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身托盘检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977511阅读:17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车身托盘检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检测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身托盘检具。
背景技术
在汽车整车生产过程中,托盘用于将焊接车间生产的白车身转运到涂装车间,同时还用于总装车间部分彩车身的储存。托盘一般包括托盘本体及固定连接在托盘本体上的至少一对托架。转运时,操作工将车身放置在托盘上,其中托架与车身底部相接触,用来支撑车身,承载车身重量,然后叉车叉起托盘连同其上的车身一并进行运送。但是叉车在装卸托盘时,由于操作失误及托盘的使用环境等原因,时常造成叉车与托架产生磕碰,造成托架变形甚至移位,无法与车身相匹配,轻微变形的会造成车身底盘与托盘磕碰,严重变形的会影响到车身的转运及存储。目前还没有一种快速、准确的修复托架尺寸的检修器具。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为解决托盘得不到快速、准确的修复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可快速修复托架,定位准确的车身托盘检具,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身托盘检具,所述托盘包括托盘本体及固定连接在托盘本体上的至少一对托架,所述检具包括骨架以及用以将骨架支撑在托盘上的支架,所述骨架包括与托架对应的横梁及将所述横梁连接起来的纵梁,所述横梁的端部固定连接有用来定位托架的定位件;所述支架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骨架上,支架的另一端可与所述托盘本体配合进行限位固定。优选地,所述托架包括托架本体和位于托架本体上端部的限位件,所述限位件包括分别横向及纵向设置在托架本体上端部的两块限位板;所述定位件包括由横梁的端部向下设置的与托架本体的外侧配合的第一定位块A,以及距离横梁的端部一定位置处由横梁向下设置的与所述两块限位板配合的第二定位块A。优选地,所述托架包括托架本体和位于托架本体上端部的限位件,所述限位件包括设置在托架本体上端部的凹槽;所述定位件包括由横梁的端部向下设置的与托架本体的外侧配合的第一定位块B,以及距离横梁的端部一定位置处由横梁向下设置的与所述凹槽配合的第二定位块B。优选地,所述托架包括托架本体和位于托架本体上端部的限位件;所述定位件包括由横梁的端部沿水平方向延伸的与托架本体的外侧配合的第三定位块,以及距离横梁的端部一定位置处向下设置的与托架本体的内侧配合的第四定位块。优选地,所述托架本体上端部设有缓冲垫块,所述限位件包括设置在缓冲垫块上的限位柱。优选地,所述缓冲垫块为橡胶块。优选地,所述托盘本体包括平行设置的第一边架和第二边架,以及连接第一边架和第二边架的至少一连接架;所述支架包括第一支架、第二支架以及第三支架,所述第一、第二支架可分别与所述第一、第二边架配合固定,所述第三支架可与所述连接架配合固定。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首先通过支架与托盘本体的配合进行限位固定可将检具稳固在托盘上方,然后利用定位件检查托架的尺寸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可根据定位件与托架之间的位置来校正。由于托架的尺寸是根据检具尺寸进行校正,因此确保了托架位置的准确。并且,该检具的修复过程快速高效,提高了生产效率。

图I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托盘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检具的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检具与托盘相配合时的示意图。图中标记 I-托盘、2-托盘本体、21-第一边架、22-第二边架、23-连接架、24-叉槽3-托架、31-第一对托架、311-限位板、32-第二对托架、321-凹槽、33-第三对托架、331-缓冲垫块、3311-限位柱、34-托架本体、35-限位件、4-检具、5-骨架、6- 横梁、61-第一定位件、611-第一定位块A、612_第二定位块A、62_第二定位件、621-第一定位块B、622-第二定位块B、63-第三定位件、631-第三定位块、632-第四定位块、7-纵梁、8-支架、81-第一支架、82-第二支架、83第三支架、84-仿形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歩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需要首先说明的是,在本部分所采用的“上、下”、“横向、纵向”、“水平”等代表方位的术语,其中,所谓“上、下”在附图中表示沿托盘或检具的高度方向,即附图中Z轴方向;所谓“横向”在附图中表示沿托盘或检具的宽度方向,即附图中的Y轴方向;所谓“纵向”在附图I中表示沿托盘或间距的长度方向,即附图中的X轴方向。所谓“水平”表示沿附图中X-Y轴所在平面。这些术语仅为描述方便而使用,不能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为准。