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预付费无线通信设备的货币转帐交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55610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通过预付费无线通信设备的货币转帐交易的制作方法通过预付费无线通信设备的货币转账交易
背景技术
:通过自动处理技术的商务数量正在不断增加,并且正在设计发送货币的唯一方式以使对于自动和在线交易的货币流通变得容易。自动和在线交易所固有的特性是,参与者从来无需亲自见面,从而参与者享有一定数量的匿名权。罪犯会在这种匿名中感觉很轻松,这在对在线交易的诈骗统计中有所反应。为了对在线商务进行投资,同时降低诈骗风险,己经设计了支付验证的新方法。例如有地址验证服务,该地址验证服务将为账单地址所提供的地址与信用卡公司进行核对。现代信用卡具有印在信用卡背面或正面的信用卡验证值(CW)编码,该编码不是信用卡号码的一部分(VISA^将该编码称为CW2、MasterCard""^将该编码称为CVC2并且AmericanExpress将该编码称为CID)。验证购买者具有正确的CW编码倾向于表明该购买者物理地持有该卡。类似地,一些方法验证信用卡上的顾客服务号码。一些信用卡具有嵌入的半导体芯片,该半导体芯片可以具有各种特征以降低诈骗风险。将这些新的卡片称为智能卡。在购买者正在使用的互联网终端处,读卡器是必需的,以利用智能卡特征。在某些国家,智能卡的使用很普及。一种容易遭受上述诈骗问题的在线交易类型是采用在线或基于电话的支付来发送货币以为转账提供资金。例如,由WestemUnoion.c()mW提供的服务,其允许在零售的WestemUnoionW场所采用信用卡/借记卡来提取可用的货币。由于货币几乎在同时被支付,所以对发送者及其卡片进行的验证对于降低诈骗风险很重要。一旦货币被提取,则该卡的真正所有人可能会否决该交易,从而进行恢复的机会就非常小。如上所述,需要一种系统和方法来确保在通过电话发起的货币转账交易中对用户和货币转账的资金的正确验证。
发明内容本发明通常提供用于通过无线通信设备进行货币转账交易的系统和方法,该无线通信设备例如是移动电话、黑莓、掌上导向器或类似的个人通信设备。根据本发明,该无线通信设备与至少一个自动支付源帐户相关联或者自动链接到该至少一个自动支付源帐户(即,该无线通信设备与至少一个支付源帐户相关联,该至少一个支付源帐户可以自动地负责帐户余额的支付、授权的支付和货币转账等)。在优选的实施例中,该无线通信设备与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支付源帐户相关联。在一个示例中,该无线通信设备是预付费的移动电话和/或与预付费的货币转账帐户相关联。在特定方面,该无线通信设备可以使用预设的电话号码,例如*55,以接入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一旦连接到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用户就可以通过该无线设备发起货币转账,这可以可选地在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位置处支付给收款人本人。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用于通过无线通信设备进行货币转账交易的方法。该方法通常包括,用户从无线通信设备接入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并通过该无线通信设备向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提供个人识别信息。根据本发明,基于与无线通信设备账户相关联的用户简介信息而自动地提供所述个人识别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然后,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至少部分地基于该与无线通信设备账户相关联的用户简介信息来核对所述个人识别信息。用户进一步通过无线通信设备向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提供货币转账指令。该货币转账指令通常至少包括货币转账交易的数额、货币转账交易的接受方和货币转账交易的目的地。在特定的实施例中,货币转账交易的接受方可以是个人。在其它实施例中,货币转账交易的接受方可以是金融服务组织,例如银行、信用卡等。在另外的实施例中,货币转账交易的接受方可以是消费服务提供方,例如公用事业公司、无线电信服务提供方、餐馆、消费品零售商场等。货币转账交易的目的地可以是,例如地理位置、银行帐户信息、信用卡帐户信息、消费服务提供方帐户信息(例如,公用事业公司帐户信息、无线电信服务提供方帐户信息、餐馆帐户信息、消费品零售商场帐户信息等)。7然后,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对与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至少一个支付源账户状态进行核对,并且确定与无线通信设备帐户相关联的支付源账户是否能够支付所请求的货币转账交易的数额。