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汽车、摩托车防盗点火开关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摩托车的点火开关。
背景技术:
现有汽车、摩托车的防盗点火开关的锁体为整体,不能旋转,没有“自保能力”,在受到外界强制力时,容易破坏,特别是摩托车点火开关,因其暴露在外,容易被套、被撬,这是摩托车被盗率高的主要因素。
发明内容
为克服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汽车、摩托车防盗点火开关,它具有自动保护能力,在正常开启的情况下“自保系统”不启动,而在强制开启时启动“自保系统”打开防盗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了靠旋转式锁体控制保护电路的方案。具体技术措施是改现有一体式锁体为上下分体式锁体并且上锁体可在一定角度内旋转,靠上锁体下部的导体(控制)接通与断开下锁体的触点来控制增设的保护电路的启动与停止。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汽车、摩托车防盗点火开关,它包括壳体、锁体、锁心、锁片、定位销,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保护电路、导线、导体铜片、点火电路控制板,锁体分为相互啮合的上锁体和下锁体两部分,上锁体下部设计有导体铜片,下锁体对应导体铜片的部位设计有两个导电触点,保护电路设计在壳体之外、由导线穿过壳体与触点连接,点火电路控制板设计在锁体底部的内凹处并与锁心下部连接。
本实用新型较好的技术方案在于上锁体与下锁体之间由螺纹紧固件连接。
本实用新型较好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在上锁体下部与下锁体上部均设计有两个对应的定位凹槽,钢球和弹簧卡在凹槽内。
本实用新型较好的技术方案还可以是点火电路控制板的下方设计有安装接触片的线路底板。
采用上述结构的本实用新型因增加了点火开关自动保护功能,从而会在强制打开点火开关时自动启动车辆防盗系统,使车辆报警求救,且自动切断整车电源,自动锁死发动机点火系统使发动机无法启动。本实用新型是现有汽车、摩托车点火开关的替代产品。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锁心,2、上锁体,3、锁片,4、壳体,5、定位销,6、螺钉,7、盖板,8、安装螺丝,9、钢珠,10、弹簧,11、下锁体,12、触点,13、导体铜片,14、导线,15、保护电路,16、点火电路控制板,17、弹簧,18、接触片,19、线路底板。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如
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壳体4、上锁体2、下锁体11、锁心1、锁片3、定位销5、保护电路15、导线14、导体铜片13、点火电路控制板16,锌制锁心1套装于塑料或锌制上锁体2内用铁制定位销5锁定、可旋转而不能上下串动,铜锁片3插装于锁心1的锁片槽中(内有弹簧顶着),上锁体2靠铁制盖板7用螺钉6固定在塑料或锌制的下锁体11上部凹槽内,上锁体下部下锁体上部均有两个对应的定位凹槽、钢珠9在弹簧10的压力下卡在凹槽内(以保证正常开启时上锁体不发生旋转),导体铜片13镶嵌在上锁体2下部与锁体表面持平、和穿插于下锁体11中的两个铜制触点12相对应,保护电路15通过导线14与触点12连接,塑料制点火电路控制板16中心方孔套在锁心1下部的方形杆上,控制板16上的两篇铜制接触片18分别由弹簧17压在塑料制线路底板19上,底板19卡装在下锁体11底部,锌制壳体4上有两个安装螺孔8,上下锁体总成由下至上套装于壳体4之中,底部倒角锁紧。
权利要求1.一种汽车、摩托车防盗点火开关,它包括壳体、锁体、锁心、锁片、定位销,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保护电路、导线、导体铜片、点火电路控制板,锁体分为相互啮合的上锁体和下锁体两部分,上锁体下部设计有导体铜片,下锁体对应导体铜片的部位设计有两个导电触点,保护电路设计在壳体之外、由导线穿过壳体与触点连接,点火电路控制板设计在锁体底部的内凹处并与锁心下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摩托车防盗点火开关,其特征在于上锁体与下锁体之间由螺纹紧固件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摩托车防盗点火开关,其特征在于上锁体下部与下锁体上部均有两个对应的定位凹槽,钢球和弹簧卡在凹槽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摩托车防盗点火开关,其特征在于点火电路控制板的下方设计有安装接触片的线路底板。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汽车、摩托车防盗点火开关,它包括壳体、锁体、锁芯、锁片、定位销,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保护电路、导线、导体铜片、点火电路控制板,锁体分为相互啮合的上锁体和下锁体两部分,上锁体下部设计有导体铜片,下锁体对应导体铜片的部位设计有两个导电触点,保护电路设计在壳体之外、由导线穿过壳体与触点连接,点火电路控制板设计在锁体底部的内凹处并与锁芯下部连接。本实用新型因增加了点火开关自动保护功能,从而会在强制打开点火开关时自动启动车辆防盗系统使车辆报警求救,且自动切断整车电源,自动锁死发动机点火系统使发动机无法启动。本实用新型是现有汽车、摩托车点火开关的替代产品。
文档编号F02P11/00GK2628744SQ0322756
公开日2004年7月28日 申请日期2003年5月1日 优先权日2003年5月1日
发明者李枫 申请人:李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