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和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6511233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和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和装置,涉及移动终端【技术领域】,能够提高用户在移动终端上操作的正确率,减少误操作,提高用户体验。本发明的方法包括:获取所述触摸屏上针对第一对象的第一用户操作;检测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是否有效,若有效,则显示所述第一对象的预览图;根据用户在所述预览图上的操作,显示所述预览图所对应的内容。本发明适用于在具有触摸屏的移动终端上响应用户操作指令的场景。
【专利说明】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和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移动终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移动终端的普及,广告作为一种宣传手段频繁的出现在移动终端的应用中。一般来说,广告的程序代码存在于其他应用的应用包中,当用户开启这项应用时,广告栏便会弹出,并出现在移动终端的屏幕上。现阶段,用户如果对该广告感兴趣,可以在触摸屏上对广告栏进行点击操作,从而打开浏览器,跳转至广告的具体页面。
[0003]但是,现阶段的这种解决方法,由于一些移动终端屏幕尺寸较小,使得广告栏、触发按钮、动态图标等各种控件之间间距较小,使得触摸屏显示的内容较为拥挤,且触摸屏灵敏度较高,从而使得用户无意间的触屏操作也会被终端设备系统认定为是一个进入广告页面的有效操作,使用户进入了不想进入的页面,容易造成误操作,从而降低了用户体验。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和装置,能够提高用户在移动终端上操作的正确率,减少误操作,提高用户体验。
[0005]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实施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0006]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用于具有触摸屏的移动终端,包括:
[0007]获取所述触摸屏上针对第一对象的第一用户操作;
[0008]检测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是否有效,若有效,则显示所述第一对象的预览图;
[0009]根据用户在所述预览图上的操作,显示所述预览图所对应的内容。
[0010]另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包括:
[0011]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触摸屏上针对第一对象的第一用户操作;
[0012]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是否有效,若有效,则显示所述第一对象的预览图;
[0013]显示模块,用于根据用户在所述预览图上的操作,显示所述预览图所对应的内容。
[0014]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和装置,能够在移动终端获取触摸屏上针对第一对象的第一用户操作时,增加了判定用户操作是否为有效操作的流程,并弹出第一对象对应的预览图,移动终端在用户在查阅了预览图后,接收用户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操作的指令。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方案,使得移动终端可以准确地确定用户的有效操作,并通过预览图了解第一对象的信息,进一步确定用户是否要继续进行该操作,从而减少了用户的误操作,提高了用户体验。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0016]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的流程图;
[0017]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的一种具体实现方式的流程图;
[0018]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的另一种具体实现方式的流程图;
[0019]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的再一种具体实现方式的流程图;
[0020]图5al、图5a2、图5a3、图5a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优选方案的流程示意图;
[0021]图5bl、图5b2、图5b3、图5b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优选方案的流程示意图;
[0022]图5cl、图5c2、图5c3、图5c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再一种优选方案的流程示意图;
[0023]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24]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的一种具体实现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0025]图8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的另一种具体实现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0026]图9al、图9a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优选方案的结构示意图;
