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轻便式违禁液体检查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071678阅读:275来源:国知局
一种轻便式违禁液体检查仪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轻便式违禁液体检查仪,所述X射线管上安装有前准直器,所述主安装板上安装X射线管及其X射线管安装支架,所述探测器由探测器安装套箍固定,并在其前端安装后准直器,所述盛物筒的盛物筒底板安装在主安装板上,所述X射线机控制器、高压发生器均在金属盒内。本实用新型在结构上将一体化X射线机改为分体式X射线机,变为一主一辅,主机体积减小了一半,质量减轻了三分之一,辅机相当于一个适配器大小,可方便灵活地与主机连接,这样,在物质压分性能没有改变的情况下,主机就可成为便携式,更方便在现场使用了。
【专利说明】一种轻便式违禁液体检查仪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安检仪器的设计领域,尤其是一种轻便式违禁液体检查仪。

【背景技术】
[0002]按中国使用新型专利ZL2012203306975和ZL2008200347445所述结构研制成的液体安检仪,其性能和技术指标均已很好的效果,但是,其体积较大,质量较重,不便于包装运输和现场搬动,实际上也影响到现场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0003]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轻便式违禁液体检查仪。
[0004]为实现该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方案是:一种轻便式违禁液体检查仪,包括X射线管、前准直器、内高压电缆、高压电缆接头、外高压电缆,X射线机控制器、高压发生器、金属盒、X射线管安装支架、探测器、后准直器、盛物筒、盛物筒底板、主安装板、主机机壳、探测器安装套箍,所述X射线管上安装有前准直器,所述主安装板上安装X射线管及其X射线管安装支架,所述探测器由探测器安装套箍固定,并在其前端安装后准直器,所述盛物筒的盛物筒底板安装在主安装板上,所述X射线机控制器、高压发生器均在金属盒内。
[0005]作为优选,所述主机和辅机在使用时之间由内高压电缆和外高压电缆连接,不用时从高压电缆接头上拔下外高压电缆即可。
[0006]本实用新型在结构上将一体化X射线机改为分体式X射线机,变为一主一辅,主机体积减小了一半,质量减轻了三分之一,辅机相当于一个适配器大小,可方便灵活地与主机连接。这样,在物质压分性能没有改变的情况下,主机就可成为便携式,更方便在现场使用了。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7]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08]

【具体实施方式】
[0009]下面结合附图本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0010]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轻便式违禁液体检查仪,包括X射线管1、前准直器2、内高压电缆3、高压电缆接头4、外高压电缆5,X射线机控制器6、高压发生器7、金属盒8、X射线管安装支架9、探测器10、后准直器11、盛物筒12、盛物筒底板13、主安装板14、主机机壳15、探测器安装套箍16,所述X射线管I上安装有前准直器2,所述主安装板14上安装X射线管I及其X射线管安装支架9,所述探测器10由探测器安装套箍16固定,并在其前端安装后准直器11,所述盛物筒12的盛物筒底板13安装在主安装板14上,所述X射线机控制器6、高压发生器7均在金属盒8内。
[0011]作为优选,所述主机和辅机在使用时之间由内高压电缆3和外高压电缆5连接,不用时从高压电缆接头4上拔下外高压电缆5即可。
[0012]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轻便式违禁液体检查仪结构,其结构包括主机和辅机两部分,主机包括X射线管及其X射线管安装支架、主安装板、探测器、盛物筒,其中前准直器安装在X射线管上,X射线管及其X射线管安装支架安装在主安装板上,探测器使用探测器安装套箍固定,并在其前端安装后准直器,盛物筒的盛物筒底板安装在主安装板上,X射线机控制器、高压发生器均在金属盒内。
[0013]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轻便式违禁液体检查仪,包括X射线管、前准直器、内高压电缆、高压电缆接头、外高压电缆,X射线机控制器、高压发生器、金属盒、X射线管安装支架、探测器、后准直器、盛物筒、盛物筒底板、主安装板、主机机壳、探测器安装套箍,其特征在于:所述X射线管上安装有前准直器,所述主安装板上安装X射线管及其X射线管安装支架,所述探测器由探测器安装套箍固定,并在其前端安装后准直器,所述盛物筒的盛物筒底板安装在主安装板上,所述X射线机控制器、高压发生器均在金属盒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轻便式违禁液体检查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和辅机在使用时由内高压电缆和外高压电缆连接,不用时从高压电缆接头上拔下外高压电缆即可。
【文档编号】G01V5/00GK204065428SQ201420571622
【公开日】2014年12月31日 申请日期:2014年9月30日 优先权日:2014年9月30日
【发明者】包微微 申请人:包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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