根据本发明,如果与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至少一个支付源账户可以支付所请求的数额,则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验证该货币转账交易,或者如果与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至少一个支付源账户不能支付所请求的数额,则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拒绝该货币转账交易。在特定的实施例中,该至少一个支付源帐户是预付费的货币转账帐户。如果通过验证,则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要求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至少一个支付源账户支付至少该货币转账交易的数额,并向货币转账服务商传输关于该货币转账交易的信息以完成该货币转账交易。本发明还提供了用于通过无线通信设备进行货币转账交易的系统。通过阅读本发明的详细说明书,本发明的这些和其它方面将变得清楚。图1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货币转账系统,其中可选的组件由虚线标示;并且图2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货币转账交易方法,其中可选的步骤由虚线标示。具体实施例方式这里公开了本发明的各种详细实施例,然而,应该理解的是,所公开的实施例只是本发明的示例,本发明可以按照各种方式实现。本发明通常提供一种用于通过无线通信设备进行货币转账交易的系统和方法,该无线通信设备例如是便携式电话、黑莓、掌上导向器或类似的个人通信设备。根据本发明,该无线通信设备与至少一个支付源帐户相关联,或者该无线通信设备自动链接到该至少一个支付源帐户(例如,该无线通信设备与至少一个支付源帐户相关联,该至少一个支付源帐户可以自动地负责帐户余额的支付、授权的支付和货币转账等)。在优选的实施例中,该无线通信设备与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支付源帐户相关联。在一个示例中,8该无线通信设备是预付费的移动电话和/或与预付费的货币转账帐户相关联。在一些方面,该无线通信设备可以使用预设的电话号码,例如*55,来接入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一旦连接到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用户可以通过该无线设备发起货币转账,这可以可选地在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位置处支付给收款人本人。根据本发明,一旦用户接入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则该用户通过无线通信设备向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提供个人识别信息。为了协助对用户的验证并且将诈骗的可能降至最小,基于与该无线通信设备帐户相关联的用户简介信息,向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自动地提供该个人识别信息的至少一部分,并且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至少部分地基于与该无线通信设备帐户相关联的用户简介信息来验证该个人识别信息。还通过该无线通信设备将货币转账指令提供给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该货币转账指令通常至少包括货币转账交易的数额、货币转账交易的接受方和货币转账交易的目的地。然后,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对与该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至少一个支付源帐户的状态进行验证以确定与该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至少一个支付源帐户是否能够支付该货币转账交易所请求的数额。如果验证了该支付,则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授权该货币转账交易,并且要求该被验证的一个或多个支付源帐户支付至少该货币转账交易的数额。然后,该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传送与该货币转账交易相关的信息以完成该货币交易。更具体地说,在特定的实施例中,货币转账交易的接受方可以是个人。在其它实施例中,该接受方可以是金融服务组织,例如银行、信用卡等。在另外一些实施例中,该接受方可以是消费服务提供方,例如公用事业公司、无线电信服务提供方、餐馆、消费品零售商场等。该货币转账交易的目的地可以是,例如地理位置、银行帐户信息、信用卡帐户信息、消费服务提供方帐户信息(例如,公用事业公司帐户信息、无线电信服务提供方帐户信息、餐馆帐户信息、消费品零售商场帐户信息等)。