[0027]图9bl、图9b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优选方案的结构示意图;
[0028]图9cl、图9c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再一种优选方案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9]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30]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应用于移动终端,用户在移动终端上对第一对象进行第一用户操作。在实际应用中,移动终端可以是手机、PAD等,第一对象可以是广告或其他应用程序。本实施例中,用户对移动终端触摸屏上的第一对象进行第一用户操作后,移动终端根据该第一用户操作判定用户操作是否为有效操作,从而确定是否进入第一对象对应的页面。
[0031]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如图1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0032]步骤101,获取所述触摸屏上针对第一对象的第一用户操作。
[0033]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对象可以是广告弹窗、浮动控件、超链接控件等应用,移动终端可以获取触摸屏上用户对第一对象进行的操作。
[0034]步骤102,检测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是否有效。
[0035]其中,第一用户操作可以包括多种手势操作触摸,比如:持续触摸,点击,滑动等。
[0036]步骤103,若有效,则显示所述第一对象的预览图。
[0037]其中,预览图可以包括第一对象的相关信息,比如第一对象的快照形式。
[0038]其中,若无效则结束操作,直接返回第一用户操作前的界面。
[0039]步骤104,根据用户在所述预览图上的操作,显示所述预览图所对应的内容。
[0040]其中,若用户想要继续进行操作,则对预览图所在区域进行操作,此时将显示预览图对应的内容;若用户不想继续进行操作,则对非预览图区域进行操作,此时预览图将自动关闭。
[0041]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能够在获取触摸屏上针对第一对象的第一用户操作时,增加判定用户操作是否为有效操作的流程,并弹出第一对象对应的预览图,移动终端在用户在查阅了预览图后,接收用户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操作的指令。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方案,使得移动终端可以准确地确定用户的有效操作,并通过预览图了解第一对象的信息,进一步确定用户是否要继续进行该操作,从而减少了用户的误操作,提高了用户体验。
[0042]可选的,如图2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步骤101的具体实现方式可以包括步骤201、步骤202,具体如下:
[0043]步骤201,获取第一对象在触摸屏上的位置。
[0044]其中,移动终端可以对应用程序包进行分析,以得到诸如广告弹窗、超链接控件等第一对象在触摸屏上显示的位置,移动终端也可以对触摸屏的刷新过程进行监控,从而实时地获取第一对象在触摸屏刷新时出现的位置。
[0045]步骤202,获取所述在触摸屏上第一对象的位置上的第一用户操作。
[0046]其中,在确定了第一对象的位置后,获取在第一对象位置上接收到的第一用户操作。
[0047]在本实施例中,步骤203-205的【具体实施方式】可以与步骤102-104相同。
[0048]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能够获取第一对象的位置,并获取该位置上的第一用户操作,增加了判定用户操作是否为有效操作的流程,同时弹出第一对象对应的预览图,移动终端在用户在查阅了预览图后,接收用户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操作的指令。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方案,使得移动终端可以准确地确定用户的有效操作,并通过预览图了解第一对象的信息,进一步确定用户是否要继续进行该操作,从而减少了用户的误操作,提高了用户体验。
[0049]可选的,如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步骤201的具体实现方式可以为步骤301,具体如下:
[0050]步骤301,解析所述第一对象的应用包,并根据所述应用包的内容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在屏幕上显示所述第一对象的位置。
[0051]其中,移动终端解析第一对象的应用包后,可以从应用包中的布局文件中获取第一对象的位置,例如:在手机的Android系统中,第一对象为广告,AndroidNanifest.xml文件为布局文件,该文件包括了应用包中所有的组件,手机可以从AndroidNanifest.xml文件中获取广告相关字段,解析出广告栏的位置布局,从而确定广告栏在屏幕上的位置。
[0052]在本实施例中,步骤302-305的【具体实施方式】可以与步骤202-205相同。
[0053]可选的,如图4所示,步骤205的具体实现方式可以为步骤405,具体如下:
[0054]步骤405,根据用户在所述预览图上的操作,显示所述第一显示对象所指向的页面,或者显示所述第一显示对象的应用包中所记载的地址所对应的页面。
