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防内盗功能的商品保护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52509阅读:19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具有防内盗功能的商品保护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防内盗功能的商品保护系统。
背景技术
对于存放在超市等营业场所的一些商品,商家为了防止失窃,目前越来越多地采用在商品上连接防盗装置的方式进行防盗。防盗装置中设有防盗电子标记物或其本身为防盗电子标记物,如果商品被偷窃,在商品通过防盗系统的天线门时,因商品中携带着商品防盗标签,而会触发报警。但以上防盗措施仅针对外盗,对于内外盗联合的偷盗行为则无能为力。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具有防内盗功能的商品保护系统,以及时发现内盗行为,防止商品被内盗。为此,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括服务器,用于存储取自信息录入环节用读写器的信息、接收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和出货环节用读写器所发出的信息,以及对所存储的商品标记信息和接收自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的标记信息进行比较,判定是否存在内盗行为,决定是否输出报警信息,所述标记信息是所述被保护商品所具有的除RFID标签信息和防盗电子标记物之外的可被电子设备阅读的有关出货的信息;一个或多个出货环节用读写器,用于读取商品上的RFID标签信息,所述出货环节用读写器被配有数据传输装置,用于将读取的RFID标签信息传送给服务器;一个或多个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用于商品出货时读取商品的标记信息;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被配有数据传输装置,用于将读取的商品标记信息传送给服务器;—个或多个信息录入环节用读写器,用于同时或分别读取商品的标记信息和商品的RFID标签信息;所述信息录入环节用读写器被配有数据传输装置或者数据输出接口,所述数据传输装置用于将读取的标记信息和RFID标签信息传送给服务器,所述数据输出接口用于与存储装置相接。在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可采用以下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出货环节用读写器用于在处理商品上的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时读取商品上的RFID标签信息,所述处理为解除所述防盗电子标记物和被保护商品之间的关系。本实用新型还包括针对出货环节用读写器所在区域的摄像头,所述服务器与所述摄像头具有有线或无线数据连接关系,所述服务器还用于在输出报警信号时还对所述摄像头针对所摄录的视频进行标注。 所述数据传输装置为无线网络数据传输装置或有线网络数据传输装置。所述标记信息为条形码,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为条形码扫描器。所述解除所述防盗电子标记物和被保护商品之间的关系为将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消磁或者从商品上拆除设置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的商品防盗装置。所述解除所述防盗电子标记物和被保护商品之间的关系为从商品上拆除设置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的商品防盗装置;出货环节用读写器设置在处理商品上的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的处理装置上。本实用新型的出货环节用读写器采用RFID读写器。所述信息录入环节用读写器还用于将读取商品标记信息和RFID标签信息对应,被对应的标记信息和RFID标签信息传输给服务器或移动存储装置。由于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在商品被赋予所述标记信息和RFID标签双重身份基础上使它们被对应的,实现了防内盗的功能。在商品出货时,能读取RFID标签信息,这样,如果不阅读(扫描)对应出货的标记信息或用其它错误的标记信息代替,都会被服务器所对比发现,及时发出内盗报警信号,防止商品被内盗。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使RFID标签信息的读取和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的处理也被“绑定”,使RFID标签信息的读取被强制地或自动地随着对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的处理而进行,这样,即使防盗电子标记物被内盗人员所处理,由于在对商品防盗标签处理的同时,RFID标签的身份信息已被读取并传送给服务器,如果不阅读(扫描)对应出货的标记信息或用其它错误的标记信息代替,都会被服务器所对比发现,及时发出内盗报警信号,防止商品被内盗。

图I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实施例的方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可以采用包含至少一个商品电子防盗系统(EAS)标签或者至少一个射频识别系统(RFID)标签;其中EAS标签频率范围为 5KHz-14KHz、50KHz-70KHz、2MHz-14MHz, RFID 标签频率范围为 2MHz_14MHz、850MHz-950MHz,2. 3GHz_2. 6GHz。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标记信息是对应出货的标记信息,它可以采用一维码、二维码、商品名称、标识的数字符号、商品图形、电子标签编码,本发明所举例的条形码可以为
