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斗形导滑口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683026阅读:417来源:国知局
漏斗形导滑口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漏斗形导滑口,包括导滑口主体,导滑口主体的轴中心位置设有开腔,开腔为圆柱形形状,导滑口主体为圆台型形状,所述导滑口主体的内侧壁设有若干凹槽,凹槽与导滑口主体的轴向平行,凹槽内设有缓冲防护橡胶。本实用新型能起到阻隔PE芯管与旧管道端口的作用,保证PE芯管在回拖时免受旧管端口损伤。
【专利说明】漏斗形导滑口【技术领域】
[0001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导滑口,尤其是涉及一种漏斗形导滑口。
【背景技术】
[0002]对旧的煤气管道进行改造时,目前采取的性价比比较高的技术方案是在旧管道内穿设新的PE管。
[0003]旧的管道,一般是大口径的铸铁管,在穿设或回拖PE管时,旧管道的划口容易损伤新的PE管。因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致力于开发一种能起到阻隔PE芯管与旧管道端口的作用,保证PE芯管在回拖时免受旧管端口损伤的导滑口。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起到阻隔PE芯管与旧管道端口的作用,保证PE芯管在回拖时免受旧管端口损伤的漏斗形导滑□。
[000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0006]一种漏斗形导滑口,包括导滑口主体,导滑口主体的轴中心位置设有开腔,开腔为圆柱形形状,导滑口主体为圆台型形状,所述导滑口主体的内侧壁设有若干凹槽,凹槽与导滑口主体的轴向平行,凹槽内设有缓冲防护橡胶。
[0007]进一步地,所述若干凹槽呈等间距布置。
`[0008]进一步地,所述缓冲防护橡胶的端面高出凹槽。
[0009]进一步地,所述凹槽的内底部向内凹陷。
[0010]进一步地,所述导滑口主体的顶部边缘向外延伸呈弧形面。
[001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所述导滑口主体的内侧壁设有若干凹槽,凹槽与导滑口主体的轴向平行,凹槽内设有缓冲防护橡胶,所以在每个PE芯管的出入端安装内衬耐磨橡胶的该漏斗形导滑口,缓冲防护橡胶起到阻隔PE芯管与旧管道端口的作用,保证PE芯管在回拖时免受旧管端口的损伤。
[0012]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3]图1是本实用新型漏斗形导滑口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如图1所示,其本发明的最佳实施例,本实施例的一种漏斗形导滑口,包括导滑口主体I,导滑口主体I的轴中心位置设有开腔2,开腔2为圆柱形形状,导滑口主体I为圆台型形状,导滑口主体I的内侧壁加工有若干凹槽3,凹槽3与导滑口主体I的轴向平行,凹槽3内设有缓冲防护橡胶4,若干凹槽3呈等间距布置,缓冲防护橡胶4的端面高出凹槽3,凹槽3的内底部向内凹陷,导滑口主体I的顶部边缘向外延伸呈弧形面。
[0015]本实用新型的漏斗形导滑口,可以防止PE芯管在回拖时与旧管内壁过度摩擦而损伤PE芯管,由于导滑口主体I的轴中心位置设有开腔2,开腔2为圆柱形形状,导滑口主体I为圆台型形状,导滑口主体I的内侧壁设有若干凹槽3,凹槽3与导滑口主体I的轴向平行,凹槽3内设有缓冲防护橡胶4,所以在每个PE芯管的出入端安装内衬耐磨橡胶的该漏斗形导滑口,缓冲防护橡胶4起到阻隔PE芯管与旧管道端口的作用,保证PE芯管在回拖时免受旧管端口的损伤。
[0016]此外,由于若干凹槽3呈等间距布置,所以PE芯管的圆周面受力均匀,阻隔效果好。且缓冲防护橡胶4的端面高出凹槽3,可以起到更强的阻隔作用。
[0017]由于凹槽3的内底部向内凹陷,所以缓冲防护橡胶4可以牢牢地卡接在凹槽3中。由于导滑口主体I的顶部边缘向外延伸呈弧形面,所以可以方便地插接在每个PE芯管的出入端。
[0018]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做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漏斗形导滑口,包括导滑口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滑口主体的轴中心位置设有开腔,开腔为圆柱形形状,所述导滑口主体为圆台型形状,所述导滑口主体的内侧壁设有若干凹槽,所述凹槽与导滑口主体的轴向平行,所述凹槽内设有缓冲防护橡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漏斗形导滑口,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凹槽呈等间距布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漏斗形导滑口,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防护橡胶的端面高出凹槽。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漏斗形导滑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内底部向内凹陷。
【文档编号】F16L1/06GK203628023SQ201320813395
【公开日】2014年6月4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11日 优先权日:2013年12月11日
【发明者】许文浩, 沈晨恺, 邹俊 申请人:上海煤气第一管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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