这样,在特定的实施例中,可以直接与金融服务组织、消费服务提供方或个人的银行帐户进行货币转账交易;可以直接与另一无线通信设备的帐户进行货币转账交易;可以在个人接受方的地理位置附近的零售场所进行货币转账交易;可以使用货币转账交易来支付消费账单;等等。在特定方面,该至少一个支付源帐户可以是预付费的无线通信设备帐户,该无线通信设备帐户用于为该无线通信设备的使用付费。这样的支付源帐户可以使用在购买和激活无线通信设备时的值来购买和"充值",或者可以在购买和激活该无线通信设备之后由用户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再充值(topped-up)",这都是现有技术中公知的。在可选的实施例中,该支付源帐户可以是与该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预付费的货币转账帐户。此外,这样的预付费的货币转账帐户可以使用在购买和激活该无线通信设备时的值而购买和"充值",或者可以在购买和激活该无线通信设备之后由用户根据需要进行"再充值"。例如,可以在零售场所购买储值卡或即时发行的借记卡来对与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预付费的货币转账帐户进行"再充值",并且通过现金、支票、信用卡、借记卡、自动取款机(ATM)卡等在零售场所进行支付。可选择地,可以使用信用卡、借记卡、ATM卡等通过电话或在线"再充值"服务来增加预付费的货币转账帐户的值。在特定的实施例中,也对涉及交易将成功完成的可能性的风险进行评估。例如,可以评估和验证付款人的个人识别信息。也可以执行对该支付源帐户信息与该无线通信设备的有效用户相关联的确认。首先参考图1,其示出了本发明的货币转账系统100的实施例的方框图。在该实施例中,付款人110可以向收款人130发送货币,收款人130可以可选地位于一些零售场所140中的任一个处进行提取。根据验证,自动验证可以在几分钟内得到货币,或者手动验证可以在几小时内得到货币。按照这种方式,付款人110可以在10-15分钟之内使收款人130得到货币,而无论付款人IIO与收款人130之间的地理间隔有多远。在货币转账系统100中包括有无线通信设备120、电信网络150、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可选的失败风险记录服务(FRSS)185和验证服务180、货币转账服务商160和可选的一个或多个零售场所140。付款人110使用无线通信设备120经过电信网络150联系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例如使用预设的电话号码,诸如*55。电信网络150可以是适于无线通信设备使用的任何合适的电信网络,例如移动电话。在多种实施例中,无线通信设备120可以是与现有技术中已知的至少一个支付源帐户相关联的任何合适的无线通信设备,例如与至少一个预支付的源帐户相关联的移动电话,并且可以包括网络浏览器功能或定制应用软件以方便货币转账请求。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管理货币转账系统100的运行。一旦通过电信网络150连接到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付款人110就提供个人识别信息以验证身份作为该无线通信设备的有效用户并且作为与该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至少一个支付源帐户的授权用户,该货币转账交易将要求该支付源帐户付费。付款人110还提供货币转账指令以发起向收款人130的转账,该货币转账指令例如是收款人信息和交易数额信息。在付款人110的身份验证中,自动地基于与无线通信设备120相关联的用户简介信息而向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提供个人识别信息的至少一些。基于与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用户简介信息而提供的自动信息可以包括例如,无线通信设备所有者识别信息、所有者识别验证信息、设备帐户账单信息、预授权的货币转账服务用户信息,预授权的货币转账接受方信息等。在特定的实施例中,可以通过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自动获得的用户简介信息可以包括无线通信设备电话号码(例如,通过自动方法获得的例如自动号码识别(ANI))、与该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帐户信息、用户ID、密码、PIN、驾照许可号码、付款人姓名、地址、社会保险号码或其部分、婚前姓名、母亲的婚前姓名、年龄、出生日期和/或其它个人识别信息。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验证付款人110的身份:例如,验证由付款人110提供的个人识别信息,包括至少部分地基于与无线通信设备120相关联的用户简介信息而自动提供的信息。可以按照现有技术中已知的任何合适的方式来验证个人识别信息。例如,付款人110可以向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提供PIN、密码、生物特征读取或与用户简介信息相关联的其它个人信息来验证身份。在其它实施例中,付款人110可以在除了通过无线通信设备自动提供的信息之外还提供次要的个人识别信息。