參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身托盘检具4,所述托盘I包括托盘本体2及固定连接在托盘本体2上的至少ー对托架3,所述检具4包括骨架5以及用以将骨架5支撑在托盘上的支架8,所述骨架5包括与托架对应的横梁6及将所述横梁连接起来的纵梁7,所述横梁6的端部固定连接有用来定位托架的定位件;所述支架8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骨架5上,支架8的另一端可与所述托盘本体2配合进行限位固定。參阅图I,本实施例的托盘本体2包括平行设置的第一边架21和第二边架22以及连接第一边架21和第二边架22的至少ー连接架23。本实施例中,位于托盘本体2中部的连接架23还设有叉槽24,供叉车的钢叉伸入叉起托盘。本实施例托盘设有三对托架,分别是第一对托架31、第二对托架32以及第三对托架33,其中第一、第二对托架31、32分别位于托盘前方,第三对托架33位于托盘后方。这样的设计可实现两种不同底盘的车型共用ー托盘,第一、第三对托架31、33可为其中ー种车型所用,第二、第三对托架32、33可为另ー种车型所用。当然,还可以增加托架的数量以适应更多不同车型,但要求不同种车型之间不能相互干渉,例如适用于第一、第三对托架31、33的车身不能与第二对托架32干涉;或者适用于第二、第三对托架32、33的车身不能与第一对托架31干渉。托架用干支撑车身,托架的位置关系到车身的相应支撑点能否正确地支撑在托架上,由于车身基本上对称,因此托架成对分布,但不一定沿托盘的纵向中线对称,因为车身的底部并不是严格对称的,车身某些位置可能需要避让,因此ー对托架中的两个托架在横向上可以有偏差,例如本实施例中第一、第二对托架31、32中的两个托架沿托盘的纵向中 线对称,而第三对托架33中的两个托架并不是沿托盘的纵向中线对称,而是横向上有偏差。托架包括托架本体34和位于托架本体上端部的限位件35,限位件用于车身支撑在托架本体上端部后,限制车身移动。并且根据车身支撑点位置的形状,限位件可以有不同的设置。本实施例中,第一对托架31的限位件包括分别横向及纵向设置在托架本体上端部的两块限位板311。第二对托架32的限位件包括设置在托架本体上端部的截面为圆形的凹槽321,车身底部上的圆柱件可插入到凹槽321中进行限位。第三对托架的上端部设有用来防止擦伤车身的缓冲垫块331,第三对托架33的限位件包括设置在缓冲垫块331上的限位柱3311,所述缓冲垫块331和限位柱3311优选由橡胶一体成型。如需要也可在第一、第二对托架上加装缓冲垫块(未图示)。參阅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检具4示意图。检具4的横梁6与托架3对应,这里的对应不仅指数量上与托架对应,还包括位置与托架对应。本实施例横梁为6个,由于第一、第二对托架32是对称的,因此可将与第一、第二对托架32中的两个托架对应的横梁分别制成一体。检具4的纵梁7将这些横梁连接起来,从而形成检具4的骨架5。本实施例中支架包括第一支架81、第二支架82以及第三支架83,所述第一、第二支架81、82可分别与所述第一、第二边架21、22配合固定,所述第三支架83可与所述连接架23配合固定。其中,第一、第二、第三支架的一端可采用焊接方式与骨架5连接,本实施例是焊接在骨架5的纵梁7上。第一、第二、第三支架的另一端分别设有与与第一、第二边架21、22以及连接架23的表面形状相匹配的仿形块84,本实施例中仿形块84的横截面呈“じ’型。为制作方便,优选将第一、第二支架81、82沿纵梁7所在的竖直面对称分布,并形成八字型第一、第二支架组。本实用新型包括两个第一、第二支架组,分别位于纵梁7的靠前及靠后方的位置。另外,第三支架83也设有两个,分别位于纵梁7的前、后两端。将第一、第二及第三支架通过与第一、第二边架21、22及连接架23配合安装在一起,从而将骨架5稳固在托盘I上方。根据托架限位件的不同,检具的定位件也可以有不同设置。本实施例中,为方面描述,将设在与第一对托架31对应的横梁端部上的定位件称为第一定位件61,设在与第二对托架32对应的横梁端部上的定位件称为第二定位件62,设在与第三对托架33对应的横梁端部上的定位件称为第三定位件63。第一定位件包括由横梁的端部向下设置的与托架本体的外侧配合的第一定位块A 611,以及距离横梁的端部一定位置处由横梁向下设置的与两块限位板311配合的第二定位块A 612。其中第二定位块A 612与横向的限位板311配合可定位托架在纵向上的位置,第一定位块A 611、第二定位块A 612与纵向的限位板配合可定位托架在横向上的位置。第二定位件包括由横梁的端部向下设置的与托架本体的外侧配合的第一定位块B 621,以及距离横梁的端部一定位置处由横梁向下设置的与凹槽321配合的第二定位块B 622。本实施例中第二定位块B 622为ー圆柱体形,其中第二定位块B 622可插入到凹槽321中,第二定位块B 622与凹槽321配合用来定位托架在纵向上的位置;第二定位块B 622、第一定位块B 621与凹槽321配合可定位托架在横向上的位置。第一、第二定位件61、62定位托架的方式相同,均是包括两个定位块,一个定位块 用来与设置在托架本体上的限位件配合定位托架在纵向上的位置;另外ー个定位块用来与 托架本体配合,和前述的定位块一起定位托架在横向上的位置。与第三对托架33对应的横梁的端部延伸到托架的外侧(如图3)。第三定位件63包括由横梁的端部沿水平方向延伸的与托架本体的外侧配合的第三定位块631,以及距离横梁的端部一定位置处向下设置的与托架本体的内侧配合的第四定位块632。其中第三、第四定位块631、632与托架本体配合用来定位托架在横向上的位置,位于第三、第四定位块631、632之间的横梁与托架本体配合用来定位托架在纵向上的位置。当然,与第三对托架对应的横梁端部也可以设置与第一、第二定位件形式相同的定位件,此时第三对托架上的限位件可与上述第一、第二对托架上的限位件相同。