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掘进用工作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355139阅读:46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煤矿掘进用工作台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矿用设备,具体的说是煤矿掘进用工作台。二背景技术
煤矿掘进巷道的高度,根据巷道用途不同,其设计高度往往达到3米以上。在这种高度范围内,掘进时打迎头上部炮眼和支护时打顶板上的锚杆眼及安装锚杆都显得比较困难。传统的施工方法是采用台阶法施工,即先将巷道的上半部分爆破,并及时对上部支护,待掘进5 10米后再退回来对剩余的下半部分进行起底,这种方法的不足之处是掘进速度慢,巷道成形效果差。
发明内容为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煤矿掘进用工作台,可适用于炮掘掘进工作面以及有坡度巷道掘进超高时的各项工序。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煤矿掘进用工作台,由可拆卸连接的上工作台和下工作台组成,所述的上工作台和下工作台的台腿为圆管,下工作台圆管的直径大于上工作台圆管的直径,所述的下工作台的圆管上设有供钢筋穿过的水平贯通钻孔。本实用新型还设计了所述的钢筋一端弯曲,另一端穿过下工作台圆管后通过螺母连接。本实用新型还设计了所述的上工作台为长方形,四边设有角铁,与四条边的圆管焊接连接,在与短边的方向平行间距布置有钢筋,在长边圆管内设有穿出圆管的钎子,穿出的部分通过钢管焊接连接。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是当掘进工作面放完炮后,先对顶板敲帮问顶、使好前探梁后,将掘进工作面迎头的矸石或煤耙装后,将工作台的下部分抬至迎头,进行组装、固定,然后将上部分抬至迎头,将四条腿放置对应的钢管内,调节四个钢管上的钢筋的位置,使上工作台呈水平状态,并且高度适合打顶板上的锚杆眼。然后将钢筋的另一端上螺母紧固好,同时在工作台外侧应配置一斜梯,以便施工人员上下。当掘进工作面迎头需放炮时,将工作台按顺序拆除,抬放至后方巷道宽敞处,以便下次继续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组合使用,适用在煤矿掘进平巷、上、下山巷道工作面,可拆卸,能重复使用。能克服巷道超高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具有促进快速掘进、提高巷道施工质量、安全简便的优点。四
图I为本实用新型上工作台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下工作台结构示意图。五具体实施方式
煤矿掘进用工作台,由可拆卸连接的上工作台I和下工作台2组成,所述的上工作台和下工作台的台腿为圆管,下工作台圆管3的直径大于上工作台圆管4的直径,所述的下工作台的圆管3上设有供钢筋穿过的水平贯通钻孔5。[0016]本实用新型还设计了所述的钢筋一端弯曲,另一端穿过下工作台圆管3后通过螺母连接。本实用新型还设计了所述的上工作台I为长方形(其长、宽、高可根据巷道的实际宽度、高度进行调整,以在现场适用为原则),四边设有角铁,与四条边的圆管焊接连接,在与短边的方向平行间距布置有钢筋6,在长边圆管内设有穿出圆管的钎子7,穿出的部分通过钢管焊接连接。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是当掘进工作面放完炮后,先对顶板敲帮问顶、使好前探梁后,将掘进工作面迎头的矸石或煤耙装后,将工作台的下部分抬至迎头,进行组装、固定,然后将上部分抬至迎头,将四条腿放置对应的钢管内,调节四个钢管上的钢筋的位置,使上工作台呈水平状态,并且高度适合打顶板上的锚杆眼。然后将钢筋的另一端上螺母紧固好,同时在工作台外侧应配置一斜梯,以便施工人员上下。当掘进工作面迎头需放炮时,将工作台按顺序拆除,抬放至后方巷道宽敞处,以便下次继续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组合使用,适用在煤矿掘进平巷、上、下山·巷道工作面,可拆卸,能重复使用。能克服巷道超高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具有促进快速掘进、提高巷道施工质量、安全简便的优点。
权利要求1.煤矿掘进用工作台,其特征在于由可拆卸连接的上工作台(I)和下工作台(2)组成,所述的上工作台和下工作台的台腿为圆管,下工作台圆管(3)的直径大于上工作台圆管(4)的直径,所述的下工作台的圆管(3)上设有供钢筋穿过的水平贯通钻孔(5)。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煤矿掘进用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钢筋一端弯曲,另一端穿过下工作台圆管(3)后通过螺母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煤矿掘进用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工作台(I)为长方形,四边设有角铁,与四条边的圆管焊接连接,在与短边的方向平行间距布置有钢筋(6),在长边圆管内设有穿出圆管的钎子(7),穿出的部分通过钢管焊接连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煤矿掘进用工作台,由可拆卸连接的上工作台和下工作台组成,所述的上工作台和下工作台的台腿为圆管,下工作台圆管的直径大于上工作台圆管的直径,所述的下工作台的圆管上设有供钢筋穿过的水平贯通钻孔。本实用新型组合使用,适用在煤矿掘进平巷、上、下山巷道工作面,可拆卸,能重复使用。能克服巷道超高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具有促进快速掘进、提高巷道施工质量、安全简便的优点。
文档编号E21D9/12GK202493272SQ20122009974
公开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请日期2012年3月16日 优先权日2012年3月16日
发明者王海峰 申请人: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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