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圆槽管活动接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445623发布日期:2021-06-15 19:46阅读:122来源:国知局
一种圆槽管活动接头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圆槽管接头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圆槽管活动接头。



背景技术:

圆槽管整体外形为圆形,同时设计有一条向内的凹槽,如图1所示,圆槽管广泛应用于装饰建筑、护栏、楼梯扶手管、五金制品以及工业、农业、化工等行业的机械设备机构,在楼梯扶手管中尤其适合玻璃顶部的扶手,玻璃边缘插入圆槽管的凹槽内,起到边缘保护作用,既能受力又不伤人手;圆槽管制造加工均为一段一段的,既便于加工生产也便于运输转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将多段圆槽管相互对接形成直线或折线走势,这就存在很多对接部位,现有的圆槽管接头在直线对接的情况下适应性较好,但在非直线对接上适应性较差,且现有的圆槽管接头对接过程操作麻烦,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一)实用新型目的

为解决背景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圆槽管活动接头,两组圆槽管之间能够快速完成对接,且通过螺栓固定,使圆槽管更加稳定,同时既能完成直线对接,又能实现非直线对接,适用范围广,操作简单快捷。

(二)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圆槽管活动接头,包括圆槽管、圆柱体、转动耳、条形板、铆钉、第一弧形板、第二弧形板、第三弧形板、支撑板、第一隔板和第二隔板;

圆柱体水平设置,圆柱体上开设横向的第一条形槽,第一条形槽在圆柱体左右两端面均形成开口,第一条形槽在圆柱体朝上的外周面上形成开口;转动耳设置在圆柱体朝向条形板的端面上,转动耳为半圆状,转动耳设置两组,两组转动耳关于圆柱体的中心面a对称,中心面a为横向的竖直面,圆柱体轴线位于中心面a上;条形板的纵向竖直截面形状为弧形,弧心圆直径大于一百八十度,条形板横向水平设置在圆柱体朝向转动耳的端面上,条形板外周面与圆柱体外周面重合,条形板设置两组,两组条形板关于中心面a对称,两组条形板相对的端面为竖直的平面,且两组条形板相对的面与两组转动耳的外侧面贴合,两组条形板分别与两组转动耳通过铆钉转动连接;第一弧形板水平横向设置在两组条形板底部,第一弧形板外周面与条形板外周面重合,第一弧形板与圆柱体不接触;第二弧形板水平横向设置在第一弧形板背向圆柱体的端面上,第二弧形板的弧心角大于一百八十度小于三百六十度,第二弧形板关于中心面a对称,第二弧形板外周圆直径小于等于条形板外周圆直径;第三弧形板水平横向设置在圆柱体背向转动耳的端面上,第三弧形板的弧心角大于一百八十度小于三百六十度,第三弧形板关于中心面a对称,第三弧形板外周圆直径小于等于圆柱体直径,第三弧形板内周圆直径与第二弧形板内周圆直径相等;支撑板设置两组,两组支撑板分别水平横向设置在第二弧形板内壁和第三弧形板内壁上,一组支撑板和第二弧形板上开设相对的螺纹孔,另一组支撑板和第三弧形板上开设相对的螺纹孔;第一隔板纵向竖直设置在第一弧形板内壁上,第一隔板朝向第二弧形板的端面与条形板朝向第二弧形板的端面位于同一竖直面内,第一隔板与两组条形板均贴合,第一隔板上开设第二条形槽,第二条形槽在第一隔板朝向转动耳和朝向第二弧形板的端面上均形成开口;第二隔板纵向竖直设置在第一条形槽槽壁上,第二隔板朝向第三弧形板的端面与圆柱体朝向第三弧形板的端面位于同一竖直面内,第二隔板上开设第三条形槽,第三条形槽在第二隔板朝向第一隔板和第二隔板朝向第三弧形板的端面上均形成开口;

圆槽管上设有向内凹陷的凹槽,两组圆槽管分别配合插入第二弧形板和第三弧形板内,且两组圆槽管分别抵靠在第一隔板和第二隔板上。

优选的,圆柱体和转动耳一体化设计。

优选的,条形板与第一弧形板一体化设计。

优选的,圆柱体、条形板、第一弧形板、第二弧形板以及第三弧形板外周壁均抛光处理。

优选的,螺纹孔设置多组。

优选的,圆柱体朝向第一弧形板的端面上设置第四弧形板,第四弧形板外周面与圆柱体外周面处于同一圆周面内,第四弧形板位于转动耳下方,第四弧形板关于中心面a对称。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具有如下有益的技术效果:两组圆槽管直线对接时,将两组圆槽管分别配合插入第二弧形板和第三弧形板内,且使两组圆槽管分别抵靠在第一隔板和第二隔板上,通过螺栓拧紧螺纹孔内对圆槽管进行固定即可,两组圆槽管非直线对接时,将两组圆槽管分别配合插入第二弧形板和第三弧形板内,通过螺栓拧紧螺纹孔内对圆槽管进行固定,转动圆柱体使转动耳与条形板发生相对转动,即可改变两组圆槽管之间的角度,完成非直线对接;两组圆槽管之间能够快速完成对接,且通过螺栓固定,使圆槽管更加稳定,同时既能完成直线对接,又能实现非直线对接,适用范围广,操作简单快捷。