然后,可以对次要的个人识别信息进行验证,例如,参考FRSS185系统的以下描述。在付款人110的身份验证和校验之后(或结合付款人110的验证),付款人110通常将通过无线通信设备120向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提供货币转账指令。该货币转账指令至少包括货币转账交易的数额、交易的接受方,例如收款人130,以及可选地收款人130的物理位置和/或与收款人130相关联的支付帐户。在特定的实施例中,该指令通常可以包括收款人标识符以表明该交易的接受方。收款人标识符可以是识别收款人130的任意字符组,例如,姓名、电子邮件地址、测试短语(testphrase)、帐户号码和/或识别号码。收款人标识符信息还可以包括接受方的物理位置,即地理位置。此外,在特定的非限制性例子中,收款人130可以是个人、金融服务组织(例如,银行、信用卡等)或消费服务提供方(例如公用事业公司、无线电信服务提供方、餐馆、消费零售场所等)。进一步地,如果需要,收款人信息和/或收款人标识符信息可以从无线通信设备的存储器获得,例如无线通信设备的电话簿。在特定的实施例中,该无线通信可以包括如上所述的定制应用软件,该软件包括向付款人提出关于从无线通信设备地址簿获得收款人识别信息的指令请求。可以按照任何合适的方式提供该货币转账交易指令,例如文本消息、交互语音响应(IVR)、与客户服务代表(CSR)的直接口头交互、基于互联网的浏览器及其组合。进一步地,可以部分地基于存储在与该无线通信设备120相关联的用户简介中的信息来提供该指令。例如,可以将收款人标识符信息存储在用户简介中以在货币转账交易期间进行快速检索。在其它实施例中,可以通过自动方法获得收款人标识符信息,例如ANI查找。例如,在使用无线通信设备的电话呼叫完成之后,付款人110可以与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建立连接并且请求货币转账交易,其中收款人130被识别为与所拨打的最后号码或所接收的最后呼叫相关联的个人。然后,可以使用诸如ANI的自动方法来基于与无线通信设备用户简介相关联的呼叫曰志信息来获得关于收款人130的信息。在货币转账交易的过程期间,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验证与无线通信设备120相关联的至少一个支付源帐户的状态。可以至少部分地基于用户简介中的信息来验证该支付源帐户的状态。在特定方面,支付源帐户状态的验证包括帐户的验证。在支付源帐户状态的验证期间,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验证付款人110为经授权的帐户用户,艮卩,被授权管理该帐户的人。通过非限制性的例子的方式,可以基于例如PIN、密码、账户姓名、婚前姓名、母亲的婚前姓名、邮政编码等对该帐户进行验证。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可以在付款人110通过无线通信设备120接入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之后的任意时刻对该帐户进行验证。例如,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可以在对付款人110进行验证和校验期间来对该帐户进行验证。可选择地,在对付款人110进行验证之后,结合以下描述的帐户验证的最后步骤来对该帐户进行验证。与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支付源帐户信息可以包括预付费的帐户,例如,在零售场所以任何形式的偿债手段进行支付的帐户,或者可以是与无线通信设备链接的信用/借记帐户或银行帐户,该信用/借记帐户或银行帐户可以通过该无线通信设备帐户自动地支付。此外,该预付费的帐户可以是预付费的货币转账帐户。在帐户验证期间,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还确定与无线通信设备120相关联的支付源帐户是否能够支付所请求的货币转账交易的数额。如果验证了能够支付,则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授权该货币转账交易,并且要求该支付源帐户支付至少所述货币转账交易的数额。在特定的实施例中,对于本人提取,则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向位于接受方附近的位置处(例如,在接受方位置附近的与货币交易服务提供方相关联的零售场所140)的相关联的货币转账服务商160发送与所述货币转账交易有关的信息以完成该货币交易。通过举例的方式,可以在零售场所140处向收款人130进行支付。零售场所的例子包括WesternUnion^场所、支票兑现商店场所、发薪日借贷商店(paydayloanstore)、货币交换、账单支付商店、银行等。这些零售场所140以附属网络的方式设置,使得付款人可以指定任何场所140进行货币交易。在一些实施例中,收款人130没有指定的零售场所140,但是可以在任何零售场所140接收货币。零售场所140验证收款人与由付款人110指定的标识符正确地关联。在一些例子中,这可以涉及向付款人请求测试短语或密码,或者以传统方式核对标识。一些实施例可以使用生物特征信息来进一步验证收款人130的身份。