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矿山充填用设备,尤其是涉及一种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O
【背景技术】
[0002]随着采矿技术的发展,充填采矿法在金属矿、非金属矿、煤矿得到了广泛应用;高浓度(膏体)充填以其低脱水率、高质量充填体、井下环境无污染等优势得到越来越多矿山的青睐,但高浓度(膏体)充填料浆的塌落度偏小,导致采场流平性差,对充填接顶和分层充填法影响较大;为了解决充填过程中的流平性问题,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0003]I)分层充填或进路充填时,采场充填管沿采场中线呈线性布置,每隔3?6米于采场顶板做固定,进而避免管道甩动保持料浆平稳流动;充填时,某一点充填高度较高时,人员进入采场内割断塑料充填管,从而形成移动充填料浆出料口,使料浆从新割断处流出,使充填后充填体上表明相对平整。
[0004]2)在采场充填管安装时,将管道每隔3米做一悬挂环,使管道能灵活抽动且保持较小幅度摆动;在充填时,通过人员在采场外拖拽充填管来实现充填料浆出料口移动,解决高浓度、膏体充填流不平的问题。
[0005]上述两种方法均采用移动改变充填料浆出料口位置的方法,解决采场充填料浆流不平的问题,但第一种方法由于人员需进入正在充填的采场进行作业,存在作业危险性大、无法短距离改变充填出料口等问题;第二种方法,由于采场充填管道长度一般在20?50m,管径在60?120mm,加上管道内高速流动的料浆,采场外拖拽管子劳动强度大,人员成本高,且易扰动料浆的平稳输送造成堵管。
【实用新型内容】
[0006]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安全方便的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进而实现充填料浆出料口的移动。
[0007]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由第一钢管、第二钢管和若干个连接装置组成;所述连接装置包括销钉座、销孔、销钉、引线和销槽座;所述销钉座呈圆周式分布固定在第一钢管的一端;所述销槽座对应地呈圆周式分布固定在第二钢管的一端,与销钉座分离式连接;所述销钉座端部设有销孔;所述销钉穿过销孔与销钉座活动连接;所述引线穿过引线孔与所述销钉上端连接,用于牵拉销钉上下移动;所述引线孔通过限位架固定在销钉座上方;所述销槽座上开设有放置销钉的销槽。
[0008]进一步,所述连接装置的数量为2~6个,优选2个。
[0009]进一步,所述第一钢管和第二钢管的外径比采场充填管的内径大0.5-1.5mm。
[0010]进一步,所述销孔和销槽的内径相同。
[0011]进一步,所述销钉的直径比销孔和销槽的内径小l~3mm。
[0012]进一步,所述销钉座和销槽座通过焊接固定在钢管上。
[0013]所述销孔和销槽还可以为多面体,销钉的形状与销孔、销槽匹配。
[0014]本实用新型进一种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将连接有销槽座和销钉座的钢管作为采场充填管道的接头,接头对接时,将2根钢管上的连接装置中销槽座和销钉座分别对齐,第一钢管I和第二钢管10的连接处还卡接有密封圈;销钉穿过销孔插入销槽内,引线一端固定在销钉的上端,引线穿过引线孔,引线的另一端放在采场外。所述第一钢管和第二钢管的另一端均与采场充填管连接。接头安装完毕后,当需要切换出料口时,拉动连接装置中的引线,引线通过引线孔将沿管道平行的拉力转变为垂直于管道接头方向的拉力,即可沿销钉中心线将销钉向远离销槽的方向牵拉,使销钉穿过销孔并离开销槽,接头打开,从而实现了在采场外远程快速拆卸采场充填管的接头,而移动充填料浆出料口的目的,进而解决高浓度(膏体)充填采场流平性差等难题,提高了采场充填作业安全性,降低劳动强度和人工成本。
[0015]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的有益效果:其结构简单,使用安全又便捷,减少了采场充填的工作人员的作业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0016]图1一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7]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0018]实施例1
[0019]参照图1,一种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由第一钢管1、第二钢管10和2个连接装置组成;所述连接装置包括销钉座2、销孔6、销钉7、引线3和销槽座9 ;所述销钉座2呈圆周式分布固定在第一钢管I的一端;所述销槽座9对应地呈圆周式分布固定在第二钢管10的一端,与销钉座2分离式连接;所述销钉座2端部设有销孔6 ;所述销钉7穿过销孔6与销钉座2活动连接;所述引线3穿过引线孔5与所述销钉7上端连接,用于牵拉销钉7上下移动;所述引线孔5通过限位架4固定在销钉座2上方;所述销槽座9上开设有放置销钉7的销槽8。
[0020]所述第一钢管I和第二钢管10的外径比采场充填管的内径大1.0mm。
[0021 ] 所述销孔6和销槽8的内径相同。
[0022]所述销钉7的直径比销孔6和销槽8的内径小2.5mm。
[0023]所述销钉座2和销槽座9通过焊接固定在钢管上。