下面请參考图3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车身托盘检具4的检测修复方法,将检具4从上方放置到托盘上,使得支架8与托盘本体2配合固定,从而固定好检具4。本实施例中,第一定位块611与相应的托架外侧配合;第二定位块612与相应托架的两个限位板311配合,以定位托架的位置。定位柱622与相应托架的凹槽321配合;第三定位块621与相应托架的外侧配合,以定位托架的位置。第四、第五定位块631、632分别与相应托架的外侧和内侧配合,第四、第五定位块631、632之间的横梁与托架本体配合,以定位托架的位置。由此,各个托架的位置定位好后,将托架本体固定连接到托盘本体2上,本实施例采用焊接的方式固定连接,当然也可采用螺栓、销钉等机械方式连接。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车身托盘检具,所述托盘包括托盘本体(2)及固定连接在托盘本体(2)上的至少一对托架(3),其特征在于 所述检具(4)包括骨架(5)以及用以将骨架(5)支撑在托盘上的支架(8),所述骨架(5 )包括与托架(3 )对应的横梁(6 )及将所述横梁(6 )连接起来的纵梁(7 ),所述横梁(6 )的端部固定连接有用来定位托架的定位件; 所述支架(8)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骨架(5)上,支架(8)的另一端可与所述托盘本体(2)配合进行限位固定。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身托盘检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架(3)包括托架本体(34)和位于托架本体上端部的限位件(35),所述限位件(35)包括分别横向及纵向设置在托架本体上端部的两块限位板(311);所述定位件包括由横梁的端部向下设置的与托架本体(34)的外侧配合的第一定位块A (611),以及距离横梁的端部一定位置处由横梁向下设置的与所述两块限位板(311)配合的第二定位块A (612)。
3.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身托盘检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架(3)包括托架本体(34)和位于托架本体上端部的限位件(35),所述限位件(35)包括设置在托架本体(34)上端部的凹槽(321); 所述定位件包括由横梁的端部向下设置的与托架本体(34)的外侧配合的第一定位块B (621),以及距离横梁的端部一定位置处由横梁向下设置的与所述凹槽(321)配合的第二定位块B (622)。
4.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身托盘检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架(3)包括托架本体(34)和位于托架本体上端部的限位件(35);所述定位件包括由横梁的端部沿水平方向延伸的与托架本体(34)的外侧配合的第三定位块(631),以及距离横梁的端部一定位置处向下设置的与托架本体的内侧配合的第四定位块(632)。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身托盘检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架本体上端部设有缓冲垫块(331),所述限位件(35)包括设置在缓冲垫块(331)上的限位柱(3311)。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身托盘检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垫块(331)为橡胶块。
7.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身托盘检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盘本体(2)包括平行设置的第一边架(21)和第二边架(22),以及连接第一边架和第二边架的至少一连接架(23);所述支架(8)包括第一支架(81)、第二支架(82)以及第三支架(83),所述第一、第二支架(81、82)可分别与所述第一、第二边架(21、22)配合固定,所述第三支架(83)可与所述连接架(23)配合固定。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车身托盘检具,所述托盘包括托盘本体及固定连接在托盘本体上的至少一对托架;所述检具包括骨架以及用以将骨架支撑在托盘上的支架,所述骨架包括与托架对应的横梁及将所述横梁连接起来的纵梁,所述横梁的端部固定连接有用来定位托架的定位件;所述支架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骨架上,支架的另一端可与所述托盘本体配合进行限位固定。本实用新型的车身托盘检具可快速修复托架,定位准确,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文档编号G01B5/00GK202599278SQ201220170219
公开日2012年12月12日 申请日期2012年4月20日 优先权日2012年4月20日
发明者李帅 申请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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