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准确鉴定烤烟香型的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卷烟测定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准确鉴定烤烟香型的方法。
背景技术:
烤烟香型是烟叶质量评价和卷烟配方应用的重要依据,早在20世纪60年代,朱尊权、王承翰等就将我国烟叶划分为清香型、中间香型、浓香型三大香型。但对于如何评鉴烤烟烟叶原料的这三种香型,至今依然没有系统的评鉴方法。基于此,烤烟香型的评鉴被列为国家局重大专项特色优质烟叶开发“三纵三横”项目中的重点研究内容之一。近年来,人们在感官质量评鉴及其特征成分剖析的基础上,构建了烤烟香型判别函数,但由于剖析得到的影响烤烟香气风格的特征成分有所差异,所以不同的研究者得到的鉴定烤烟香型的判别函数也不同,对烤烟香型的鉴定结果也有所差异,加之这些方法分析检测烤烟香气风格特征成分较为费时、费钱。所以,建立一种客观、准确、实用、便捷的烤烟香型鉴定方法十分有必要。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准确鉴定烤烟香型的方法。在感官评鉴烤烟香韵的基础上,通过计算得到香韵面积指数,进而快捷、准确地鉴定烤烟的香型。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准确鉴定烤烟香型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烤烟香韵评鉴由感官评吸技术人员采用暗评方式,根据香韵强弱,对待评烤烟中的烟草香、清香、甜香、果香、花香、辛香、木香和焦香8种特征香韵组分进行评定与量化; 将每种香韵分为6个档次突出、较突出、明显、较明显、有和无,并分别计分值10分、8分、6 分、4分、2分和0分;2、以香气风格特征数据为基础,绘制待评烤烟的香气风格特征轮廓图;3、以轮廓图为基础,按照公式S = l/2*SinO胁b计算求出待评烤烟香韵面积指数 S ;式中,a、b为相邻两个香气风格特征值,C为a、b的夹角;4、根据计算出的香韵面积指数S值进行烤烟烟叶香型判定,若S <25.0,则为浓香型烤烟;若S为25. 0 30. 0,则为中间香型烤烟;若S > 30. 0,则为清香型烤烟。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1、更直接。感官评吸解决了一般理化分析所不能解决的复杂的生理感觉问题,最直接、真实地反应出烟叶的风格特征和品质特点;2、更直观。通过观察香气风格特征轮廓图,能够直观地分辨出三种香型烟叶的香气风格特征;3、更简捷。根据香韵面积指数大小就能够简单、便捷地判别烟叶香型。
图1 图M分别为实施例中样品Al AM的香韵轮廓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但附图和实施例并不是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定。实施例1 (1)组织11位善于感知烤烟香韵的感官评吸人员,采用暗评方式,参照表1中香气特征指标描述,对烤烟烟叶样品Al A24的香韵进行评鉴,并量化得分,结果见表2。表1烤烟香韵组分特征指标描述
权利要求
1. 一种准确鉴定烤烟香型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烤烟香韵评鉴由感官评吸技术人员采用暗评方式,根据香韵强弱,对待评烤烟中的烟草香、清香、甜香、果香、花香、辛香、木香和焦香8种特征香韵组分进行评定与量化;将每种香韵分为6个档次突出、较突出、明显、较明显、有和无,并分别计分值10分、8分、6 分、4分、2分和0分;(2)以香气风格特征数据为基础,绘制待评烤烟的香气风格特征轮廓图;(3)以轮廓图为基础,按照公式S= l/2*sinC*a*b计算求出待评烤烟香韵面积指数S ; 式中,a、b为相邻两个香气风格特征值,C为a、b的夹角;(4)根据计算出的香韵面积指数S值进行烤烟烟叶香型判定,若S< 25. 0,则为浓香型烤烟;若S为25. 0 30. 0,则为中间香型烤烟;若S > 30. 0,则为清香型烤烟。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准确鉴定烤烟香型的方法。组织善于感知烤烟中每种香韵的评吸小组,采用暗评方式对烤烟的烟草香、清香、甜香、果香、花香、辛香、木香和焦香8种特征香韵组分进行评定与量化。以香韵得分数据为基础,绘制香气风格特征轮廓图,再以轮廓图为基础,按照计算公式S=1/2*sinC*a*b(其中,a、b为相邻两个香气风格特征值,C为a、b的夹角)求出烤烟香韵面积指数S。若S<25.0,则为浓香型烤烟;若S为26.0~30.0,则为中间香型烤烟;若S>30.0,则为清香型烤烟。用该方法鉴定烤烟香型具有实用、准确、便捷、直观形象的优点。
文档编号G01N33/00GK102435709SQ20111026816
公开日2012年5月2日 申请日期2011年9月12日 优先权日2011年9月12日
发明者卢叶, 张晓龙, 徐安传, 曾晓鹰, 武怡, 胡巍耀, 资文华, 邓国宾 申请人: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