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测试插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093918阅读:97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漏电测试插头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漏电测试插头,属于电技术领域。
据初步检索,在本实用新型作出之前,没有发现与此相同的漏电测试插头,迄今为止,对低压供电系统漏电保护器、插座、建筑电气等供电线路的安装质量的检验,尚无一种专用的测试工具,因而电工通常用两个接好导线的白炽灯作为辅助工具,将一个白炽灯的两根接线分别插入被测插座的相线、零线插孔内,另一白炽灯的两接线分别插入该插座的相线、地线插孔,以判断供电线路安装是否正确。这种辅助工具,虽然制作方便,实践中亦能解决一些问题,但是检测结果的正确性难以保证,例如当插座的零线与地线接错时,利用该辅助工具则无法检出,更无法检定漏电保护器动作的可靠性。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漏电测试插头,它可以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作为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的专用工具。
本实用新型的要点在于发明者在插头的金属接线极之间设置了测试-指示电路,即由电阻、二极管、发光二极管组成的串并联电路和由电阻、按钮开关组成的串联电路,从而实现了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附图
的图面说明如下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的电原理图。
以下结合附图作进一步详述本实用新型由绝缘性能良好的壳体、金属接线极和置于壳体内腔的测试-指示电路三部分组成,其壳体、金属接线极的几何尺寸和电性能等技术参数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相一致,测试-指示电路由附图所示,R1~R3为电阻器,D1、D2为二极管,LED1、LED2为发光二极管,QA1为按钮开关,L、N、E分别为单相三极插头的相线、零线、地线的接线极,电阻R1与二极管D1相串联后接在L、N两接线极之间,发光二极管LED1并联在二极管D1的异名端;电阻R2、二极管D2、发光二极管LED2构成与上述相同的串联电路,接在插座L、E两极之间;电阻R3与按钮开关QA1串联后接在插座的L、E接线极之间。上述电路的各元器件可以集成在一块小印制电路板上,置于插头壳体内腔,但发光二极管LED1、LED2及按钮开关QA1的按钮应置于插座壳体外表面,以便观察和操作。
基于本实用新型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可以设计成三相四极漏电测试插头,它包括三个由电阻器、二极管、发光二极管组成的与上述相同串并联电路和一个电阻器、按钮开关组成的串联电路,3个串并联电路分别连接在相线L1、L2、相线L2、L3和L3,保护零线E的接线极之间,串联电路则接于L3、E之间,与单相三极插座基本相同,不再赘述。
发明者曾作过如下实施例二极管D1、D2为2cp36,发光二极管LED1、LED2为BT205,电阻R1、R2为100kΩ,R3的取值视供电线路中采用的单相漏电保护器(RCD)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值而定,如动作电流为6mA,则R3为36.7kΩ。经多次试验,效果甚佳。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将本实用新型插入供电回路的插座后,如果该供电回路安装正确,且漏电保护器动作可靠时,发光二极管LED1、LED2均点燃发光指示,按下按钮开关QA1,由于电阻R3的接入使L、N和L、E之间的串并电路无电流流过,而只有L、E之间的串联电路有电流流过,此时单相漏电保护器RCD中只有单方向的电流,当该电流值大于RCD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RCD动作,L、N两极被切断,LED1、LED2熄灭;同理,当N、E线接反或RCD动作失灵时,LED1、LED2点燃,QA1按下后LED1、LED2状态不变;E线断路或L、N线接反时,LED1点燃,LED2熄灭,AQ1按下后LED1、LED2状态不变;N线断路或L、E线接反,LED1熄灭,LED2点燃,QA1按下后LED1仍保持原来状态(熄灭),LED2由点燃变为熄灭;QA1按下前后LED1、LED2都不点燃,则L线断路。因此,使用本实用新型进行检测时,只要根据按钮开关QA1按下前后LED1、LED2的状态即能判断供电系统的安装情况。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它能检测单相三孔,三相四孔插座及其供电回路安装的正确性和用电的安全性,可用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权利要求一种漏电测试插头,除了壳体、金属接线极外,其特征在于插头壳体的内腔还设有由电阻、二极管、发光二极管组成的2个串并联电路和1个由电阻、按钮开关组成的串联电路,电阻R1与二极管D1相串联后接在相线L、零线N两接线极之间,发光二极管LED1与D1的异名端并联,电阻R2、二极管D2串联在相线L、地线E接线极之间,LED2与D2反向并接,电阻R3与按钮开关QA1串联后接在相线L、地线E接线极之间。
专利摘要一种漏电测试插头,由壳体、金属接线极和测试—指示电路等3部分组成,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可作为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的专用工具。
文档编号G01R31/02GK2183573SQ9420539
公开日1994年11月23日 申请日期1994年3月23日 优先权日1994年3月23日
发明者黄明生, 陈季祥, 徐祖庭 申请人:黄明生, 陈季祥, 徐明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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