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非自复位碟形双金属片温控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温度控制器具,尤其是双金属片控制的电热温度控制器。
目前,一般的碟形双金属片温度控制器的构造是由盖、基座、动触片、静触片和碟形双金属片组合而成。当控温器感温达到设定温度时,碟形双金属片翻转,通过推动杆,使动、静触片分离达到切断加热电源的目的;热源温度降低,碟形双金属片复原,电源接通。这种自动复位的温度控制器不能适合GB4706.1-9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的非正常工作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适用电热器非正常工作要求的温度控制器。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其任务的它包括内有滑槽的耐温绝缘材料制的基座、套于其端面的金属盖、在基座内能自由翻转并紧贴盖的双金属碟片、在基座内壁中间卡槽内就位的中心有孔的被动弹碟片、中下部有卡槽并穿入被动弹碟片中心卡位上部有穿孔的两翼有滑榫定位于基座滑槽的绝缘耐温材料制的推动杆、固定于基座上部一边耳上并铆有银触点的导电静触片、固定于基座上部另一边耳上并铆有银触点的弹性导电动触片穿过推动杆的上部穿孔,动触点和静触点相接。其特征在于由于双金属碟片紧贴金属盖,感温快且在其达到设定温度的平衡点之前感温面是一个逐渐扩大到最大的过程,所以其响应速度为同类碟形温控器前列;其特征还在于双金属碟片达到设定温度翻转后将推动推动杆、并使卡位其上的被动弹碟片翻转,同时推动杆还推开动触片,使动、静触点脱离接触;其特征还在于当热源离开或降温双金属碟片复原时,由于被动弹碟片的支撑,动、静触点仍然脱离。只有当外力加于推动杆下按,才能使卡位其上的被动弹碟片回复初始状态,并重新使动、静触点接触;其特征还在于双金属碟形片温控动作元件和限制自复位的弹性元件被动弹碟片是分离的。
由于采用以上方案,可以使由碟形双金属片温控器控制的电热器摆脱自动反复加热。而由需要加外力控制复位加热。
图1为实用新型例1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用新型例2结构示意图。
图3为实用新型例3结构示意图。
非自复位碟形双金属片温控器的基座(6)其下端面紧固有感温的金属盖(1),内部紧贴盖装有能自由翻转的双金属碟形片(7),其内壁中间卡槽就位有中心孔的被动弹碟片(2),中下部有卡槽并穿入被动弹碟片中心孔卡位的、中上部有穿孔的、两翼滑榫定位于基座滑槽的推动杆(4),基座上部一边耳上固定有带银触点的导电静触片(5),基座另一上部耳上固定有带银触点的、并穿过推动杆上部穿孔的、使动、静触点相接的、弹性导电动触片(3)。
根据生产和使用条件,非自复位碟形双金属片温控器的盖可以是开孔的,热源以被除去的盖原尺寸伸入,其功能不变,且由于直接传导其效果将更好。
根据生产和使用条件,非自复位碟形双金属温控器的动、静触片可以装在基座内,通过导电紧固件将接插件引出,其功能不变,且可防止动、静触点的污染。
以图1为例加以使用阐述当热源的热量通过盖(1)传至双金属碟形片(7),迫使其形变伸直至平衡点(设定温度)翻转上凸,带动被动弹碟形片(2)翻转,同时也推开动触片(3)使动、静触点分离;当热源撤离或降温双金属碟形片(7)复位,但由于被动弹碟片的支撑,动静触点仍然分离;只有当外力按压推动杆(4),使卡位其上的被动弹碟片复位,具有弹性的导电动触片(3)下弹,动、静触点恢复接触,复位。
以图2为例加以阐述如热源以盖(1)被去除的原尺寸伸入,热源和双金属碟形片(7)直接接触,则传热效果更好。
以图3为例加以阐述如弹性导电动触片(3)和导电静触片(5)装在基座(6)内,并用导电紧固件引出,则可大大减少动、静触点的污染,功能依旧。
权利要求1.一种非自复位碟形双金属片温控器,它包含基座,其下端面固定有金属盖,内部紧贴盖装有碟形双金属片,基座上部一边耳上固定有带银触点的静触片,另一边耳上固定有带银触点的动触片,动、静触点可以相接,其特征是基座内壁卡槽就位有中心卡孔的被动弹碟形片,中下部有卡槽的并穿入被动弹碟片中心卡孔卡位的、中上部有穿孔的、两翼滑榫定位于基座侧壁滑槽的推动杆,动触片是穿过其中上部穿孔和静触片相接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自复位碟形双金属片温控器,其特征是金属盖中间去除一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自复位碟形双金属片温控器,其特征是动触片和静触片用导电紧固件定于基座腔内,并用接插件引出。
专利摘要一种非自复位碟形双金属片温控器,它是在已有的由盖、动触片、静触片、推动杆、基座和双金属碟片构成的温控器中增加一被动弹碟片,使温控器感温达到设定温度双金属碟片翻转,推动动触片同时带动被动弹碟片翻转;降温,双金属片复原,由于被动弹碟片支撑,动、静触点仍分离。只有外力按下推动杆方能复位,从而达到控温和外力复位的目的。本设计广泛适用必须使用非自复位温控器的电热器具。
文档编号G05D23/00GK2355352SQ9821960
公开日1999年12月22日 申请日期1998年8月9日 优先权日1998年8月9日
发明者李萌 申请人: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