[0024]实施例2
[0025]参照图1,一种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由第一钢管1、第二钢管10和4个连接装置组成;所述连接装置包括销钉座2、销孔6、销钉7、引线3和销槽座9 ;所述销钉座2呈圆周式分布固定在第一钢管I的一端;所述销槽座9对应地呈圆周式分布固定在第二钢管10的一端,与销钉座2分离式连接;所述销钉座2端部设有销孔6 ;所述销钉7穿过销孔6与销钉座2活动连接;所述引线3穿过引线孔5与所述销钉7上端连接,用于牵拉销钉7上下移动;所述引线孔5通过限位架4固定在销钉座2上方;所述销槽座9上开设有放置销钉7的销槽8。
[0026]所述第一钢管I和第二钢管10的外径比采场充填管的内径大1.5mm。
[0027]所述销孔6和销槽8的内径相同。
[0028]所述销钉7的直径比销孔6和销槽8的内径小1.0mm。
[0029]所述销钉座2和销槽座9通过焊接固定在钢管上。
[0030]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将连接有销槽座9和销钉座2的钢管作为采场充填管道的接头,接头对接时,将2根钢管上的连接装置中销槽座9和销钉座2分别对齐,第一钢管I和第二钢管10的连接处还卡接有密封圈;销钉7穿过销孔6插入销槽8内,引线3 —端固定在销钉7的上端,引线3穿过引线孔5,引线3的另一端放在采场外。所述第一钢管I和第二钢管10的另一端均与采场充填管连接,具体连接方法为:采场充填管一般采用塑料管,每隔一定距离切开塑料管,采用热熔工具加热塑料管端部的内壁使之膨胀,将接头的第一钢管I和第二钢管10的另一端光滑部分插入热熔后的塑料管,使接头与采场充填管达到密封连接。接头安装完毕后,当需要切换出料口时,拉动连接装置中的引线3,引线3通过引线孔5将沿管道平行的拉力转变为垂直于管道接头方向的拉力,即可沿销钉7中心线将销钉7向远离销槽8的方向牵拉,使销钉7穿过销孔6并离开销槽8,接头打开,从而实现了在采场外远程快速拆卸采场充填管的接头,而移动充填料浆出料口的目的,进而解决高浓度(膏体)充填采场流平性差等难题,提高了采场充填作业安全性,降低劳动强度和人工成本。
[0031]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所述连接装置的数量还可以为3个、5个或6个;所述钢管的外径比采场充填管的内径大0.5或0.8mm ;所述销钉7的直径比销孔6和销槽8的内径小2.0或3.0mm ;所述销孔和销槽还可以为正六面体或正八面体,销钉的形状与销孔、销槽匹配。以上技术特征的改变,本领域的技术人员通过文字描述可以理解并实施,故不再另作附图加以说明。
【主权项】
1.一种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其特征在于,由第一钢管、第二钢管和若干个连接装置组成;所述连接装置包括销钉座、销孔、销钉、引线和销槽座;所述销钉座呈圆周式分布固定在第一钢管的一端;所述销槽座对应地呈圆周式分布固定在第二钢管的一端,与销钉座分离式连接;所述销钉座端部设有销孔;所述销钉穿过销孔与销钉座活动连接;所述引线穿过引线孔与所述销钉上端连接,用于牵拉销钉上下移动;所述引线孔通过限位架固定在销钉座上方;所述销槽座上开设有放置销钉的销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装置的数量为2~6个。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钢管和第二钢管的外径比采场充填管的内径大0.5-1.5mm。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销孔和销槽的内径相同。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销钉的直径比销孔和销槽的内径小l~3mm0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销钉座和销槽座通过焊接固定在钢管上。
【专利摘要】一种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由第一钢管、第二钢管和若干个连接装置组成;所述连接装置包括销钉座、销孔、销钉、引线和销槽座;所述销钉座呈圆周式分布固定在第一钢管的一端;所述销槽座对应地呈圆周式分布固定在第二钢管的一端,与销钉座分离式连接;所述销钉座端部设有销孔;所述销钉穿过销孔与销钉座活动连接;所述引线穿过引线孔与所述销钉上端连接,用于牵拉销钉上下移动;所述引线孔通过限位架固定在销钉座上方;所述销槽座上开设有放置销钉的销槽。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远程拆卸的采场充填管接头的有益效果:其结构简单,使用安全又便捷,减少了采场充填的工作人员的作业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
【IPC分类】F16L47-02, F16L47-12, E21F15-00, F16L37-12
【公开号】CN204573414
【申请号】CN201520147096
【发明人】郑伯坤, 李向东, 李永辉
【申请人】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19日
【申请日】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