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快速检验汽车玻璃制品的检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900991阅读:28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可快速检验汽车玻璃制品的检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一种可快速检验汽车玻璃制品的检具
技术领本实用新型涉及玻璃检具,尤其涉及一种可快速检验汽车玻璃制品的检具。
背景技术
在汽车玻璃行业,一个设计完善的检具是决定一款玻璃产品质量稳定性的一个很 重要的因素。由于现在汽车设计的多样性,相应的车上的玻璃也日趋复杂,特别是一些特种 作业的汽车,除了玻璃外形上复杂外,玻璃上还要安装许多附件,这就需要在玻璃上挖出很 多孔,然而这样的玻璃对于玻璃生产商来说无疑是很头疼的,如何有效检验这些孔的位置 呢?目前相关专利涉及到的玻璃检具都是采用带有玻璃曲率板的检测,玻璃的孔 位由插销进行一一对应检测,比如中国专利申请CN200920071629.X。这样虽然能够较 好的检测到玻璃的型面波动,但对于有许多孔的玻璃显然不可能都用曲率板,这种检验 方法较为笨拙,效率低下。另外也有采用探头采集数据并输入微机的,如中国专利申请 CN200920071627. 0,这种方法虽然好但价格昂贵。还有就是一些很简陋的检具,孔的地方画 上简单的轮廓线,无法确切检验其玻璃孔的具体位置偏差是否在标准范围内。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方便快捷、精度高,具有防错 功能的可快速检验汽车玻璃制品的检具。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可快速检验汽车玻璃制品的检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和检具主体,该检具 主体包含指定玻璃基准边的基准点、检验玻璃制品的周边尺寸公差的轮廓线、支撑玻璃型 面的顶针及用来检验玻璃孔位置的定位销组。所述定位销组为可拆卸的。所述定位销组由沉头螺母固定在检具主体上。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除了可以正常检验吻合度,尺寸外,还可以快速检验复杂 曲面玻璃上的孔三维位置,具有防错的效果,且成本低廉、检测过程简单快捷。

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一种可快速检验汽车玻璃制品的检具的结 构示意图。图2为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一种可快速检验汽车玻璃制品的检具的孔 位销组合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参考附图以及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介绍。[0013]参见如图1及图2,一种可快速检验汽车玻璃制品的检具,其整体是由底座10和检 具主体20组成,检具底座10是由不易变形的合成铝或铸铁构成,检具主体20为树脂或金 属制成。检具主体20设有基准点30、轮廓线40、顶针50及定位销组60。基准点30用于指 定玻璃基准边的,检测时将玻璃制品70的基准边同检具基准边30靠紧。轮廓线40用来检 验基准边靠紧后的玻璃制品的周边尺寸公差。支撑玻璃型面的顶针50将玻璃70支起离检 具主体20型面一定的距离来检测玻璃的周边吻合度公差。定位销组60用来检验玻璃孔位 置。[0014]孔的定位销组60中定位销61是由不易划伤玻璃且耐磨的材料制成。定位销61 的大小按制品70所要求的公差值的下限加工。定位销61由沉头螺母62固定在检具主体 20上,定位销61的高度则由玻璃制品70的型面公差上限设计。检验玻璃制品70时,玻璃制品70按要求放置在本实用新型检具上,当玻璃制品70 上的所有孔都能顺利套入本实用新型检具的孔销60时,即说明该制品70的孔位和孔径合 格,再用一把钢直尺80卡在制品和孔销处,孔销高出玻璃70表面时,说明玻璃制品70该孔 处的型面合格,反之则不合格。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 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 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作出具体的改变或变化均属于本实用新型 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可快速检验汽车玻璃制品的检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和检具主体,该检具 主体包含指定玻璃基准边的基准点、检验玻璃制品的周边尺寸公差的轮廓线、支撑玻璃型 面的顶针及用来检验玻璃孔位置的定位销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快速检验汽车玻璃制品的检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销 组为可拆卸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快速检验汽车玻璃制品的检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定 位销组由沉头螺母固定在检具主体上。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玻璃技术领域,提供一种可快速检验汽车玻璃制品的检具。这种可快速检验汽车玻璃制品的检具,包括底座和检具主体,该检具主体包含指定玻璃基准边的基准点、检验玻璃制品的周边尺寸公差的轮廓线、支撑玻璃型面的顶针及用来检验玻璃孔位置的定位销组。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可快速检验汽车玻璃制品的检具,除了可以正常检验吻合度,尺寸外,还可以快速检验复杂曲面玻璃上的孔三维位置,具有防错的效果,且成本低廉、检测过程简单快捷。
文档编号G01B5/12GK201897447SQ20102058618
公开日2011年7月13日 申请日期2010年11月1日 优先权日2010年11月1日
发明者于洪广, 卓建庚, 王冬冬, 董清世 申请人:信义汽车玻璃(东莞)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