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天然气供气的调压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天然气调压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天然气供气的调压装 置。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以石油为能源的形势日趋紧张。汽车不再仅仅依赖于油等 燃料,天然气作为清洁无污染的新能源迅速成为主流燃料。但是,由于管道天然气的压力一 般都会高于汽车所用天然气所需的压力,这就需要把管道天然气的压力降到汽车所需的压 力的一种天然气的调压装置。
【发明内容】
[0003]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用于天然气供气的调 压装置,具有流程设置简单、结构紧凑、使用方便、投资小、易于维修操作且安全可靠的特 点。
[0004]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天然气供气的调压装置,包括由两条并列的 调压管路及进口压力表、进口放散阀、超压放散阀组成,其特征在于:每一条调压管路包括 一号球阀、过滤器、调压器、压力表、放散阀、二号球阀,所述一号球阀顺序连接过滤器、调压 器、压力表、放散阀、二号球阀,所述过滤器底部设有排污阀,进口压力表、进口放散阀设置 于并列调压管路前面的进气管道上,并且进口压力表顺序连接进口放散阀,超压放散阀设 置于并列调压管路后面的出气管道上。
[0005]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天然气供气的调压装置,该 调压装置中的两条并列的调压管路采用一开一备运行,当运行中的调压管路的调压器出现 故障时,可关闭其前后的一号球阀、二号球阀,然后打开备用路前后的一号球阀、二号球阀 供气,同时可方便进行故障调压器的维修,可有效保证天然气的安全供气。
【附图说明】
[0006]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07] 图1中,1. 一号球阀,2.过滤器,3.调压器,4.压力表,5.放散阀,6.二号球阀, 7.超压放散阀,8.排污阀,9.进口压力表,10.进口放散阀。
【具体实施方式】
[0008]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0009]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用于天然气供气的调压装置,包括由两条并列的 调压管路及进口压力表9、进口放散阀10、超压放散阀7组成,其特征在于:每一条调压管路 包括一号球阀1、过滤器2、调压器3、压力表4、放散阀5、二号球阀6,所述一号球阀1顺序 连接过滤器2、调压器3、压力表4、放散阀5、二号球阀6,所述过滤器2底部设有排污阀8, 进口压力表9、进口放散阀10设置于并列调压管路前面的进气管道上,并且进口压力表9顺 序连接进口放散阀10,超压放散阀7设置于并列调压管路后面的出气管道上。
[0010]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该调压装置运行时,首先缓慢开启使用的调压管路的一 号球阀1,调节调压器3的压力,打开调压器3后的二号球阀6,观察压力表4的读数,使出 口压力调整到所需的压力;当使用路的调压器3出现故障时,关闭其前后的一号球阀1、二 号球阀6,缓慢打开备用路的一号球阀1即可。
[0011]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参数:
[0012]
[0013]
[0014] 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天然气供气的调压装置,该调压装置中的两 条并列的调压管路采用一开一备运行,当运行中的调压管路的调压器出现故障时,可关闭 其前后的一号球阀、二号球阀,然后打开备用路前后的一号球阀、二号球阀供气,同时可方 便进行故障调压器的维修,可有效保证天然气的安全供气。
【主权项】
1. 一种用于天然气供气的调压装置,包括由两条并列的调压管路及进口压力表、进口 放散阀、超压放散阀组成,其特征在于:每一条调压管路包括一号球阀、过滤器、调压器、压 力表、放散阀、二号球阀,所述一号球阀顺序连接过滤器、调压器、压力表、放散阀、二号球 阀,所述过滤器底部设有排污阀,进口压力表、进口放散阀设置于并列调压管路前面的进气 管道上,并且进口压力表顺序连接进口放散阀,超压放散阀设置于并列调压管路后面的出 气管道上。
【专利摘要】一种用于天然气供气的调压装置,包括由两条并列的调压管路及进口压力表、进口放散阀、超压放散阀组成,其特征在于:每一条调压管路包括一号球阀、过滤器、调压器、压力表、放散阀、二号球阀,所述一号球阀顺序连接过滤器、调压器、压力表、放散阀、二号球阀,所述过滤器底部设有排污阀,进口压力表、进口放散阀设置于并列调压管路前面的进气管道上,并且进口压力表顺序连接进口放散阀,超压放散阀设置于并列调压管路后面的出气管道上。本实用新型当运行中的调压管路的调压器出现故障时,可关闭其前后的一号球阀、二号球阀,然后打开备用路前后的一号球阀、二号球阀供气,同时可方便进行故障调压器的维修,可有效保证天然气的安全供气。
【IPC分类】F17D3/01
【公开号】CN204756455
【申请号】CN201520566148
【发明人】瞿汉兵, 张 荣
【申请人】江苏华钡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1月11日
【申请日】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