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起、消泡剂自动加注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064505阅读:347来源:国知局
液体起、消泡剂自动加注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液体起、消泡自动加注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对于部分气井井站为无人值守井井站,且离中心井站较远,液体起、消泡剂的加注问题一直困扰着各油气田企业,在向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中添加起、消泡剂的时候,所采用的方法是,先将起泡剂或消泡剂溶解于水中,再用高压泵将溶解有起、消泡剂的溶液打入管道,传统的液体起、消泡剂加注都采用人工进行药量配置,工作强度高,不利于现代工业生产。

【发明内容】

[0003]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动化配药的液体起、消泡剂自动加注系统。
[000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液体起、消泡剂自动加注系统,包括通信模块、控制模块、药剂存储罐、清水存储罐、药剂稀释罐及井口管线,所述通信模块与控制模块连接,所述药剂存储罐通过电磁阀A及计量泵A与药剂稀释罐连接,所述清水存储罐通过电磁阀B和计量泵B与药剂稀释罐连接,所述药剂稀释罐通过电磁阀C和计量柱塞泵与井口管线连接,所述计量泵A、计量泵B及计量柱塞泵分别与控制模块连接。
[0005]作为优选,所述通信模块的具体通讯方式可以为GPRS、CDMA、3G及4G通讯中的一种或多种。
[0006]作为优选,还包括与药剂存储罐连接的送料泵。
[0007]通过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通过控制模块对计量泵进行控制,按照所需比例配置液体消泡剂,方便使用,操作简便,降低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适宜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000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流程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及附图来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0011]一种如图1所示的液体起、消泡剂自动加注系统,包括通信模块、控制模块、药剂存储鍾、清水存储鍾、药剂稀释鍾及井口官线,还包括与药剂存储鍾连接的送料栗,所述通信模块与控制模块连接,所述药剂存储罐通过电磁阀A及计量泵A与药剂稀释罐连接,所述清水存储罐通过电磁阀B和计量泵B与药剂稀释罐连接,所述药剂稀释罐通过电磁阀C和计量柱塞泵与井口管线连接,所述计量泵A、计量泵B及计量柱塞泵分别与控制模块连接,所述通信模块的具体通讯方式为3G通讯,通过控制模块对电磁阀A、电磁阀B C进行控制,按照所需比例配置液体消泡剂,通过控制模块对电磁阀C进行控制,控制消泡剂的摄入量,使得消泡剂能得到充分利用,方便使用,操作简便,降低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适宜推广应用。
[0012]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原理以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适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原理;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在【具体实施方式】以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主权项】
1.一种液体起、消泡剂自动加注系统,包括通信模块、控制模块、药剂存储罐、清水存储罐、药剂稀释罐及井口管线,所述通信模块与控制模块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药剂存储罐通过电磁阀A及计量泵A与药剂稀释罐连接,所述清水存储罐通过电磁阀B和计量泵B与药剂稀释罐连接,所述药剂稀释罐通过电磁阀C和计量柱塞泵与井口管线连接,所述计量泵A、计量泵B及计量柱塞泵分别与控制模块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起、消泡剂自动加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模块的具体通讯方式可以为GPRS、CDMA、3G、及4G通讯中的一种或多种。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起、消泡剂自动加注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药剂存储罐连接的送料泵。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液体起、消泡剂自动加注系统,包括通信模块、控制模块、药剂存储罐、清水存储罐、药剂稀释罐及井口管线,所述通信模块与控制模块连接,所述药剂存储罐通过电磁阀A及计量泵A与药剂稀释罐连接,所述清水存储罐通过电磁阀B和计量泵B与药剂稀释罐连接,所述药剂稀释罐通过电磁阀C和计量柱塞泵与井口管线连接,所述计量泵A、计量泵B及计量柱塞泵分别与控制模块连接。本实用新型通过控制模块对计量泵进行控制,按照所需比例配置液体消泡剂,方便使用,操作简便,降低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适宜推广应用。
【IPC分类】F17D3/12
【公开号】CN204717357
【申请号】CN201520456336
【发明人】杨梅
【申请人】杨梅
【公开日】2015年10月21日
【申请日】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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