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排水管道,具体涉及一种复合排水管道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排水管道一般采用一体式的单管结构,在使用时,由于其外部没有防护的结构,因此受到剪切或者挤压时会导致管道破裂损坏,使用寿命大大降低,增加了维修的成本;
当水管排水量过大时,水管承受的水压过大,会导致水管的爆裂,特别是年久老化后的水管,其防爆能力特别的差;
由于水管内部的只有一个固定的排水通道,因此管道的内径决定了排水量,在排水需求非常大时,很难满足排水要求,使用不够灵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复合排水管道结构,通过外部设置的保护弧以及缓冲管,有效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复合排水管道结构,包括排水主管,排水主管的中间具有一个主排水通道,排水主管的两端均布设置有一个以上的缓冲管,缓冲管内具有一个缓冲腔,缓冲腔内侧端均与主排水通道连接导通,缓冲腔的外侧端均开口,排水主管的四个面各设置有一保护弧,保护弧正对每个缓冲腔的位置均插入设置一连接柱,连接柱的伸入端安装一密封塞,密封塞密封整个缓冲腔,相邻两连接柱之间均连接一辅助排水管,辅助排水管中间设置一个辅助排水通道,辅助排水通道的两端均与缓冲腔连接导通。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辅助排水管的外侧端均开设一平面,该平面上均开设一个凹腔,凹腔中均通过焊接固定装入一弹簧,弹簧的另一端与保护弧的内壁固定焊接,弹簧将外部的保护弧向着中间的排水主管拉紧。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正常状态下时,由密封塞隔断缓冲腔与主排水通道。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四个保护弧呈拱形结构,四个保护弧组成一个完整的圆形结构,排水主管通过外部的四个保护弧包裹并保护。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一个以上的保护弧均采用金属材料制成。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1、本发明在管道排水量较大时,顶出连接柱以及密封塞,利用辅助排水管进行同时排水,增加排水量;
2、当主排水通道中的排水量过大时,水会进入到缓冲腔中,进而顶开缓冲腔内的连接柱,弹簧拉伸,实现缓冲泄压,防止排水主管爆裂;
3、利用外部的保护弧,对中间的排水主管进行保护,防止中间的排水主管受到外力剪切或者挤压,增加排水主管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位本发明的内部截面图。
图中的编码分别为:1为保护弧,2为弹簧,3为辅助排水通道,4为辅助排水管,5为主排水通道,6为连接柱,7为缓冲管,8为排水主管,9为密封塞,11为缓冲腔。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2所示,本复合排水管道结构,包括排水主管8,排水主管8的中间具有一个主排水通道5,排水主管8的两端均布设置有一个以上的缓冲管7,缓冲管7内具有一个缓冲腔11,缓冲腔11内侧端均与主排水通道5连接导通,缓冲腔11的外侧端均开口,排水主管8的四个面各设置有一保护弧1,保护弧1正对每个缓冲腔的位置均插入设置一连接柱6,连接柱6的伸入端安装一密封塞9,密封塞9密封整个缓冲腔11,相邻两连接柱6之间均连接一辅助排水管4,辅助排水管4中间设置一个辅助排水通道3,辅助排水通道3的两端均与缓冲腔11连接导通。
其中,辅助排水管4的外侧端均开设一平面,该平面上均开设一个凹腔,凹腔中均通过焊接固定装入一弹簧2,弹簧2的另一端与保护弧的内壁固定焊接,弹簧2将外部的保护弧1向着中间的排水主管8拉紧。
其中,正常状态下时,由密封塞9隔断缓冲腔与主排水通道,因此当排水压力很大时,水流会进入到缓冲腔内,进而顶出密封在缓冲腔内的密封塞以及连接柱,弹簧会受拉,这样既可增加缓冲力,防止水管的爆裂。
同时,由于连接柱与密封塞被顶出,这就表明主排水通道内排水量很大,此时,由于连接柱以及密封塞被顶出,此时缓冲管中间的辅助排水通道被导通,水可以从缓冲腔进入并进入到辅助排水通道中,由各辅助排水管进行分压排水,增加整体排水量。
其中,如图1所示,四个保护弧1呈拱形结构,四个保护弧1组成一个完整的圆形结构,排水主管8通过外部的四个保护弧1包裹并保护,一个以上的保护弧1均采用金属材料制成。通过外部的保护弧1作为对中间排水主管的保护,当发生外力剪切时,可以剪切在保护弧的外部,不会剪切在排水主管的外部,有效的保护了排水主管,增加整体使用寿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1、本发明在管道排水量较大时,顶出连接柱以及密封塞,利用辅助排水管进行同时排水,增加排水量;
2、当主排水通道中的排水量过大时,水会进入到缓冲腔中,进而顶开缓冲腔内的连接柱,弹簧拉伸,实现缓冲泄压,防止排水主管爆裂;
3、利用外部的保护弧,对中间的排水主管进行保护,防止中间的排水主管受到外力剪切或者挤压,增加排水主管的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