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906527阅读:270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石油天然气开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带有溶解性材料的滑套。
【背景技术】
[0002]近年来,国内外油气田在水平井采用精细分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精细分段需要滑套级数有较大增加,以往的投球滑套在精细分段方面就出现了分段级数不够的局限。为满足精细分段要求,国内近年来进行了全通径滑套研发,然而目前的全通径滑套(请见图1)存在固井水泥浆堵塞进液孔或填充凹槽,不利于套管滑套打开的问题,因而导致滑套失效,造成比较大的经济损失。
[0003]有鉴于此,有必要设计一种能够有效避免因固井水泥浆堵塞进液孔或填充凹槽而使套管滑套无法打开的滑套。

【发明内容】

[0004]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能够有效避免因固井水泥浆堵塞进液孔或填充凹槽而使套管滑套无法打开的技术缺陷。
[0005]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包括:上接头、下接头、外筒、内筒、剪切销钉以及第一可溶解结构;
[0006]所述上接头和下接头分别连接于外筒的两端,所述内筒通过剪切销钉锁定在外筒内部并且封闭所述外筒上所设有的导流孔;
[0007]所述内筒与下接头之间具有移动空间,在所述移动空间内填充有第一可溶解结构。
[0008]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中,所述内筒的内壁上设有对应于开滑套工具的至少一个凹槽,在凹槽内填充有第二可溶解结构。
[0009]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中,所述第一可溶解结构的内径大于或等于内筒的内径。
[0010]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中,所述第一可溶解结构的内径大于或等于下接头的内径。
[0011]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中,所述第二可溶解结构的内径大于或等于内筒的内径。
[0012]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中,所述第一可溶解结构和/或第二可溶解结构采用镁铝合金、酚醛树脂、脲醛树脂、环氧树脂或聚酰亚胺制成。
[0013]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中,所述上接头与外筒螺纹连接。
[0014]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中,所述下接头与外筒螺纹连接。
[0015]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中,所述上接头与外筒之间安装第一密封圈,并且所述下接头与外筒之间安装第二密封圈。
[0016]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中,所述外筒与内筒之间、导流孔的上游和下游分别设有第三密封圈和第四密封圈。
[0017]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0018]本发明通过在内筒的移动空间处以及内筒内壁的凹槽处采用可溶解结构进行预填充,能够有效避免固井水泥浆堵塞移动空间和凹槽而带来的不利影响,压裂施工后的井筒能够保持全通径,特别有利于油气井的后期作业,并且该滑套可以实现反复开关功能。
【附图说明】
[0019]在下文中将基于实施例并参考附图来对本发明进行更详细的描述。其中:
[0020]图1是现有的全通径滑套的结构示意图;
[0021]图2是根据本发明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的结构示意图。
[0022]在附图中,相同的部件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附图并未按照实际的比例。
【具体实施方式】
[0023]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0024]请见图2,其是根据本发明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的结构示意图。所述全通径滑套主要包括:上接头1、下接头2、外筒3、内筒4、剪切销钉5以及可溶解结构。
[0025]其中,所述上接头1、下接头2分别连接于外筒3的两端。优选的是,上接头I可与外筒3螺纹连接,并且下接头2也可与外筒3螺纹连接,以便于安装及拆卸。然而,上接头1、下接头2与外筒3之间的连接方式并不限于上述的螺纹连接,其它可拆卸或不可拆卸的连接方式都适用于本发明。
[0026]为了确保上接头I与外筒3的密封效果,可以在上接头I与外筒3之间安装第一密封圈11。同样地,为了确保下接头2与外筒3的密封效果,可以在下接头2与外筒3之间安装第二密封圈12。所述外筒3上设有导流孔30,导流孔30能够将外筒3的内、外贯通。
[0027]所述内筒4通过剪切销钉5锁定在外筒3内部指定位置,并且在初始状态下,所述内筒4封闭所述导流孔30。此外,为了确保内筒4封闭导流孔30的密封效果,外筒3与内筒4之间、导流孔30的上游和下游分别设有第三密封圈13和第四密封圈14。需要说明的是,无论第四密封圈14位于剪切销钉6的上游或下游,均可实现对导流孔30的密封,具体可出于简化工艺步骤的目的进行设计。