在其它实施例中,货币转账交易可直接存入收款人130的帐户,而不是建立该货币转账交易用于在零售场所140处亲自提取。例如,货币转账可以直接转帐到收款人130的银行帐户、信用卡帐户、消费服务提供方帐户(例如,公用事业公司帐户、无线电信服务提供方帐户、餐馆帐户、消费品零售场所帐户等)。根据特定的类似实施例,可以使用货币转账进行账单支付目的。为了降低交易不能成功地进行和支付转账不能支付的风险,可以可选择地使用FRSS185和验证服务180。FRSS185记录将导致信用/借记卡退款或未授权的支付源帐户管理的交易风险。将付款人信息、交易信息和支付源帐户信息中的一些或全部传送到FRSS185,该FRSS185产生数字记录。而且,将付款人110所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帐户/电话号码传送到FRSS185,使得能够对与无线通信设备120相关联的用户简介信息和付款人所提供的信息进行确定和比较。FRSS185对其它交易的历史信息和/或货币转账系统100外部收集的信息进行回归分析(regressionanalysis)以产生数字记录。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处理该记录以决定该交易是否应该继续进行、失败或由人工操作进行手动验证。在每个交易之后或在周期的批处理中,将关于交易的信息传送到FRSS185以更新历史信息。历史信息中包括有失败风险记录、验证记录、支付结果、付款人信息、交易信息和源信息。历史信息也可以包括来自记录处理的原因代码以解释记录的原因。该实施例对于失败风险记录服务185使用可从SharedGlobalW获得的CCScan^产品。在该实施例中,历史信息的更新允许失败风险记录,从而适应地记录风险。在下面的表I中,示出了用于一个实施例的可能的原因代码或响应代码。表I响应代码代码描述01重要应用数据丢失02已故者的社会保险号码(SSN)03在出生日之前发布的SSN04可能的盗窃身份诈骗14<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15</column></row><table>使用验证服务180以通过验证支付源帐户和付款人110而记录支付源信息与付款人110不相关联的风险。诈骗通常发生的情况是在盗窃无线通信设备120和/或支付源帐户信息之后,付款人假冒其它人。该验证服务180使用多种数据库记录这种风险以核对付款人信息和源信息。在一个实施例中,使用被称为FastInformer或FraudID的FirstDataSolutions产品。其它实施例可以使用来自RiskWise的InstantIDPlus、ClearCommerce和/或RetailDecisions产品。由验证服务180产生风险记录,该风险记录由支付使能170进行分析以确定是否应该批准、拒绝或手动验证该交易。在该实施例中,验证服务180基于确认付款人110的身份以及将付款人信息、交易信息和支付源信息与数据库进行有效性确认而检测诈骗。该技术至少解决了以下类型的诈骗盗窃的支付源帐户信息、盗窃的身份、进行中的诈骗和创建的身份诈骗。通过核对电话号码和地址是有效的而确认付款人信息有效。而且,可以将付款人信息与消费报告代理和公共记录数据库进行一致性核对,该付款人信息例如是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社会保险号码、驾照许可号码和出生日期。一些实施例可以仅收集和核对社会保险号码的一部分。将付款人信息与高风险的数据库进行核对,例如最近断开的电话号码、最近已从付款人的州搬迁的消费者、已报告死亡的消费者、注册破产的消费者、高风险的地址(例如旅馆、露营场所、惩教所等)、死亡消费者的社会保险号码以及出生日之前发布的社会保险号码。通过由货币转账系统100和在其它地方发起的对该支付源的首次用户或该支付源最近活动的速度进行核对,对交易信息和支付源信息进行仔细检査。可选地由FRSS185执行的第二次测试将导致其它响应代码的产生。该第二次测试将由付款人110提供的信息与先前交易的历史信息进行比较。使用多个标准来分析所提供的信息。可能根据这个分析得到额外的响应代码。表II列出了用于该实施例的六个可能的响应代码。表n响应代码代码描述210不利的帐户记录16215不利的场所历史220具有退款历史的帐户225具有退款历史的场所230超过卡号码250交易超出场所概况可选地由FRSS185执行的第三次测试包括将付款人110所提供的信息与历史规范进行评价。将每个新的交易输入到FRSS185中以更新历史数据库。如同确定退款、帐户不足或其它不利的支付一样,使用信息来更新先前记录的交易信息。为每个当前的交易产生位于0-999之间的数字记录。可以使用一个或多个记录阈值来触发诸如拒绝处理在线交易或需要手动人为验证该交易的事件。在一个实施例中,低于336的记录要求在处理交易之前进行手动人为验证。尽管该实施例具有执行与图1所示相比的不同处理以评估退款风险的FRSS185,但是各种实施例能够混合和匹配来自上述实施例的测试元件。参考图2,示出了用于处理货币转账200的方法实施例的流程图。处理200的描述部分开始于步骤202,其中付款人110使用无线通信设备120接入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在特定的实施例中,付款人110可通过预设的电话号码接入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在步骤204,付款人110通过无线通信设备120向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提供个人识别信息。