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深气井分段酸化及完井一体化工具串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深气井分段酸化及完井一体化工具串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油田采气领域所用的井下工具,尤其是深气井分段酸化及完 井一体化工具串。
技术背景-在深气井中存在纵向储层渗透率差异较大的现象,如果采用合层笼统酸化处 理,酸液将沿高渗透带突进,使低渗透带处理效果变差。另外,酸化后重新压井 下入生产管柱的完井工艺,不仅让施工工艺变得复杂、繁重,而且还会对储层造 成一定程度的伤害,影响酸化效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研究深气井分段酸 化完井一体化工艺,在保证不动管柱的前提下,利用一趟管柱来实现分段酸化和 完井施工,以达到降低作业对储层的伤害,提高深层气井开发效益的目的。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了一种通过分段酸化解除各个目的层段的污染、堵 塞,酸化后直接完井,保证酸化效果的深气井分段酸化及完井一体化工具串。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该深气井分段酸化及完井一体化工具串,包括油 管、套管,油管置于套管内,油管下端依次连接安全接头、反洗井阀、座放短节、 封隔器、滑套、带滑套喷砂器、酸化封隔器及不带滑套喷砂器,不带滑套喷砂器 下端再连接一个酸化封隔器,其下方连接丝堵。安全接头与反洗井阀之间有一根油管;封隔器为卡瓦式可取类封隔器;酸化 封隔器为压差式或压縮式封隔器;酸化封隔器与丝堵之间有一根油管。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利用该工具串不动管柱就可实现2-3个层段 的分段酸化施工,并且在酸化后可直接作为气井完井生产管柱,实现酸化完井一 体化;该管柱还具有油管返排酸液及分段脱卡的功能,降低酸液用量,实现了最 佳解堵的效果;其完井周期短,作业成本低,减少了作业对储层的伤害及施工风 险,提高了深气井开发的效益。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中l-安全接头,2-反洗井阀,3-座放短节,4-封隔器,5-滑套,6-带滑 套喷砂器,7-酸化封隔器,8-不带滑套喷砂器,9-丝堵,10-油管,11-套管。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由图1所示,该深气井分段酸化及完井一体化工具串,包括油管10、套管11,油管10置于套管11内,油管10下端依次连接安全接头1、反洗井阀2、座 放短节3、封隔器4、滑套5、带滑套喷砂器6、酸化封隔器7及不带滑套喷砂器 8,不带滑套喷砂器8下端再连接一个酸化封隔器7,其下方连接丝堵9。安全接头1与反洗井阀2之间有一根油管10;封隔器4为卡瓦式可取类封 隔器;酸化封隔器7为压差式或压縮式封隔器;酸化封隔器7与丝堵9之间有一 根油管10。'现场施工时,当油管IO携带工具串下到套管11内预定位置后,旋转坐封 上级封隔器4,并下放一定管柱负荷使封隔器4坐实。坐好井口后,地面注酸, 利用液压先坐封酸化封隔器7后,再启开下级不带滑套喷砂器8,即可对底段进 行酸化施工,底段酸化结束后通过井口投球,打开上部带滑套喷砂器6,同时封 堵下部已酸化层段,对上部层段进行酸化施工。酸化结束后,再通过井口投球, 打开上部滑套5,即可完井投产。
权利要求1、一种深气井分段酸化及完井一体化工具串,包括油管(10)、套管(11),油管(10)置于套管(11)内,其特征在于油管(10)下端依次连接安全接头(1)、反洗井阀(2)、座放短节(3)、封隔器(4)、滑套(5)、带滑套喷砂器(6)、酸化封隔器(7)及不带滑套喷砂器(8),不带滑套喷砂器(8)下端再连接一个酸化封隔器(7),其下方连接丝堵(9)。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深气井分段酸化及完井一体化工具串,其特征在 于安全接头(1)与反洗井阀(2)之间有一根油管(10)。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深气井分段酸化及完井一体化工具串,其特征在 于封隔器(4)为卡瓦式可取类封隔器。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深气井分段酸化及完井一体化工具串,其特征在 于酸化封隔器(7)为压差式或压縮式封隔器。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深气井分段酸化及完井一体化工具串,其特征在 于'酸化封隔器(7)与丝堵(9)之间有一根油管(10)。
专利摘要深气井分段酸化及完井一体化工具串,主要解决现有工具串难以在保证不动管柱的前提下,利用一趟管柱来实现深气井分段酸化和完井施工的问题。其特征在于油管10下端依次连接安全接头1、反洗井阀2、座放短节3、封隔器4、滑套5、带滑套喷砂器6、酸化封隔器7及不带滑套喷砂器8,不带滑套喷砂器8下端再连接一个酸化封隔器7,其下方连接丝堵9。利用该工具串不动管柱就可实现2-3个层段的分段酸化施工,并且在酸化后可直接作为气井完井生产管柱,实现酸化完井一体化,本实用新型具有完井周期短,作业成本低,减少了作业对储层的伤害及施工风险,提高了深气井开发效益等优点。
文档编号E21B43/00GK201050349SQ200720151678
公开日2008年4月23日 申请日期2007年6月21日 优先权日2007年6月21日
发明者吴恩成, 孔立宏, 徐德奎, 岩 李, 琳 李, 李清忠 申请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