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内置纵向钢筋的混凝土试件制作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是一种装置领域的方法,具体是一种含内置纵向钢筋的混凝土试件制作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在进行钢筋混凝土结构方面的研究时,经常需要制作含内置纵向钢筋的混凝土试件,一般都是棱柱体或立方体的,对应需要专门的装置。主要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内置钢筋的定位问题,因为灌入模具的混凝土需要振捣,在振捣过程中内置钢筋很难保持原来的位置,导致最终成型的试件很难具备与预期一致的钢筋位置,影响到后续研究的进行。
[0003]现有的混凝土试验模具有一些,如“混凝土模具”(CN204195951U)、“全松散型混凝土试验模具”(CN204172171U)等,但主要适用于素混凝土试件或者内部有钢筋笼的情况,很难满足对单独内置纵向钢筋进行准确定位的要求。
【发明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提供一种含内置纵向钢筋的混凝土试件制作装置,可以方便有效地制作出内置纵筋的混凝土试件。
[0005]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0006]含内置纵向钢筋的混凝土试件制作装置,由钢模具、横向钢筋、内置纵向钢筋、竖立绳子和拉结绳子组成。钢模具的顶部放置有横向钢筋,竖立绳子的一端系在横向钢筋之上,另一端系在内置纵向钢筋之上,拉结绳子的两端分别系在钢模具和横向钢筋之上。
[0007]所述的钢模具,内部尺寸依据所需得到的混凝土试件尺寸来确定。
[0008]所述的横向钢筋,是两根平行放置在钢模具顶部的钢筋,长度方向与钢模具的短边方向一致。
[0009]所述的内置纵向钢筋,水平放置在钢模具内,长度方向与钢模具的长边方向一致。
[0010]所述的竖立绳子竖直布置,一端固定在横向钢筋上,另一端固定在内置纵向钢筋上。
[0011]本实用新型的工作机理是:先在钢模具的顶部沿短边方向平行放置两根横向钢筋,然后在钢模具内放入内置纵向钢筋,通过竖立绳子将内置纵向钢筋悬吊在横向钢筋下方(注意使两个竖立绳子的有效长度一样,以确保内置纵向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一致)。之后通过拉结绳子将横向钢筋固定在钢模具上。这样,在浇入混凝土之后的振捣过程中,横向钢筋不会移位,内置纵向钢筋会发生一些移动,但当振捣结束后,在重力作用下会固定在预期位置。
[0012]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钢筋定位准确、成本不高的优点。
【附图说明】
[0013]图1为含内置纵向钢筋的混凝土试件制作装置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下面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发明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的实施例。
[0015]先在钢模具I的顶部沿短边方向平行放置两根横向钢筋2,然后在钢模具I内放入内置纵向钢筋3,通过竖立绳子4将内置纵向钢筋3悬吊在横向钢筋2下方。注意使两个竖立绳子4的有效长度一样,以确保内置纵向钢筋3的保护层厚度一致。
[0016]然后通过拉结绳子5将横向钢筋2固定在钢模具I上。
[0017]在浇入混凝土之后的振捣过程中,横向钢筋2在拉结绳子5的作用下不会移位,而内置纵向钢筋3会发生一些移动,但当振捣结束后,在重力作用下,内置纵向钢筋3会固定在预期位置。
【主权项】
1.一种含内置纵向钢筋的混凝土试件制作装置,其特征在于,由钢模具、横向钢筋、内置纵向钢筋、竖立绳子和拉结绳子组成,钢模具的顶部放置有横向钢筋,竖立绳子的一端系在横向钢筋之上,另一端系在内置纵向钢筋之上,拉结绳子的两端分别系在钢模具和横向钢筋之上。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内置纵向钢筋的混凝土试件制作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横向钢筋,是两根平行放置在钢模具顶部的钢筋,长度方向与钢模具的短边方向一致。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内置纵向钢筋的混凝土试件制作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内置纵向钢筋,水平放置在钢模具内,长度方向与钢模具的长边方向一致。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内置纵向钢筋的混凝土试件制作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竖立绳子竖直布置,一端固定在横向钢筋上,另一端固定在内置纵向钢筋上。
【专利摘要】一种含内置纵向钢筋的混凝土试件制作装置,属于模具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由钢模具、横向钢筋、内置纵向钢筋、竖立绳子和拉结绳子组成。钢模具的顶部放置有横向钢筋,竖立绳子的一端系在横向钢筋之上,另一端系在内置纵向钢筋之上,拉结绳子的两端分别系在钢模具和横向钢筋之上。在浇入混凝土之后的振捣过程中,横向钢筋不会移位,内置纵向钢筋会发生一些移动,但当振捣结束后,在重力作用下会固定在预期位置。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钢筋定位准确、成本不高的优点。
【IPC分类】G01N1/28
【公开号】CN205209847
【申请号】CN201521074777
【发明人】何林海, 曹阳, 王朝晖, 逄鲁峰, 王艺霖, 张士兵
【申请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山东建筑大学
【公开日】2016年5月4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