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竹炭及其制备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一种竹炭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世界各国政府不断强化措施,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相继出台了禁止砍伐树木烧制木炭的禁令,我国政府及各省、市也相继颁布法令,严禁烧制、销售及出口木炭,但国内外市场对木炭需求量在不断增大。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论从外形还是性能上都可以取代传统木炭的竹炭及其制备方法。
实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竹炭,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数含有竹炭粉8~11、糊精粉0.2~0.6、聚醋酸乙烯脂0.2~0.4,水份0.4~0.8。
而且在竹炭粉中,粒度为50~70目的占50~70%,粒度为170~200目的占30~50%。
而且竹炭的外形呈棒状。
而且沿棒状外轮廓具有纵向凸起或凹下。
而且制备该竹炭的方法是将竹子炭化并破碎成粉状;
按重量份数取竹炭粉8~11、糊精粉0.2~0.6、聚醋酸乙烯脂0.2~0.4,放入搅拌机搅拌25~35分钟而使其均匀,然后加入2~3.5的水,再继续搅拌直到物料呈直径为0.5~1.5厘米的球状;将搅拌好的物料挤压成型;将挤压成型的物料切割成所需尺寸;进行干燥处理。
本发明相比现有技术的优点在于1.燃烧充分,发热量大,燃烧时不熄灭,能自动脱灰。经检测其含水率4.2%,灰份1.4%,固定碳85.4%,容积重1.04g/cm3,发热量7300Kcal/kg,燃烧现象无烟无味。2.有一定的硬度,燃烧时不松散。3.燃烧时无毒、无烟、无异味。4.外形灵活多变,能根据具体需要制成不同形状。
图1是竹炭横截面示意图。
图2是另一个竹炭横截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参见图1~2,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
一种竹炭,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数含有竹炭粉8~11、糊精粉0.2~0.6、聚醋酸乙烯脂0.2~0.4、水份0.4~0.8。
竹炭粉的重量份数如果低于8份则燃烧时发热量达不到6500~7400大卡。使用天然粘剂解性淀粉糊精粉作为粘剂,燃烧时不会产生有毒气体,且粘性强。但糊精粉用量超过0.6份时燃烧会产生烟和异味,少于0.2份时竹炭燃烧又容易松散。
而且在竹炭粉中,粒度为50~70目的占50~70%,粒度为170~200目的占30~50%。
竹炭要实现不发裂的效果,这就要求制作竹炭的竹炭粉粗细要按配方中的重量份数配比,170~200目的细炭粉配比超过50%则竹炭容易发裂。
而且竹炭的外形呈棒状。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是沿棒状外轮廓具有纵向凸起2或凹下1,该突起2或凹下1可以有多个,例如2~8个。
棒状外轮廓的纵向凸起2或凹下1使竹炭在并排摆放时之间留有空隙,便于燃烧时通风。
而且制备该竹炭的方法是将竹子炭化并破碎成粉状;按重量份数取竹炭粉8~11、糊精粉0.2~0.6、聚醋酸乙烯脂0.2~0.4,放入搅拌机搅拌25~35分钟而使其均匀,然后加入2~3.5的水,再继续搅拌直到物料呈直径为0.5~1.5厘米的球状;将搅拌好的物料挤压成型,一般可以选择2~4吨的压力机对物料进行挤压成型;将挤压成型的物料切割成所需尺寸,可采取人工或机器切割;进行干燥处理,可以是自然风干或者使用干燥机烘干。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还可以是用压力机将物料压制成棒状,其横截面呈圆形、椭圆形、矩形,并切割成长度为7~35厘米。
具体实施例如下表
权利要求
1.一种竹炭,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数含有竹炭粉8~11、糊精粉0.2~0.6、聚醋酸乙烯脂0.2~0.4,水份0.4~0.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竹炭,其特征在于在竹炭粉中,粒度为50~70目的占50~70%,粒度为170~200目的占30~5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竹炭,其特征在于外形呈棒状。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竹炭,其特征在于沿棒状外轮廓具有纵向凸起或凹下。
5.一种竹炭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5.1将竹子炭化并破碎成粉状;5.2按重量份数取竹炭粉8~11、糊精粉0.2~0.6、聚醋酸乙烯脂0.2~0.4,,放入搅拌机搅拌25~35分钟而使其均匀,然后加入2~3.5的水,再继续搅拌直到物料呈直径为0.5~1.5厘米的球状;5.3将搅拌好的物料挤压成型;5.4将挤压成型的物料切割成所需尺寸;5.5进行干燥处理。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竹炭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用压力机将物料压制成棒状,其横截面呈圆形、椭圆形、矩形,并切割成长度为7~35厘米。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竹炭及其制备方法,主要用于取代传统木炭。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数含有竹炭粉8~11、糊精粉0.2~0.6、聚醋酸乙烯脂0.2~0.4,水份0.4~0.8。
文档编号C10L5/14GK101070497SQ200710051259
公开日2007年11月14日 申请日期2007年1月12日 优先权日2007年1月12日
发明者胡世波, 秦遵寿 申请人:红安县龙祥对外贸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