如上所述,基于与无线通信设备帐户相关联的用户简介信息而自动提供个人识别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然后在步骤206中,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至少部分地基于在步骤204中提供的该个人识别信息而验证该身份为无线通信设备的有效用户,并且验证付款人110为与无线通信设备120相关联的支付源帐户的授权用户,该授权用户将被请求支付该货币转账交易。在步骤206之后,或者结合步骤206,在步骤208,付款人110通过无线通信设备120向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提供货币转账指令。此外,该货币转账指令通常将至少包括货币转账交易的数额、交易的收款人130和货币转账交易的"场所"。转至步骤210,对与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支付源帐户进行17验证。如上所述,步骤210可在步骤208之后发生,或者在步骤202至步骤208之间的任意时间发生。在一些例子中,结合步骤206,将付款人110验证作为支付源帐户的授权用户。进一步地,在支付源帐户的验证期间,对一个或多个支付源帐户的状态进行验证,例如,验证该帐户是声誉良好的并且能够用于被请求支付。在特定的实施例中,可以验证余额是否充足用于该交易。如果支付源信息不能被验证,则在步骤212中拒绝该货币转账交易并且向付款人110发送消息以将其指示到零售场所140来处理该交易。基于付款人信息,可以建议那些假定方便的零售场所。如果支付源帐户信息被验证,则在步骤214中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授权该货币转账交易。这些在步骤214中授权的交易进入到步骤216,在步骤216中,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向与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支付源帐户请求支付至少该货币转账交易的数额、并且在步骤218中将与该货币转账交易相关的信息传输到相关联的货币转账服务商160以处理向收款人130转账。在特定的实施例中,在可选的步骤220中,在零售场所140处将资金提供给收款人130。对于自动验证,这个过程花费约10-15秒,并且整个交易从开始到结束花费约10-15分钟。在特定的实施例中,在可选的步骤222中,当货币转账交易已经由收款人处理、接收、和/或提取时,可以通知付款人110和/或收款人130。可以通过现有技术中已知的任何适合的通知方式进行通知,例如电子邮件、电话、文本消息、信函和电报。可以按照与公开号为2005/0119969的美国专利申请所描述的类似方式通知付款人110和/或收款人130该货币转账交易方法的其它方面,该美国专利申请的全部内容在此结合到本申请中作为参考。如果处理被初始地接受,则该处理可以可选地继续至步骤225,在步骤225中,将该次交易的历史信息存储在一个或多个用户数据库(未示出)中,并且将其报告给FRSS185。随着从支付源帐户接收结算信息,也可以将更新保存在一个或多个用户数据库中并将其报告给FRSS185。如果校验和验证失败或者如果之前付款人110没有成功地完成交易,则处理可以可选地继续到步骤230,在步骤230中,由FRSS185评估退款的风险,以及可选的校验服务180。一些实施例仅向FRSS发送一些交易,18而其它实施例发送所有交易以收集更多的失败数据。由FRSS185提供记录连同响应代码。对于低于第一阈值的记录,无论原因代码和历史如何,付款人110被引至零售场所140。对于高于第二阈值的记录(假设他们具有有利的历史并且没有负面的响应代码),付款人110被传送至步骤244,如果记录没有高于第二阈值,则转至246以通过验证服务180进行手动检验和可选的验证。在特定的实施例中,收款人130和支付源帐户的校验和验证可以可选地包括货币转账系统100的内在商业规则的应用。在各种实施例中,这些商业规则可以被激活或者可以不被激活。下面的表III示出了对于该实施例应用到支付源帐户交易的商业规则以及示意性的激活/未激活状态。然而,可以根据需要使用激活/未激活状态标识符的任意组合。表ni<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19</column></row><table>如果成功地执行了内部商业规则,则校验和验证也可以包括对于给定时间周期在交易数量上的速度核对。各种实施例能够触发手动验证,例如在三十天内有超过三个交易,在三十天内有超过三个进行手动验证的交易等等。如果交易速度没有被触发,则校验和验证可以包括交易数额核对和数额速度核对。在该实施例中,如果交易数额为例如一千美元或更多,则执行通过手动验证功能的手动校验。如果付款人110在最近三十天内已发送了超过两千美元,则可以触发数额速度核对,并且可以进行交易的手动验证。如果超过两千美元,则提示付款人到零售场所140进行资金处理。作为国家安全或其它措施的一部分,也可以将货币转账交易信息与政府提供的热门信息列表(未示出)进行核对。这可以包括将付款人110提供的任何信息与政府提供的清单或规则进行核对。例如,外国人资产管理委员会提供该政府的热门清单,但是政府热门清单的任何数量或政府热门清单的组合均应被核对。