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焦炉荒煤气余热回收换热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冶金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应用于焦炉的荒煤气余热回收换热
目.0
【背景技术】
[0002]常规焦炉都有用于荒煤气导出的上升管,高温荒煤气通过上升管导出到焦炉集气管中,导致了焦炉生产工艺荒煤气的热量大量浪费。
[0003]常规的换热器结构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交变温度变化时,会热胀冷缩,应力过大时造成结构破坏,出现漏水现象,将常规换热器结构应用于焦炉炭化室对炉墙有很大损害,影响焦炉寿命。
[0004]在焦炉的结焦周期内,荒煤气温度变化达400°C以上,普通换热器的结构很难经受这种温度变化所产生的应力破坏。本实用新型在换热盘管与内筒间设置具有高导热、耐高温、有一定塑性的导热垫片,起到在传热的同时,吸收荒煤气周期温度变化引起的内筒和盘管的不均匀性膨胀,防止应力过大造成盘管和内筒破坏。
【实用新型内容】
[0005]实用新型目的: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焦炉荒煤气余热回收换热装置。
[0006]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焦炉荒煤气余热回收换热装置,包括外筒、内筒以及设置于外筒和内筒之间的盘管;所述盘管底部设有进水口、顶部设有出水口,所述内筒和盘管之间设有导热垫。
[0007]作为改进,所述外筒底部设有排水管。
[0008]作为另一种改进,所述导热垫为可塑性的导热垫。导热垫是耐高温、高导热、有一定塑性材料的导热垫,从而能够起到吸收荒煤气周期温度变化引起的内筒和盘管的不均匀性膨胀。
[0009]作为另一种改进,所述内筒的纵截面为圆形。
[0010]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焦炉荒煤气余热回收换热装置结构简单、成本低廉,在对焦炉高温荒煤气余热回收利用同时,消除温度变化对换热盘管的损害,防止盘管泄漏,避免水进入焦炉造成焦炉损伤。
[0011]将焦炉的上升管更换为本实用新型的换热装置,配合水循环系统,可以将高温荒煤气的余热回收利用生产蒸汽或热水,生产的蒸汽或热水再应用于焦化厂生产或生活,达到余热回收利用节能的目的。
【附图说明】
[0012]图1是本实用新型焦炉荒煤气余热回收换热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13]图2为本实用新型焦炉荒煤气余热回收换热装置的横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出进一步说明。
[0015]焦炉荒煤气余热回收换热装置,见图1至2,包括外筒1、内筒2以及设置于外筒I和内筒2之间的盘管3 ;盘管3底部设有进水口 4、顶部设有出水口 5,内筒2和盘管3之间设有导热垫6。外筒I底部设有排水管7。导热垫6为可塑性的导热垫。内筒2的纵截面为圆形。
[0016]工作原理是:高温荒煤气从换热器下部流入内筒,再从内筒流出换热器;期间荒煤气的热量传递给换热器内筒,内筒的热量传递到内筒外侧,再传给导热垫,导热垫再将热量传递给盘管,盘管将热量传递到盘管中的水;水从换热器下部进入盘管,从换热器上部流出换热器,吸收了荒煤气热量的水再到气液分离器中分离出蒸汽或直接外供热水。
[0017]内筒为耐高温抗腐蚀的合金材料制得的内筒,从而能够起到隔离高温荒煤气、防止高温荒煤气腐蚀换热盘管的作用。
[0018]导热垫是耐高温、高导热、有一定塑性材料的导热垫,从而能够起到吸收荒煤气周期温度变化引起的内筒和盘管的不均匀性膨胀。在换热盘管与内筒间设置具有高导热、耐高温、有一定塑性的导热垫,起到在传热的同时,吸收荒煤气周期温度变化引起的内筒和盘管的不均匀性膨胀,防止应力过大造成盘管和内筒破坏,避免漏水进入焦炉造成焦炉损伤。
【主权项】
1.一种焦炉荒煤气余热回收换热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外筒(I)、内筒(2)以及设置于外筒⑴和内筒⑵之间的盘管⑶;所述盘管⑶底部设有进水口(4)、顶部设有出水口(5);所述内筒(2)和盘管(3)之间设有导热垫(6)。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焦炉荒煤气余热回收换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筒(1)底部设有排水管(7)。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焦炉荒煤气余热回收换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热垫(6)为可塑性的导热垫。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焦炉荒煤气余热回收换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筒(2)的纵截面为圆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焦炉荒煤气余热回收换热装置,包括外筒(1)、内筒(2)以及设置于外筒(1)和内筒(2)之间的盘管(3);所述盘管(3)底部设有进水口(4)、顶部设有出水口(5),所述内筒(2)和盘管(3)之间设有导热垫(6)。该装置结构简单、成本低廉,在对焦炉高温荒煤气余热回收利用同时,消除温度变化对换热盘管的损害,防止盘管泄漏,避免水进入焦炉造成焦炉损伤。
【IPC分类】C10B27/00, F28D7/02
【公开号】CN204824714
【申请号】CN201520484828
【发明人】武良辰, 武兆乾
【申请人】南京沪友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2月2日
【申请日】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