[0055]其中,所述第一对象为网页中的第一显示对象。
[0056]在本实施例中,步骤401-404的实现方式可以与步骤201-204相同。
[0057]其中,若用户想继续进行操作,则对预览图所在区域进行操作,操作过后,移动终端系统将跳转至浏览器,显示第一对象所指向的页面或第一对象应用包中记载的地址对应的页面,例如:第一对象为手机上的广告,若用户想继续进行操作,则触摸广告的预览图,此时,手机界面将会跳转至浏览器,显示广告页面。
[0058]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能够解析用户的应用包,准确获取第一对象位置,在用户对移动终端上的第一对象进行第一用户操作时,增加了判定用户操作是否为有效操作的流程,使得判定有效操作过程更加准确;同时弹出第一对象对应的预览图,使用户根据预览图了解到更多第一对象的相关信息;移动终端在用户在查阅了预览图后,接收用户决定是否进入第一对象对应的页面的指令。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方案,使得移动终端可以准确地确定用户的有效操作,并通过预览图了解第一对象的信息,进一步确定用户是否要继续进行该操作,从而减少了用户的误操作,提高了用户体验。
[0059]在如图1或图2或图3或图4所示的方法的基础上,步骤102-103的【具体实施方式】可以有多种。为了便于说明,在本实施例中提供3种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其一,如图5al所示,可以包括:
[0060]步骤50Ial,获取第一对象在触摸屏上的位置。
[0061]步骤502al,获取所述在触摸屏上第一对象的位置上的第一用户操作。
[0062]步骤503al,若所述第一用户操作为点击操作,检测所述用户在所述第一对象所在的位置上持续触摸的时间是否超过预设门限。
[0063]其中,用户在第一对象所在位置上进行持续触摸操作,移动终端可以检测用户持续触摸时间是否超过预设的持续触摸时间,例如:第一对象为手机上的广告,用户在广告所在位置的区域进行持续触摸操作,预设门限时间为2秒,手机检测用户持续触摸时间是否超过2秒。
[0064]步骤504al,若超过所述预设门限,则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有效,显示所述第一对象的预览图。
[0065]其中,若持续触摸操作时间超过预设门限,移动终端判定该第一用户操作有效,此时显示第一对象的预览图,例如:在步骤503al中例子的场景中,如果持续触摸时间超过2秒,手机判定第一用户操作有效,弹出广告的预览图。若持续触摸操作时间没有超过预设门限,移动终端判定第一用户操作无效,结束操作,返回第一用户操作之前的界面。
[0066]步骤505al,根据用户在所述预览图上的操作,显示所述预览图所对应的内容。
[0067]其中,该流程的具体实现方式可以与步骤104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0068]在本实施例中,也可以结合图3和图5al的方案,得到如图5a2的【具体实施方式】。或者,在本实施例中,还可以结合图4和图5al的方案,得到如图5a3的【具体实施方式】。再或者,在本实施例中,还可以结合图3、图4和图5al的方案,得到如图5a4的【具体实施方式】。
[0069]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能够在用户对移动终端上的第一对象进行第一用户操作时,增加根据用户的持续触摸操作时间是否超过预设门限来判断用户操作是否为有效操作的流程,使得判定有效操作过程更加准确;同时弹出第一对象对应的预览图,使用户了解到更多第一对象的相关信息,移动终端在用户在查阅了预览图后,接收用户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操作的指令。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方案,使得移动终端可以准确地确定用户的有效操作,并通过预览图了解第一对象的信息,进一步确定用户是否要继续进行该操作,从而减少了用户的误操作,提高了用户体验。
[0070]其二,如图5bl所示,可以包括:
[0071]步骤50IbI,获取第一对象在触摸屏上的位置。
[0072]步骤502bl,获取所述在触摸屏上第一对象的位置上的第一用户操作。
[0073]步骤503bl,若所述第一用户操作为点击操作,检测在一定时间内,所述用户在所述第一对象所在的位置上点击的次数是否超过预设次数。
[0074]其中,用户在第一对象所在位置上进行点击操作,移动终端可以检测在一定时间内,用户连续点击次数是否超过预设的点击次数,例如:第一对象为手机上的广告,用户在广告所在位置的区域进行点击操作,预设次数为2次,手机检测在0.6秒的时间内,用户连续点击次数是否超过2次。
[0075]504bl,若超过所述预设次数,则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有效,显示所述第一对象的预览图。
[0076]其中,若连续点击次数超过预设次数,移动终端判定该第一用户操作有效,此时显示第一对象的预览图,例如:在步骤503bl中例子的场景中,如果在0.6秒的时间内,连续点击次数超过2次,手机判定第一用户操作有效,弹出广告的预览图。若连续点击次数没有超过预设次数,移动终端判定第一用户操作无效,结束操作,返回第一用户操作之前的界面。
[0077]步骤505bl,根据用户在所述预览图上的操作,显示所述预览图所对应的内容。
[0078]其中,该流程的具体实现方式可以与步骤104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0079]在本实施例中,也可以结合图3和图5bl的方案,得到如图5b2的【具体实施方式】。或者,在本实施例中,还可以结合图4和图5bl的方案,得到如图5b3的【具体实施方式】。再或者,在本实施例中,还可以结合图3、图4和图5bl的方案,得到如图5b4的【具体实施方式】。
