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液离心脱泡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胶液离心脱泡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在各种电子器件或电路板的制作过程中,常需用到点胶机,点胶机又称涂胶机、滴胶机或灌胶机等,专门对流体进行控制。并将流体点滴、涂覆于产品表面或产品内部的自动化机器,可实现三维、四维路径点胶,具有精准定位、精准拉胶和不拉丝的优点。其工作原理为:胶液储存在胶筒和活塞形成的储胶室内,储胶室通过进给管与点胶嘴连接,点胶嘴与进给管连接处设置有阀门,通过气压或丝杠传动机构推动活塞移动,达到一定压力时,阀门开启,胶液从储胶室流过进给管后由点胶嘴流出,即可进行点胶操作。
[0003]现有技术的胶液中常常会混入空气而产生气泡,混有气泡的胶液用于点胶机中时,不仅会使胶液流动效果差而影响点胶效果,而且会使阀门关闭后存在滴漏的风险。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胶液离心脱泡装置,利用离心力的作用预先将胶液中的气泡排出,使胶液中不在含有气泡。
[0005]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手段解决上述问题:一种胶液离心脱泡装置,包括驱动电机、传动结构和离心筒,所述传动结构包括相互啮合的主动齿轮和从动齿轮,所述主动齿轮安置在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所述从动齿轮外套于离心筒且与离心筒固定连接,所述离心筒内壁设置有螺旋导料槽,所述螺旋导料槽的入口设置在离心筒顶部中心,螺旋导料槽的出口设置在离心筒底部中心。
[0006]进一步,所述出口处设置有接头,所述接头与离心筒底部转动连接。
[000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胶液离心脱泡装置,包括驱动电机、传动结构和离心筒,所述传动结构包括相互啮合的主动齿轮和从动齿轮,所述主动齿轮安置在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所述从动齿轮外套于离心筒且与离心筒固定连接,所述离心筒内壁设置有螺旋导料槽,所述螺旋导料槽的入口设置在离心筒顶部中心,螺旋导料槽的出口设置在离心筒底部中心。该结构的胶液离心脱泡装置,能将胶液中的气泡排出,使胶液中不在含有气泡。
【附图说明】
[0008]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胶液离心脱泡装置,包括驱动电机1、传动结构和离心筒3,所述传动结构包括相互啮合的主动齿轮21和从动齿轮22,所述主动齿轮安置在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所述从动齿轮外套于离心筒且与离心筒固定连接,所述离心筒内壁设置有螺旋导料槽4,所述螺旋导料槽的入口 5设置在离心筒顶部中心,螺旋导料槽的出口 6设置在离心筒底部中心。具体脱泡过程为:电机通过齿轮传动结构带动离心筒转动,待脱泡胶液由螺旋导料槽的入口加入,在重力作用下缓慢向下流动,由出口流出,胶液在螺旋导料槽内流动的过程中,由于离心筒处于高速转动过程中,因此胶液会受到离心力的作用,利用离心力可以有效将胶液中的气泡排出,使胶液中不在含有气泡,利用脱泡的胶液点胶时,能避免含气泡胶液带来的弊端。
[0011]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出口处设置有接头7,所述接头与离心筒底部转动连接。接头与离心筒转动连接,与接头连接的输胶管道不会随离心筒一起转动,使输胶管道的连接过程更加方便。
[0012]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主权项】
1.一种胶液离心脱泡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驱动电机(I)、传动结构和离心筒(3),所述传动结构包括相互啮合的主动齿轮(21)和从动齿轮(22),所述主动齿轮安置在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所述从动齿轮外套于离心筒且与离心筒固定连接,所述离心筒内壁设置有螺旋导料槽(4),所述螺旋导料槽的入口(5)设置在离心筒顶部中心,螺旋导料槽的出口(6)设置在离心筒底部中心。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胶液离心脱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口处设置有接头(7),所述接头与离心筒底部转动连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胶液离心脱泡装置,包括驱动电机、传动结构和离心筒,所述传动结构包括相互啮合的主动齿轮和从动齿轮,所述主动齿轮安置在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所述从动齿轮外套于离心筒且与离心筒固定连接,所述离心筒内壁设置有螺旋导料槽,所述螺旋导料槽的入口设置在离心筒顶部中心,螺旋导料槽的出口设置在离心筒底部中心。该结构的胶液离心脱泡装置,能将胶液中的气泡排出,使胶液中不在含有气泡。
【IPC分类】B05C11/10
【公开号】CN204656863
【申请号】CN201520349614
【发明人】唐佳, 罗纪兵
【申请人】重庆市鸣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