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管道固定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610198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管道固定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工程管道固定技术领域,涉及一种管道固定支架。
背景技术
玻璃生产中,熔解炉、成型炉等需要冷却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不能断水,管道的安装要求就比较高,且玻璃基板使用了大批量的钢衬塑管道,空间小,管路密集,钢衬塑管连接方式为DN50以上的法兰连接,法兰与管道是靠一个卡簧卡在管道的压槽内连接的,管道安装时靠卡簧的力量来密封管路的,法兰处不平衡或管道震动,卡簧就会脱开,造成严重后果。在管路安装时由于受到空间的限制,很多地方不便于制作管道支架,特别是板换间内,管道密集,空较小,管道安装与固定就比较困难,多次出现管道脱落现象,在人员操作阀门时法兰最容易脱落,严重影响熔解炉、成型炉的安全。目前没有专门用于钢衬塑管的管道固定支架,工程安装时都是现场制作的管道固定支架,所以施工比较慢,且不美观,空间小的地方人员无法施工。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管道固定支架,用来加固管道法兰的连接,防止法兰脱落。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管道固定支架,包括底座及设置于底座上的倒L形架身。所述倒L形架身还通过固定块与底座连接。所述倒L形架身拐角内侧还设置有固定块。所述倒L形架身上设有十字形孔。所述底座上设有圆形孔。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的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管道固定支架,结构简单、美观、安装方便,工程管路安装时,克服了空间的限制,防止了管道法兰脱落。将管道通过法兰连接,然后将管道固定架的底座用膨胀螺钉固定在墙体上,管道固定架倒L形架身十字形孔与管道法兰螺钉固定在一起;在小空间内及不便于施工的地方,实现了对管道法兰的加固连接,防止法兰脱落。

图I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又一结构示意图。其中1为底座;2为倒L形架身;3为固定块。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描述参见图1,一种管道固定支架,包括底座I及设置于底座I上的倒L形架身2。具体的,管道固定支架,包括底座I及设置于底座I上的倒L形架身2,倒L形架身2还通过固定块3与底座I连接,其中,固定块3为三角形固定块,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管道固定支架底座I与倒L形架身2的分离与断裂。 其中,管道固定支架底座I与倒L形架身2可以一体成型,也可以通过焊接的方式进行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对此不做限制。进一步地,如图2所示,管道固定支架的倒L形架身2拐角内侧设置有三角形固定块,这样可以防止管道内水量过多时造成的管道重量过沉而造成的倒L形架身2的断裂,也可以增强管道固定支撑架的稳固性。进一步地,管道固定支架底座I上设有圆形的孔,且倒L形架身2上设有十字形孔。其中,通过底座I上设有的圆形的孔,利用膨胀螺钉将管道固定支撑架固定在墙体上,倒L形架身2上设有十字形孔与管道法兰螺钉固定在一起。示例性的,将管道通过法兰连接,然后将管道固定架的底座I用膨胀螺钉固定在墙体上,管道固定架倒L形架身2十字形孔与管道法兰螺钉固定在一起,在小空间内及不便于施工的地方,实现了对管道法兰的加固连接,防止法兰脱落。需要说明的是,该管道固定支架是一种用于衬塑管道安装与固定的产品,其中在板换间水箱与墙体之间,使用了如图I、2所示的装置,都起到了固定钢衬塑管道的作用,效果非常好,既解决了管道震动、操作阀门造成的法兰脱落,又比较美观,施工效率也提高了,该管道固定支架也可以用于带法兰的其它管道的固定,本实用新型对此不作限制,此外,实际应用中可根据水箱的具体情况,安装角度不同,来调节衬塑管道固定支架的方向。
权利要求1.一种管道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I)及设置于底座(I)上的倒L形架身(2)。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管道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倒L形架身(2)还通过固定块(3)与底座(I)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管道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倒L形架身(2)拐角内侧设置有固定块(3)。
4.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管道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倒L形架身(2)上设有十字形孔。
5.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管道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I)上设有圆形的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管道固定支架,包括底座(1)及设置于底座(1)上的倒L型架身(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管道固定支架,结构简单、美观、安装方便,工程管路安装时,克服了空间的限制,防止了管道法兰脱落将管道通过法兰连接,然后将管道固定架的底座用膨胀螺钉固定在墙体上,管道固定架倒L型架身十字形孔与管道法兰螺钉固定在一起;在小空间内及不便于施工的地方,实现了对管道法兰的加固连接,防止法兰脱落。
文档编号F16L3/02GK202790917SQ20122034980
公开日2013年3月13日 申请日期2012年7月18日 优先权日2012年7月18日
发明者董超, 吴文龙 申请人:彩虹(张家港)平板显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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