一维码或二维码。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对应可采用以下方式绑定、关联、匹配、结合、物连等方式。以上实施方式仅为更便于理解上述技术特征而例举,任何起相同作用的其它实施方式均在上述技术特征的概括范围内。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具有防内盗功能的商品保护系统,包括服务器,它运行后台软件,用于存储取自信息录入环节用读写器的信息、接收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和出货环节用读写器所发出的信息,以及对所存储的商品标记信息和接收自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的标记信息进行比较,判定是否存在内盗行为,决定是否输出报警信息;所述标记信息是所述被保护商品所具有的除RFID标签信息和防盗电子标记物之外的可被电子设备阅读的有关出货的信息;在本发明中,所述出货泛指销售、出库等出货行为。[0026]在本实施例中,标记信息采用条形码,相应地,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为条形码扫描器。—个或多个出货环节用读写器,用于在处理商品的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时读取商品上的RFID标签信息,所述处理为解除所述防盗电子标记物和被保护商品之间的关系;所述出货环节用读写器被配有数据传输装置,用于将读取的RFID标签信息传送给服务器;出货环节用读写器可采用RFID读写器;出货环节用读写器可以设置在处理商品上的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的处理装置旁,这时,该读写器可以是固定式的,也可设置在处理商品上的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的处理装置上,这时该读写器依附于所述处理装置而呈移动式或固定式。所述解除所述防盗电子标记物和被保护商品之间的关系可以是将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消磁或者从商品上拆除设置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的商品防盗装置。所述处理装置可以是开锁器或消磁器;当所述处理的装置是固定式的,则出货环节用读写器也是固定式的,并处在处理装置之旁或其上,当所述处理装置是移动式的,则所述出货环节用读写器最好设置在所述移动式的处理装置上,也即,无论固定式还是移动式,出货环节用读写器和对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处理的装置之间的位置是固定的或者是不可远离的,这样,在处理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时,能强制或自动读取商品的RFID标签信息。所述出货环节用读写器还配设有数据传输装置,用于将读取的RFID标签信息传送给服务器。这样,在处理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时,将RFID标签信息也读取并传送给服务器,服务器将其与所存储的RFID标签信息对比后,等待应由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条形码扫描器)发出的与该RFID标签信息对应的标记信息(条形码信息),如果没有收到标记信息(条形码信息),证明该商品存在被内盗的风险,如果收到的标记信息(条形码信息)和被RFID标签信息对应的标记信息(条形码信息)不同,同样也证明了该商品被内盗,根据上述比较的结果,服务器决定是否输出报警信息。一个或多个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如前所述,如所述标记信息采用条形码,则该阅读器可采用条形码扫描器,它用于商品出货时读取商品上的标记信息,所述标记信息是所述被保护商品所具有的除RFID标签信息和防盗电子标记物之外的可被电子设备阅读的有关出货的信息;所述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条形码扫描器)可配设有数据传输装置,用于将读取的标记信息(条形码信息)传送给服务器。所述配设可以是与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设置在同一设备上,也可分体地设置在另一台设备上,所述数据传输装置可以是专门配设给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条形码扫描器),也可以是属于其它设备,而被用来传送该信息给服务器的数据传输装置。就后者来说,举例而言,分体地设置在另一台设备上的数据传输设备可以是收银机的数据传输装置,也即,此时,收银机的数据传输装置可以被视为配置给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此时,收银机将该标记信息的发送(比如汇总一单商品后统一发送各商品的标记信息)也被视为实时发送。一个或多个信息录入环节用读写器,用于同时或分别读取商品的标记信息(条形码信息)和商品的RFID标签信息;所述信息录入环节用读写器被配有数据传输装置或者数据输出接口,所述数据传输装置用于将读取的标记信息(条形码信息)和RFID标签信息传送给服务器,所述数据输出接口用于与存储装置相接,再转存至服务器,所述存储装置也可以是服务器的存储装置。