如果信息与该热门清单匹配,则可以对该信息进行调査。可以由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170的职员和/或政府雇员进行该调查。如果在正确的调査之后确定与政府热门清单的匹配是虚假的,则可以继续该货币转账交易的处理。也可以使用本发明的一些变化和修改。例如,上述实施例具有多个被执行以减少诈骗风险的步骤。其它实施例可以使用这些步骤的任何子集以达到诈骗和效率之间的平衡,并且可以合并特定的步骤以提高效率。经过在上述实施例中收款人在零售场所提取现金,但是其它实施例可以采用本系统而在在线交易中向收款人进行支付,其中在该在线交易中将货币电子地提供给收款人。尽管已经结合具体的装置和方法描述了本发明的原理,但是可以清楚理解的是,这些描述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对本发明范围的限制。权利要求1、一种用于通过无线通信设备进行货币转账交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通过无线通信设备从用户接收对于货币转账交易的初始接入请求,其中所述无线通信设备与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支付源账户相关联;通过所述无线通信设备从所述用户接收个人识别信息,其中基于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的账户相关联的用户简介信息而自动提供所述个人识别信息的至少一部分;至少部分地基于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的账户相关联的所述用户简介信息而验证个人识别信息;通过所述无线通信设备从所述用户接收货币转账指令,其中所述货币转账指令至少包括所述货币转账交易的数额、所述货币转账交易的接受方和所述货币转账交易的目的地;验证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支付源账户的状态,并且确定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所述预付费的支付源账户是否可以支付所请求的所述货币转账交易的所述数额;如果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支付源账户可以支付所请求的数额,则授权所述货币转账交易,或者如果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支付源账户不可以支付所请求的数额,则拒绝所述货币转账交易;如果授权所述货币转账交易,则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支付源账户至少支付所述货币转账交易的所述数额;并且向货币转账服务商传送关于所述货币转账交易的信息以完成所述货币转账交易。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所述无线通信设备并且使用从由文本消息、交互语音响应(IVR)、与客户服务代表(CSR)的直接口头交互、基于互联网的浏览器及其组合组成的组中选择的通信手段来提供所述个人识别信息和所述货币转账指令。3、如权利要求l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用户简介信息至少包括以下一种无线通信设备所有者识别信息、所有者识别验证信息、设备帐户账单信息、预授权的货币转账服务用户信息以及预授权的货币转账接受方信息。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支付源帐户是可再充值帐户,所述可再充值帐户可以具有由所述用户增加的值。5、如权利要求l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货币转账交易的接受方从由个人、金融服务组织和消费服务提供方组成的组中选择。6、如权利要求l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货币转账的目的地从由地理位置、银行帐户、信用卡帐户、消费服务提供方帐户组成的组中选择。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支付源帐户是预付费的无线通信设备帐户。8、如权利要求l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支付源帐户是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预付费的货币转账帐户。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线通信设备与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无线通信设备帐户和至少一个预付费的货币转账帐户相关联,并且所述货币转账支付源帐户从由所述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无线通信设备帐户、所述至少一个预付费的货币转账帐户及其组合组成的组中选择。