[0080]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能够在用户对移动终端上的第一对象进行第一用户操作时,增加在一定时间内,根据用户的点击操作次数是否超过预设次数来判断用户操作是否为有效操作的流程,操作简单,而且使得判定有效操作过程更加准确;同时弹出第一对象对应的预览图,使用户可以了解更多第一对象的相关信息;移动终端在用户在查阅了预览图后,接收用户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操作的指令。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方案,使得移动终端可以准确地确定用户的有效操作,并通过预览图了解第一对象的信息,进一步确定用户是否要继续进行该操作,从而减少了用户的误操作,提高了用户体验。
[0081]其三,如图5cl所示,可以包括:
[0082]步骤501cl,获取第一对象在触摸屏上的位置。
[0083]步骤502cl,获取所述在触摸屏上第一对象的位置上的第一用户操作。
[0084]步骤503cl,若所述第一用户操作为滑动操作,检测所述用户在所述第一对象所在的位置上的所述滑动操作的轨迹是否符合预设轨迹。
[0085]其中,用户在第一对象所在位置上进行滑动操作,移动终端可以检测用户滑动操作的轨迹是否符合预设的轨迹,例如:第一对象为手机上的广告,用户在广告所在位置的区域进行滑动操作,预设轨迹为对勾形状,手机检测用户的滑动操作是否为对勾形状。
[0086]步骤504cl,若符合所述预设轨迹,则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有效,显示所述第一对象的预览图。
[0087]其中,若滑动操作的轨迹符合预设轨迹,移动终端判定该第一用户操作有效,此时显示第一对象的预览图,例如:在步骤503cl中例子的场景中,如果用户滑动操作的轨迹为对勾形状,手机判定用户的第一用户操作有效,弹出广告的预览图。若滑动操作的轨迹不符合预设轨迹,移动终端判定该第一用户操作无效,结束操作,返回第一用户操作之前的界面。
[0088]步骤505cl,根据用户在所述预览图上的操作,显示所述预览图所对应的内容。
[0089]其中,该流程的具体实现方式可以与步骤104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0090]在本实施例中,也可以结合图3和图5cl的方案,得到如图5c2的【具体实施方式】。或者,在本实施例中,还可以结合图4和图5cl的方案,得到如图5c3的【具体实施方式】。再或者,在本实施例中,还可以结合图3、图4和图5cl的方案,得到如图5c4的【具体实施方式】。
[0091]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能够在用户对移动终端上的第一对象进行第一用户操作时,增加了根据滑动操作的轨迹是否符合预设轨迹,从而判定用户操作是否为有效操作的流程,操作简单,而且使得判定有效操作过程更加准确;同时弹出第一对象对应的预览图,使用户可以了解更多第一对象的相关信息;移动终端在用户在查阅了预览图后,接收用户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操作的指令。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方案,使得移动终端可以准确地确定用户的有效操作,并通过预览图了解第一对象的信息,进一步确定用户是否要继续进行该操作,从而减少了用户的误操作,提高了用户体验。
[0092]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600,如图6所示,包括:
[0093]获取模块601,用于获取所述触摸屏上针对第一对象的第一用户操作。
[0094]检测模块602,用于检测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是否有效,若有效,则显示所述第一对象的预览图。
[0095]显示模块603,用于根据用户在所述预览图上的操作,显示所述预览图所对应的内容。
[0096]可选的,显示模块603还用于根据用户在所述预览图上的操作,显示所述第一显示对象所指向的页面,或者显示所述第一显示对象的应用包中所记载的地址所对应的页面。
[0097]其中,第一对象为网页中的第一显示对象。
[0098]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能够在获取触摸屏上针对第一对象的第一用户操作时,增加判定用户操作是否为有效操作的流程,并弹出第一对象对应的预览图,移动终端在用户在查阅了预览图后,接收用户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操作的指令。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方案,使得移动终端可以准确地确定用户的有效操作,并通过预览图了解第一对象的信息,进一步确定用户是否要继续进行该操作,从而减少了用户的误操作,提高了用户体验。
[0099]可选的,如图7所示,获取模块601可以包括:
[0100]第一获取单元6011,用于获取第一对象在触摸屏上的位置。
[0101]第二获取单元6012,用于获取所述在触摸屏上第一对象的位置上的第一用户操作。
[0102]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能够获取第一对象的位置,并获取该位置上的第一用户操作,增加了判定用户操作是否为有效操作的流程,同时弹出第一对象对应的预览图,使用户根据预览图了解到更多第一对象的相关信息;移动终端在用户在查阅了预览图后,接收用户决定是否进入第一对象对应的页面的指令。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方案,使得移动终端可以准确地确定用户的有效操作,并通过预览图了解第一对象的信息,进一步确定用户是否要继续进行该操作,从而减少了用户的误操作,提高了用户体验。
[0103]可选的,如图8所示,第一获取单元6011可以包括:
[0104]解析子单元60111,用于解析所述第一对象的应用包,并根据所述应用包的内容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在屏幕上显示所述第一对象的位置。