在实施时,信息录入环节用读写器可以是同一台设备上既设置RFID读写器又设置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条形码扫描器)的设备,也即将它们整合在同一台设备上,比如整合在同一台手持设备上。信息录入环节用读写器也可是由单独的RFID读写器和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条形码扫描器)分体组合成。在上述实施方式中,优选为第一种,这便于在信息录入环节用读写器中将读取商品的标记信息(条形码信息)和RFID标签信息进行对应的工作,这样,在读写器的操作软件上增加相应的对应处理功能即可实现;被对应的标记信息(条形码信息)和RFID标签信息将被传输给服务器或通过所述数据输出接口存储到存储装置中。本实用新型还包括针对信息录入环节用读写器所在区域的摄像头,所述服务器与所述摄像头具有有线或无线数据连接关系,所述服务器还用于接受该摄像头的视频信息,在输出报警信号时还对所述摄像头所摄录的视频进行标注。当所述服务器经对比后发现可能存在内盗行为时,发出指令,在输出报警信号时还对所述摄像头所摄录的视频进行标注, 该被标注的视频为读写RFID标签信息的售货环节用读写器所在区域的视频信息,该RFID标签信息为进行对比的标记信息(条形码信息)所对应的RFID标签信息。所述数据传输装置为无线网络数据传输装置或有线网络数据传输装置。
权利要求1.一种具有防内盗功能的商品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 服务器; 一个或多个出货环节用读写器,用于读取商品上的RFID标签信息,所述出货环节用读写器被配有数据传输装置,用于将读取的RFID标签信息传送给服务器; 一个或多个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用于商品出货时读取商品的标记信息;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被配有数据传输装置,用于将读取的商品标记信息传送给服务器; 一个或多个信息录入环节用读写器,用于同时或分别读取商品的标记信息和商品的RFID标签信息;所述信息录入环节用读写器被配有数据传输装置或者数据输出接口,所述数据传输装置用于将读取的标记信息和RFID标签信息传送给服务器,所述数据输出接口用于与存储装置相接; 所述标记信息是所述被保护商品所具有的除RFID标签信息和防盗电子标记物之外的可被电子设备阅读的有关出货的信息。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一种具有防内盗功能的商品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针对出货环节用读写器所在区域的摄像头,所述服务器与所述摄像头具有有线或无线数据连接关系,所述服务器还用于在输出报警信号时还对所述摄像头针对所摄录的视频进行标注。
3.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一种具有防内盗功能的商品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传输装置为无线网络数据传输装置或有线网络数据传输装置。
4.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一种具有防内盗功能的商品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记信息为条形码,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为条形码扫描器。
5.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一种具有防内盗功能的商品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除所述防盗电子标记物和被保护商品之间的关系为从商品上拆除设置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的商品防盗装置;出货环节用读写器设置在处理商品上的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的处理装置上。
6.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一种具有防内盗功能的商品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出货环节用读写器采用RFID读写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防内盗功能的商品保护系统,它包括服务器、一个或多个出货环节用读写器,一个或多个出货环节用商品标记信息阅读器、一个或多个信息录入环节用读写器,本实用新型还包括针对出货环节用读写器所在区域的摄像头,所述服务器与所述摄像头具有有线或无线数据连接关系,所述服务器还用于在输出报警信号时还对所述摄像头针对所摄录的视频进行标注。本实用新型在商品被赋予所述标记信息和RFID标签双重身份基础上使它们被对应的,实现了防内盗的功能。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使RFID标签信息的读取和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的处理也被“绑定”,使RFID标签信息的读取被强制地或自动地随着对商品防盗电子标记物的处理而进行,防止商品被内盗。
文档编号G06K17/00GK202548871SQ20112047929
公开日2012年11月21日 申请日期2011年11月25日 优先权日2011年11月25日
发明者商巍, 张辉, 徐进, 黄琳杰 申请人: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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