟囱。
[0016]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上设有检查孔11。
[0017]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权项】
1.一种生物质锅炉的高温烟气净化设备,其特征在于:与生物质锅炉房相连,由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旋流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和烟囱组成,所述生物质锅炉房的烟气通过吸尘管道进入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所述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一侧设有进水口,另一侧设有出水口,所述旋流器内部设有火星捕集器,旋流器与脉冲袋式除尘器连接的吸尘管道上设有冷风阀,所述脉冲袋式除尘器与烟囱之间设有风机,所述风机将处理达标的气体送入烟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物质锅炉的高温烟气净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上设有检查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生物质锅炉的高温烟气净化设备,涉及锅炉烟气净化设备领域,所述生物质锅炉的高温烟气净化设备与生物质锅炉房相连,由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旋流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和烟囱组成,所述生物质锅炉房的烟气通过吸尘管道进入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所述双流体间接水冷换热器一侧设有进水口,另一侧设有出水口,所述旋流器内部设有火星捕集器,旋流器与脉冲袋式除尘器连接的吸尘管道上设有冷风阀,所述脉冲袋式除尘器与烟囱之间设有风机,所述风机将处理达标的气体送入烟囱。本实用新型具有净化和节能效果好的特点,同时又具有火星捕集的作用。
【IPC分类】F23J15-02, B01D50-00
【公开号】CN204320007
【申请号】CN201420688463
【发明人】刘伟林
【申请人】安徽宁国中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5月13日
【申请日】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