[0105]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能够解析用户的应用包,准确获取第一对象位置,在用户对移动终端上的第一对象进行第一用户操作时,增加了判定用户操作是否为有效操作的流程,使得判定有效操作过程更加准确;同时弹出第一对象对应的预览图,使用户根据预览图了解到更多第一对象的相关信息;移动终端在用户在查阅了预览图后,接收用户决定是否进入第一对象对应的页面的指令。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方案,使得移动终端可以准确地确定用户的有效操作,并通过预览图了解第一对象的信息,进一步确定用户是否要继续进行该操作,从而减少了用户的误操作,提高了用户体验。
[0106]在如,图6或图7或图8所示的装置的基础上,检测模块602的具体结构可以有多种。为了便于说明,在本实施例中提供3种优选的具体装置结构。其一,如图9al所示,检测模块602可以包括:
[0107]时间检测单元6021a,用于检测所述用户在所述第一对象所在的位置上持续触摸的时间是否超过预设门限。
[0108]时间判定单元6022a,用于当持续触摸的时间超过所述预设门限时,判定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有效。
[0109]在本实施例中,还可以结合图8和图9al的方案,得到如图9a2的具体装置结构。
[0110]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能够在用户对移动终端上的第一对象进行第一用户操作时,增加根据用户的持续触摸操作时间是否超过预设门限来判断用户操作是否为有效操作的流程,使得判定有效操作过程更加准确;同时弹出第一对象对应的预览图,使用户了解到更多第一对象的相关信息,移动终端在用户在查阅了预览图后,接收用户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操作的指令。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方案,使得移动终端可以准确地确定用户的有效操作,并通过预览图了解第一对象的信息,进一步确定用户是否要继续进行该操作,从而减少了用户的误操作,提高了用户体验。
[0111]其二,如图9bl所示,检测模块602可以包括:
[0112]次数检测单元6021b,用于检测在一定时间内,所述用户在所述第一对象所在的位置上点击的次数是否超过预设次数。
[0113]次数判定单元6022b,用于当点击的次数超过所述预设次数时,判定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有效。
[0114]在本实施例中,还可以结合图8和图9bl的方案,得到如图9b2的具体装置结构。
[0115]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能够在用户对移动终端上的第一对象进行第一用户操作时,增加在一定时间内,根据用户的点击操作次数是否超过预设次数来判断用户操作是否为有效操作的流程,操作简单,而且使得判定有效操作过程更加准确;同时弹出第一对象对应的预览图,使用户可以了解更多第一对象的相关信息;移动终端在用户在查阅了预览图后,接收用户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操作的指令。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方案,使得移动终端可以准确地确定用户的有效操作,并通过预览图了解第一对象的信息,进一步确定用户是否要继续进行该操作,从而减少了用户的误操作,提高了用户体验。
[0116]其三,如图9cl所示,检测模块602可以包括:
[0117]轨迹检测单元6021c,用于检测所述用户在所述第一对象所在的位置上的所述滑动操作的轨迹是否符合预设轨迹。
[0118]轨迹判定单元6022c,用于当所述滑动操作的轨迹符合所述预设轨迹时,判定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有效。
[0119]在本实施例中,还可以结合图8和图9cl的方案,得到如图9c2的具体装置结构。
[0120]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能够在用户对移动终端上的第一对象进行第一用户操作时,增加了根据滑动操作的轨迹是否符合预设轨迹,从而判定用户操作是否为有效操作的流程,操作简单,而且使得判定有效操作过程更加准确;同时弹出第一对象对应的预览图,使用户可以了解更多第一对象的相关信息;移动终端在用户在查阅了预览图后,接收用户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操作的指令。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方案,使得移动终端可以准确地确定用户的有效操作,并通过预览图了解第一对象的信息,进一步确定用户是否要继续进行该操作,从而减少了用户的误操作,提高了用户体验。
[0121]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设备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得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0122]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是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可包括如上述各方法的实施例的流程。其中,所述的存储介质可为磁碟、光盘、只读存储记忆体(Read-Only Memory, ROM)或随机存储记忆体(Random AccessMemory, RAM)等。
