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北斗定位的司法矫正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287944阅读:570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北斗定位的司法矫正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的是一种卫星导航定位技术,具体涉及一种基于北斗定位的司法矫正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现有的监管方式是通过手机基站定位技术来实现人员管控,这种方法没有强制约束设备,手机和人分离后监管形同虚设,并且基站定位误差大,不准确,不能准确确定被监管人员位置。
[0003]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本发明设计了基于北斗定位方式的电子脚铐系统,可实现对被监管人员的精确定位和跟踪,并且具有被监管人员的恶意脱管监测功能。

【发明内容】

[0004]针对现有技术上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种基于北斗定位的司法矫正系统,提供一种基于北斗定位、手机基站定位等多种定位手段,实现对人员的精确定位跟足示O
[000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基于北斗定位的司法矫正系统,包括智能电子腕表和手持终端,智能电子腕表不可拆除地安装在被监管人员的手腕处,手持终端放置在被监管人员的口袋或背包内,且智能电子腕表与手持终端相连,所述的智能电子腕表通过无线电与基站定位装置、卫星定位装置、室内监控装置相连,智能电子腕表还通过通信网络与可视化监管平台及移动监管端远程连接。
[0006]作为优选,所述的智能电子腕表为具有定时自动回传功能的手环。
[0007]作为优选,所述的手持终端为防水、带有卫星定装置的信号发射器,被监管人员在室外或者室内居住地会实时将其定位信息以及姿态信息传送到中央监控中心。
[0008]本发明的设备功能上还具有北斗卫星定位、GPS定位、防拆卸告警、低电告警、防技术短接、电子围栏等功能。
[0009]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0010]1、外形美观,不可识别,隐蔽性强;
[0011]2、增加日期时间显示功能;
[0012]3、北斗卫星定位更安全实用;
[0013]4、卫星多模定位更精准,更高效;
[0014]5、多种定位方式互补提高定位可靠性;
[0015]6、防拆卸告警设计保证人机合一,实时定位监管。
【附图说明】
[0016]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详细说明本发明;
[0017]图1为本发明的应用示意图;
[0018]图2为本发明的工作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9]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0020]参照图1,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基于北斗定位的司法矫正系统,包括智能电子腕表I和手持终端2,智能电子腕表I不可拆除地安装在被监管人员的手腕处,手持终端2放置在被监管人员的口袋或背包内,且智能电子腕表I与手持终端2相连,所述的智能电子腕表I通过无线电与基站定位装置、卫星定位装置、室内监控装置相连,智能电子腕表I还通过通信网络与可视化监管平台及移动监管端远程连接。
[0021]本【具体实施方式】的智能电子腕表不可拆除安装在手腕处,并配备手持终端的智能电子腕表设备,其中电子功能部分是在基站定位基础上,增加北斗卫星导航模块等进行精准定位,同时运用RFID射频技术,确保手持终端和腕表部分处于可控范围内。在不影响被监管人员日常生活的前提下使得人机成为一体并被实时管控。通过北斗卫星等技术的结合达到更可靠,更精准的定位性能。
[0022]智能电子腕表是具有定时自动以无线电等方式回传功能的手环,用意不是刑具那样能像传统的脚铐那样限制犯人的迀移自由与行为,而是确保犯人仍在可监控的距离范围内。智能电子腕表分为腕表和手持终端两部分。腕表的外形与普通手表相差无异,安装在被监管人员手腕处。手持终端可以放在被监管人员口袋或者背包内。它是一种防水、带有卫星定位装置的信号发射器。被监管人员在室外或者室内居住地会实时将其定位信息以及姿态信息传送到中央监控中心。
[0023]如图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的电子腕表腕带具有断路检测,并且通过内置RFID模块与主机(手机终端)进行通讯交互;
[0024]电子腕表一旦检测有拆卸、电池低电量、通讯失败等报警状态时,立即发送报警信息至手机终端;
[0025]手机终端接收到腕表的报警信息,立即通过手机公网链路将报警信息上报至管理平台;
[0026]手机终端定时上报其北斗定位信息,若环境下北斗定位信号很差时,自动切换转入基站LBS定位方式,并将定位信息上报至管理平台;
[0027]管理平台通过地图实现人员定位跟踪,若接收到手机终端上报的拆卸报警、低电量报警、分离报警等,立即通知管理人员进行就近处理解决;
[0028]管理平台可设置手机终端的活动区域范围,当被监管人员进入受限区域或者离开指定区域时,均产生报警信息通知管理人员。
[0029]本【具体实施方式】将北斗、卫星定位、LBS定位、无线通讯、RFID、单片机控制等技术手段相结合,主要用以满足公安司法领域对特殊人员定位问题的相关要求。被监管人员佩戴矫正终端,起到实时定位和监管的作用。
[0030]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权项】
1.一种基于北斗定位的司法矫正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智能电子腕表I和手持终端2,智能电子腕表I不可拆除地安装在被监管人员的手腕处,手持终端2放置在被监管人员的口袋或背包内,且智能电子腕表I与手持终端2相连,所述的智能电子腕表I通过无线电与基站定位装置、卫星定位装置、室内监控装置相连,智能电子腕表I还通过通信网络与可视化监管平台及移动监管端远程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北斗定位的司法矫正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智能电子腕表I为具有定时自动回传功能的手环。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北斗定位的司法矫正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持终端2为防水、带有卫星定装置的信号发射器,被监管人员在室外或者室内居住地会实时将其定位信息以及姿态信息传送到中央监控中心。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北斗定位的司法矫正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子腕表腕带具有断路检测,并且通过内置RFID模块与主机进行通讯交互;电子腕表一旦检测有拆卸、电池低电量、通讯失败等报警状态时,立即发送报警信息至手机终端;手机终端接收到腕表的报警信息,立即通过手机公网链路将报警信息上报至管理平台;手机终端定时上报其北斗定位信息,若环境下北斗定位信号很差时,自动切换转入基站LBS定位方式,并将定位信息上报至管理平台;管理平台通过地图实现人员定位跟踪,若接收到手机终端上报的拆卸报警、低电量报警、分离报警等,立即通知管理人员进行就近处理解决;管理平台可设置手机终端的活动区域范围,当被监管人员进入受限区域或者离开指定区域时,均产生报警信息通知管理人员。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北斗定位的司法矫正系统,它涉及一种卫星导航定位技术。包括智能电子腕表和手持终端,智能电子腕表不可拆除地安装在被监管人员的手腕处,手持终端放置在被监管人员的口袋或背包内,且智能电子腕表与手持终端相连,所述的智能电子腕表通过无线电与基站定位装置、卫星定位装置、室内监控装置相连,智能电子腕表还通过通信网络与可视化监管平台及移动监管端远程连接。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北斗定位、手机基站定位等多种定位手段,实现对人员的精确定位跟踪。
【IPC分类】H04W4/02, G01S19/48
【公开号】CN105005063
【申请号】CN201510348516
【发明人】李成志, 李刚
【申请人】陕西强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0月28日
【申请日】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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