附图说明

图1为圆槽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圆槽管活动接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圆槽管活动接头的仰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圆槽管活动接头的主视剖视图。

附图标记:1、圆槽管;2、凹槽;3、圆柱体;4、第一条形槽;5、转动耳;6、条形板;7、铆钉;8、第一弧形板;9、第二弧形板;10、第三弧形板;11、支撑板;12、螺纹孔;13、第一隔板;14、第二条形槽;15、第二隔板;16、第三条形槽;17、第四弧形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并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圆槽管活动接头,包括圆槽管1、圆柱体3、转动耳5、条形板6、铆钉7、第一弧形板8、第二弧形板9、第三弧形板10、支撑板11、第一隔板13和第二隔板15;

圆柱体3水平设置,圆柱体3上开设横向的第一条形槽4,第一条形槽4在圆柱体3左右两端面均形成开口,第一条形槽4在圆柱体3朝上的外周面上形成开口;转动耳5设置在圆柱体3朝向条形板6的端面上,转动耳5为半圆状,转动耳5设置两组,两组转动耳5关于圆柱体3的中心面a对称,中心面a为横向的竖直面,圆柱体3轴线位于中心面a上;条形板6的纵向竖直截面形状为弧形,弧心圆直径大于一百八十度,条形板6横向水平设置在圆柱体3朝向转动耳5的端面上,条形板6外周面与圆柱体3外周面重合,条形板6设置两组,两组条形板6关于中心面a对称,两组条形板6相对的端面为竖直的平面,且两组条形板6相对的面与两组转动耳5的外侧面贴合,两组条形板6分别与两组转动耳5通过铆钉7转动连接;第一弧形板8水平横向设置在两组条形板6底部,第一弧形板8外周面与条形板6外周面重合,第一弧形板8与圆柱体3不接触;第二弧形板9水平横向设置在第一弧形板8背向圆柱体3的端面上,第二弧形板9的弧心角大于一百八十度小于三百六十度,第二弧形板9关于中心面a对称,第二弧形板9外周圆直径小于等于条形板6外周圆直径;第三弧形板10水平横向设置在圆柱体3背向转动耳5的端面上,第三弧形板10的弧心角大于一百八十度小于三百六十度,第三弧形板10关于中心面a对称,第三弧形板10外周圆直径小于等于圆柱体3直径,第三弧形板10内周圆直径与第二弧形板9内周圆直径相等;支撑板11设置两组,两组支撑板11分别水平横向设置在第二弧形板9内壁和第三弧形板10内壁上,一组支撑板11和第二弧形板9上开设相对的螺纹孔12,另一组支撑板11和第三弧形板10上开设相对的螺纹孔12;第一隔板13纵向竖直设置在第一弧形板8内壁上,第一隔板13朝向第二弧形板9的端面与条形板6朝向第二弧形板9的端面位于同一竖直面内,第一隔板13与两组条形板6均贴合,第一隔板13上开设第二条形槽14,第二条形槽14在第一隔板13朝向转动耳5和朝向第二弧形板9的端面上均形成开口;第二隔板15纵向竖直设置在第一条形槽4槽壁上,第二隔板15朝向第三弧形板10的端面与圆柱体3朝向第三弧形板10的端面位于同一竖直面内,第二隔板15上开设第三条形槽16,第三条形槽16在第二隔板15朝向第一隔板13和第二隔板15朝向第三弧形板10的端面上均形成开口;

圆槽管1上设有向内凹陷的凹槽2,两组圆槽管1分别配合插入第二弧形板9和第三弧形板10内,且两组圆槽管1分别抵靠在第一隔板13和第二隔板15上。

本实用新型中,两组圆槽管1直线对接时,将两组圆槽管分别配合插入第二弧形板9和第三弧形板10内,且使两组圆槽管1分别抵靠在第一隔板13和第二隔板15上,通过螺栓拧紧螺纹孔12内对圆槽管1进行固定即可,两组圆槽管1非直线对接时,将两组圆槽管分别配合插入第二弧形板9和第三弧形板10内,通过螺栓拧紧螺纹孔12内对圆槽管1进行固定,转动圆柱体3使转动耳5与条形板6发生相对转动,即可改变两组圆槽管1之间的角度,完成非直线对接。本实用新型中,两组圆槽管1之间能够快速完成对接,且通过螺栓固定,使圆槽管1更加稳定,同时既能完成直线对接,又能实现非直线对接,适用范围广,操作简单快捷。

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圆柱体3和转动耳5一体化设计;提高强度。

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条形板6与第一弧形板8一体化设计;提高强度。

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圆柱体3、条形板6、第一弧形板8、第二弧形板9以及第三弧形板10外周壁均抛光处理;使表面圆滑,触感更佳,防止划伤。

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螺纹孔12设置多组;提高圆槽管1的固定效果。

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圆柱体3朝向第一弧形板8的端面上设置第四弧形板17,第四弧形板17外周面与圆柱体3外周面处于同一圆周面内,第四弧形板17位于转动耳5下方,第四弧形板17关于中心面a对称;减小第一弧形板8与圆柱体3之间的间隙,防止人员手指插入第一弧形板8与圆柱体3之间,在转动圆柱体3时夹伤操作人员手指,使用更加安全,同时结构更加美观。

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于示例性说明或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而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此外,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旨在涵盖落入所附权利要求范围和边界、或者这种范围和边界的等同形式内的全部变化和修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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