[0123]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用于具有触摸屏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所述触摸屏上针对第一对象的第一用户操作; 检测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是否有效,若有效,则显示所述第一对象的预览图; 根据用户在所述预览图上的操作,显示所述预览图所对应的内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针对第一对象的第一用户操作,包括: 获取第一对象在触摸屏上的位置; 获取所述在触摸屏上第一对象的位置上的第一用户操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第一对象在触摸屏上的位置包括: 解析所述第一对象的应用包,并根据所述应用包的内容确定所述移动终端在屏幕上显示所述第一对象的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用户操作为点击操作,所述检测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是否有效包括: 检测所述用户在所述第一对象所在的位置上持续触摸的时间是否超过预设门限;若超过所述预设门限,则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有效; 或者,检测在一定时间内,所述用户在所述第一对象所在的位置上点击的次数是否超过预设次数;若超过所述预设次数,则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有效。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用户操作为滑动操作,所述检测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是否有效包括: 检测所述用户在所述第一对象所在的位置上的所述滑动操作的轨迹是否符合预设轨迹; 若符合所述预设轨迹,则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有效。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用户操作的响应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对象为网页中的第一显示对象;所述预览图所对应的内容包括:所述第一显示对象所指向的页面,或者是所述第一显示对象的应用包中所记载的地址所对应的页面。
7.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触摸屏上针对第一对象的第一用户操作; 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是否有效,若有效,则显示所述第一对象的预览图; 显示模块,用于根据用户在所述预览图上的操作,显示所述预览图所对应的内容。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包括: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第一对象在触摸屏上的位置;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在触摸屏上第一对象的位置上的第一用户操作。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获取单元,包括: 解析子单元,用于解析所述第一对象的应用包,并根据所述应用包的内容确定所述第一对象在触摸屏上的显示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若所述第一用户操作为点击操作,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模块,包括: 时间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用户在所述第一对象所在的位置上持续触摸的时间是否超过预设门限; 时间判定单元,用于当持续触摸的时间超过所述预设门限时,判定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有效; 或者,包括: 次数检测单元,用于检测在一定时间内,所述用户在所述第一对象所在的位置上点击的次数是否超过预设次数; 次数判定单元,用于当点击的次数超过所述预设次数时,判定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有效。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若所述第一用户操作为滑动操作,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模块,包括: 轨迹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用户在所述第一对象所在的位置上的所述滑动操作的轨迹是否符合预设轨迹; 轨迹判定单元,用于当所述滑动操作的轨迹符合所述预设轨迹时,判定所述第一用户操作有效。
12.根据权利要求7-11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用户操作的响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块,用于显示所述第一显示对象所指向的页面,或者显示所述第一显示对象的应用包中所记载的地址所对应的页面;其中,所述第一对象为网页中的第一显示对象。
【文档编号】G06F3/0488GK104461265SQ201310413727
【公开日】2015年3月25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12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12日
【发明者】杨丰华, 朱义国 申请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