[0028]在初始状态下,所述内筒4与下接头2之间具有移动空间6,在所述移动空间6内填充有第一可溶解结构7。优选地,所述第一可溶解结构7大体呈环形,且第一可溶解结构7的内径大于或等于内筒4的内径,并且大于或等于下接头2的内径,这样设置的目的是能够保证不会由固井水泥浆堵塞移动空间6,这是由于第一可溶解结构7溶解时,能够彻底地清空移动空间6,使得内筒4能够顺畅地滑向下接头2,并打开外筒3上的导流孔30。
[0029]此外,所述内筒4的内壁上还设有对应于开滑套工具(图中未示出)的至少一个凹槽40(图中示出两个凹槽),在凹槽40内可以填充有第二可溶解结构8。优选地,所述第二可溶解结构8也大体呈环形,且第二可溶解结构8的内径大于或等于内筒4的内径,这样设置的目的是能够保证当下入开滑套工具时,内筒4内部的凹槽40不会由固井水泥浆堵塞住,这是由于第二可溶解结构8溶解时,能够彻底地清空凹槽40,使得开滑套工具能够顺利地与内筒上的凹槽40接合,从而使内筒4能够顺畅地向下接头2移动,并打开外筒3上的导流孔30。
[0030]其中,所述第一可溶解结构7和第二可溶解结构8均可采用可溶解的材料制成,例如镁铝合金、酚醛树脂、脲醛树脂、环氧树脂、聚酰亚胺等等。
[0031]制成,但不以此为限。
[0032]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
[0033]将本发明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随作业管柱下入井筒,通过井筒憋压开启底层的压差滑套进行改造作业,作业完毕后从地面栗入用于溶解第一可溶解结构7和第二可溶解结构8的液体(比如酸液)至全通径滑套的位置,静置一段时间待第一可溶解结构7和第二可溶解结构8充分溶解,再从井口依次投入开滑套工具,当开滑套工具与本发明的滑套卡挂好之后,逐级开启滑套,进行储层改造作业。
[0034]综上所述,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0035]本发明通过在内筒4的移动空间6处以及内筒4内壁的凹槽40处采用可溶解结构进行预填充,能够有效避免固井水泥浆堵塞移动空间6和凹槽40而带来的不利影响,压裂施工后的井筒能够保持全通径,特别有利于油气井的后期作业,并且该滑套可以实现反复开关功能。
[0036]相关技术术语的名词解释虽然已经参考优选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描述,但在不脱离本发明的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各种改进并且可以用等效物替换其中的部件。尤其是,只要不存在结构冲突,各个实施例中所提到的各项技术特征均可以任意方式组合起来。本发明并不局限于文中公开的特定实施例,而是包括落入权利要求的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方案。
【主权项】
1.一种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特征在于,包括:上接头、下接头、外筒、内筒、剪切销钉以及第一可溶解结构; 所述上接头和下接头分别连接于外筒的两端,所述内筒通过剪切销钉锁定在外筒内部并且封闭所述外筒上所设有的导流孔; 所述内筒与下接头之间具有移动空间,在所述移动空间内填充有第一可溶解结构。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筒的内壁上设有对应于开滑套工具的至少一个凹槽,在凹槽内填充有第二可溶解结构。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溶解结构的内径大于或等于内筒的内径。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溶解结构的内径大于或等于下接头的内径。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可溶解结构的内径大于或等于内筒的内径。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溶解结构和/或第二可溶解结构采用镁铝合金、酚醛树脂、脲醛树脂、环氧树脂或聚酰亚胺制成。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接头与外筒螺纹连接。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接头与外筒螺纹连接。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接头与外筒之间安装第一密封圈,并且所述下接头与外筒之间安装第二密封圈。10.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筒与内筒之间、导流孔的上游和下游分别设有第三密封圈和第四密封圈。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可溶解结构的全通径滑套,包括:上接头、下接头、外筒、内筒、剪切销钉以及第一可溶解结构;所述上接头和下接头分别连接于外筒的两端,所述内筒通过剪切销钉锁定在外筒内部并且封闭所述外筒上所设有的导流孔;所述内筒与下接头之间具有移动空间,在所述移动空间内填充有第一可溶解结构。本发明通过在内筒的移动空间处以及内筒内壁的凹槽处采用可溶解结构进行预填充,能够有效避免固井水泥浆堵塞移动空间和凹槽而带来的不利影响,压裂施工后的井筒能够保持全通径,特别有利于油气井的后期作业,并且该滑套可以实现反复开关功能。
【IPC分类】E21B34/08, E21B33/13, E21B43/26
【公开号】CN105672943
【申请号】CN201610037341
【发明人】甘振维, 赵伟, 侯治民, 胡顺渠, 谢志, 林永茂, 刘涛, 周怡君, 潘敏, 滕汶江, 陈晨
【申请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公开日】2016年6月15日
【申请日】2016年1月20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