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部分地基于以下信息来对所述用户的身份进行验证PIN信息、密码信息、生物特征读取、由自动号码识另lj(ANI)所确定的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电话号码信息或其组合。11、如权利要求l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部分地基于与通过ANI获得的由所述无线通信设备所拨打的最后号码或所接收的最后呼叫相关联的信息而提供接受方信息。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初始接入请求通过预设的电话号码实现。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用户的验证包括校验所述用户是所述支付源帐户的授权用户。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所述接受方位置附近的与所述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相关联的零售场所处向所述接受方进行支付。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如果并且当所述货币转账交易完成时和/或如果并且当所述收据从货币转账交易接收到资金时,通知所述用户和/或所述接受方。16、一种用于通过无线通信设备进行货币转账交易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主计算机系统,用于通过无线通信设备从用户接收对于货币转账交易的初始接入请求,其中所述无线通信设备与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支付源账户相关联;所述主计算机系统还用于通过所述无线通信设备从所述用户接收个人识别信息,其中基于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的账户相关联的用户简介信息而自动提供所述个人识别信息的至少一部分;其中所述主计算机系统便于至少部分地基于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的账户相关联的所述用户简介信息而实现对个人识别信息的验证;所述主计算机系统还用于通过所述无线通信设备从所述用户接收货币转账指令,其中所述货币转账指令至少包括所述货币转账交易的数额、所述货币转账交易的接受方和所述货币转账交易的目的地;其中所述主计算机系统便于实现对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支付源账户的状态进行验证并且用于确定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的帐户相关联的所述预付费的支付源账户是否可以支付所请求的所述货币转账交易的所述数额;所述主计算机系统还用于执行以下操作如果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支付源账户可以支付所请求的数额,则授权所述货币转账交易,或者如果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支付源账户不可以支付所请求的数额,则拒绝所述货币转账交易;所述主计算机系统还用于执行以下操作如果授权所述货币转账交易,则与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支付源账户至少支付所述货币转账交易的所述数额;以及所述主计算机系统还用于向货币转账服务商传送关于所述货币转账交易的信息以完成所述货币转账交易。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主计算机系统还用于执行以下操作如果并且当所述货币转账交易完成时和/或如果并且当所述接受方从货币转账交易接收到资金时,通知所述用户和/或所述接受方。全文摘要本发明通常提供用于通过无线通信设备执行货币转账交易的系统和方法,该无线通信设备例如是移动电话。根据本发明,该无线通信设备与至少一个支付源帐户相关联或者自动链接到该至少一个支付源帐户(例如,该无线通信设备与支付源帐户相关联,该支付源帐户可以自动地负责帐户余额的支付、授权的支付和/或货币转账)。在优选的实施例中,该无线通信设备与至少一个预付费的支付源帐户相关联。例如,该无线通信设备是预付费的移动电话和/或与预付费的货币转账帐户相关联。在特定的方面,该无线通信设备可以使用预设的电话号码,例如*55,以接入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一旦连接到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用户可以通过无线设备发起货币转账,这可以可选地在货币转账服务提供方位置处支付给收款人本人。文档编号G06Q40/00GK101501722SQ200780028937公开日2009年8月5日申请日期2007年7月17日优先权日2006年8月3日发明者D·罗伯逊,P·布莱尔,R·利厄伦斯申请人:西部联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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