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牙转接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52549发布日期:2019-01-02 21:54阅读:399来源:国知局
蓝牙转接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转接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分体式具有蓝牙和音乐功能的蓝牙转接器。



背景技术:

现有的蓝牙转接器一般为背夹式,即在蓝牙转接器本体背后设有一夹体,便于夹到使用者的衣服上,蓝牙转接器具有一充电电池模块及一PCB板,充电电池模块及PCB板设置于转接器本体内,充电电池模块与PCB板之间产生干扰,影响无线信号的接收,且背夹式的设计外形影响了蓝牙转接器本体的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以上缺点和不足,提供一种能较好接收无线信号的分体式的蓝牙转接器。

一种蓝牙转接器:包括一第一夹臂、一第二夹臂及一连接第一夹臂和第二夹臂的连接臂,第一夹臂与一第二夹臂之间形成一夹槽,蓝牙转接器还包括一充电电池模块及一PCB板,充电电池模块置于第二夹臂内,PCB板置于第一夹臂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夹臂上设有一开关按钮,可实现蓝牙模式与音乐模式的切换。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夹臂上于夹槽内设有一弹性推抵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连接臂具有弹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夹臂上设有开关及控制音量的音量键。

本实用新型蓝牙转接器充电电池模块置于第二夹臂内,PCB板置于第一夹臂内,充电电池模块与PCB板的分体式设计减少了充电电池模块与PCB板之间的电性干扰,能较好地接收无线信号。除此之外,实用新型蓝牙转接器100还具有蓝牙功能和播放音乐的功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蓝牙转接器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蓝牙转接器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蓝牙转接器的侧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蓝牙转接器的正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及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蓝牙转接器100包括一第一夹臂 10、一第二夹臂20及一连接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的连接臂30。

请参阅图1至图4,所述第一夹臂10上设有一开关按钮11,可实现蓝牙模式与音乐模式的切换;第一夹臂10与一第二夹臂20之间形成一夹槽40,用于将使用者的衣服夹持于夹槽40内;蓝牙转接器100还包括一充电电池模块50 及一PCB板60,充电电池模块50置于第二夹臂20内,PCB板60置于第一夹臂10内,因此减少了充电电池模块50与PCB板之间的电性干扰,能较好地接收无线信号;第一夹臂10上于夹槽40内设有一弹性推抵部12,可以更稳固地将蓝牙转接器100固定夹持于使用者衣服上;第一夹臂10上设有开关13及控制音量的音量键14;所述连接臂30具有弹性,便于夹持,夹槽40除了可以夹持于使用者的衣服上之外,还可以夹持于电脑包等任何使用者方便夹持的物件上。

请参阅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蓝牙转接器100使用时,将使用者的衣服或者其他物件夹持于夹槽40内,弹性推抵部12的设计使蓝牙转接器100更稳固地夹持于使用者衣服或其他物件上,当使用者有不同功能需求时,按下开关按钮11,可实现蓝牙模式与音乐模式的切换。

本实用新型蓝牙转接器100的充电电池模块50置于第二夹臂20内,PCB 板60置于第一夹臂10内,充电电池模块50与PCB板60的分体式设计减少了充电电池模块50与PCB板60之间的电性干扰,能较好地接收无线信号。除此之外,实用新型蓝牙转接器100还具有蓝牙功能和播放音乐的功能。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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